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昊(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原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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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昊,女,1965年出生。曾任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副市長。

2017年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丁昊
  • 性別:女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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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歷任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財政局局長;滿洲里副市長。

人物事件

違法事實

2015年6月丁昊被刑事拘留。檢方指控,2005年,北京好運通國際運輸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慶東與內蒙古滿洲里市人民政府簽訂協定,承包了南方航空飛滿洲里的部分航班,滿洲里市政府按照協定給予北京好運通公司一定的航線補貼。
這一航線開通之後,王慶東為了能及時獲得當地政府的航線補貼,在申請航線補貼材料不齊,未達到撥付標準的情況下,多次找到時任滿洲里市財政局局長的丁昊幫忙,希望丁昊在審核、撥付航線補貼方面給予關照。
丁昊同意幫忙,並以市領導已經批覆,不要影響正常航班為由,安排該局核算科予以撥付。在丁昊的幫助下,北京好運通公司順利拿到當地政府的航線補貼。從2005年到2009年期間,北京好運通公司先後從滿洲里市政府獲得航線補貼總計2532.38萬元。
檢方指稱,北京好運通公司存在利用虛假契約,以及虛構乘客數量來騙取補貼。當地財政局的一名科長曾表示,好運通在申請補貼時僅僅提供了該公司持有的資料,而沒有航空公司以及機場方面的數據,他們要求好運通公司補充,該公司則以不能泄露乘客個人信息為由不予提交完整的資料。
丁昊的辯護人認為,目前尚沒有審計報告證明這家公司存在騙取補貼的情況。這名辯護人還稱,滿洲里當地還有專門的機構用來審核航空補貼事宜,同時財政局都是在接到市政府主要領導指令性的批覆後才予以撥款,不能認定丁昊幫助好運通公司謀取了不正當利益。
檢方指控稱,2007年8月左右,為了感謝丁昊的幫忙,王慶東介紹丁昊到海南三亞東方巴哈馬小區買房,並向丁昊提出代為墊付房款。
丁昊同意購房,選定了該小區4棟某號房產。2007年9月,北京好運通公司向地產公司一次性付款52.805萬元。事後丁昊僅支付給王慶東20萬元。為掩人耳目,房產被登記在丁昊朋友的名下。檢方指控,這中間的32 .8萬元差額正是屬於賄賂款項。
對於這一金額,丁昊本人並不認可。她多次強調說,當時王慶東稱與開發商可以低價買房,她由此一共支付了36萬元買房款項,並不知道這中間存在差額,直到案發後才知道有差價,並且已經向檢察機關退還了差價。
檢方出示的證據顯示,丁昊是以8.8折的價格購房。在說明買房款來源時,她表示向朋友借款20萬元,還有婆婆、老公等人給的錢。丁昊的朋友證實,確實曾向丁昊借款20萬元。但是其他款項來源則難以查清。檢方認為綜合全案來看應該採信王慶東的證言。王慶東的證言稱,其僅僅收到20萬元房款。

依法判決

2017年1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近日,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政府原副市長丁昊(正處級)受賄案,一審獲判。
2005年至2009年期間,被告人丁昊利用其擔任滿洲里市財政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款總計人民幣32.8萬元。
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丁昊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贓款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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