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攬子個稅改革方案”,是個稅領域的一項深層次改革,要求綜合考慮納稅人的各項收入和支出,綜合計算納稅金額,甚至考慮納稅人家庭負擔等因素,實行基本生計扣除加專項扣除,而不是現在實行的分類所得稅制,對個人所得按不同來源分類,並對每一類按單獨的稅率來計算,這也是大多市場經濟成熟的國家所採用的水質。改革效果是解決一些深層次扭曲,減少低收入者毒販,更好地實現稅收調節差距、保障公平的功能。但實施分類和綜合相結合的所得稅制,在征管技術和管理體制方面都存在不少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