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規律和特殊規律

一般規律和特殊規律,一般規律又稱“普遍規律”,是指對整個世界或一定範圍內的事物具有普遍意義的共同規律。如對立統一、質量互變、否定之否定等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就是世界上一切事物發展的共同規律,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是最一般的規律。特殊規律指某些事物所特有的規律。如各門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各自所研究的規律。

由於事物範圍的極其廣大和事物發展的無限性,一般規律和特殊規律的區別也是相對的。在一定場合為一般規律,在另一場合又變為特殊規律,反之亦然。如生產關係要適合生產力的規律,上層建築要適合經濟基礎的規律,對人類社會而言,它們是一切社會形態所共有的一般規律;對整個客觀世界而言,它們又僅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特殊規律。一般規律與特殊規律既有區別又有聯繫,一般規律存在於特殊規律之中,並通過特殊規律表現出來。特殊規律表現並豐富著一般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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