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七台河市農業畜牧獸醫局
- 隸屬部門: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部門職能,內設機構,行政辦公室,法規科,市場信息科,種植業管理科,勞轉辦,外經科,產業化辦,綜合科,黨群工作部,領導分工,主任,副主任,紀檢書記,副調研員,
部門職能
2、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組織起草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和行業標準、規範,監督有關農業法規的執行情況,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3、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發展特色經濟;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
4、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等。
5、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貫徹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有機食品、綠色食品和無公害農產品發展。
6、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意見;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7、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化肥、農藥的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開展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8、負責全市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起草植物、檢疫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植物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植物檢疫體系建設;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
9、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10、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11、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12、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
13、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用地、漁業水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
14、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15、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海峽兩岸農業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農業援外工作,推進全市農業對外開放。
16、提出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議;引導農業機械產品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擬訂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鑑定和認證管理。
17、擬訂全市新農村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縣域經濟發展、新農村建設工作。
18、指導全市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19、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
20、承擔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全市農業農村扶貧開發工作。擬定革命老區建設發展規劃,負責管理使用革命老區建設專項資金,安排老區建設項目。
21、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行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安全、保密、機關辦公用品管理和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查督辦等工作;組織編報全委部門預算、決算;指導監督全委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全委系統的內部審計監督。
法規科
擬訂農業產業政策;組織開展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承辦農業和農村經濟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應訴和信訪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承辦市農民負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貫徹落實上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政策、法規;負責牽頭擬訂農業標準化工作;擬訂農業標準化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擬訂相關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理、質量監測、信息發布、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
市場信息科
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擬訂涉農信息體系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產品品牌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
種植業管理科
擬訂種植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生產結構最佳化和布局調整;落實國家良種推廣補貼政策;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和調撥;承擔種子(種苗)審批和肥料、農藥登記及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參與植物防疫法規、規章草案和農業生產有關標準制定並監督實施;提出耕地保護等有關政策措施及規劃並監督實施;提供並發布農情信息。擬訂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戰略;組織編制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及有關專題規劃;承擔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組織全市農業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和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編制、審核、申報及投資計畫下達;負責全市農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村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發展。
承擔實施科教興農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創新、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推廣和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建設工作;承擔農業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業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推廣項目建議;指導農民農業幹部教育培訓、農業職業教育工作。
勞轉辦
擬訂農村勞動力轉移的規劃和政策;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畫的制訂和落實;指導農民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組織開展勞務對接等相關服務。
外經科
負責外向型農業綜合指導和協調服務,組織落實有關農業對外開放的規劃與政策;承擔涉外農畜產品國際貿易促進服務工作;承擔農業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農業涉外事務;負責涉外因公出國組團及人員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外事接待和對外項目洽談的組織工作。
產業化辦
編制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工作;指導農業龍頭企業和市場建設;負責協調落實農業產業化項目;指導農畜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化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特色經濟發展。
負責編制綠色食品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和管理工作;負責綠色食品產業扶持資金項目開發工作;負責綠色食品市場管理及國內展銷工作。
綜合科
綜合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情況;參與全市涉農工作中有關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起草農業和農村工作方面的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材料。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市扶貧開發規劃;向上爭取扶貧開發項目和扶貧資金;指導監督三區一縣的項目計畫制定和項目實施工作;負責擬定老區建設發展規劃和發展政策;負責管理使用老區建設專項資金,安排老區建設項目。
擬定全市新農村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及階段性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新農村建設實施方案,並負責指導、培訓、監督和檢查驗收;組織和指導中省直、市直單位開展新農村幫建工作;協調指導企業與地方開展合作共建新農村工作;承擔市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黨群工作部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黨群工作;負責全局工會工作及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領導分工
主任
劉 東,主任,主持市農委全面工作,分管行政辦。
副主任
王文江,副主任,負責種植業管理、勞動力轉移、種子管理、水產技術推廣,分管種植業管理科、勞轉辦、市種子管理處、市水產總站。
紀檢書記
解俊武,紀檢書記,負責紀檢監察,分管黨辦(紀檢監察室),協調主任做好行政辦工作。
副調研員
王世武,副調研員,負責農業執法、信訪、涉農對外貿易、委屬企業管理、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分管法規科、外經科、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果樹場、蔬菜良種場。
章志國,副調研員,負責綠色食品產業、農業產業化、農產品市場流通、農村改革、農產品質量檢測工作,分管產業化辦、綠辦、市場信息科、市農經站、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
趙樞森,副調研員,負責新農村建設、農業綜合、農業信息、扶貧開發,分管新農村辦、扶貧辦、綜合科、市農業信息中心(市農廣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