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龍蓀

丁龍蓀先生,我國現代著名的民法學家,1926年出生於安徽合肥。1944—1948年就讀於國立清華大學法律系,隨後出國深造,赴德國慕尼黑大學研習民法。1957年起執教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先後擔任專任助理教授、專任副教授和專任教授,1980年被授予終身教授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丁龍蓀
  • 出生地:安徽合肥
  • 出生日期:1926年
  • 畢業院校:慕尼黑大學,清華大學
先生在德國求學期間師從學術大師卡爾·拉倫茨教授,不僅嫻熟地掌握了德國經典民法理論,而且對其師的法學方法論也有著深刻的理解。他回國任教以後,撰寫了很多著作和文章來介紹德國民法學說,並多次參與民法典的修訂,對中國民法研究的進步貢獻殊多。
先生一生著述甚勤,主要著作有《德國民法綱要》四卷一百七十萬字,《物權法論》一卷九十三萬字,《用益物權制度研究》兩卷一百四十五萬字和《親權法敘要》兩卷六十五萬字。上世紀九十年代,先生以古稀之齡,親為台大法律研究所研究生主講債法,其後學生將課上講義總結成書以《債法解說》出版。
先生於1986年至1998年擔任司法院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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