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繼承法,又稱《長子繼承法》。1714年3月23日俄國沙皇彼得一世頒布的繼承法令。規定,貴族只能將其不動產(封地或世襲領地)傳給一個兒子,其他沒有分得不動產的子女,只有權繼承其動產(金錢、衣物等);若未留遺囑,其不動產即由長子繼承;無子女者,可據其意願傳給其家族中他所認定的一個人,動產亦按其意願分給其親戚或旁人。該法令旨在鞏固大貴族土地所有制,同時培植國家各級行政機關中領取薪俸的貴族階層。因遭普遍反對,1731年3月被廢除。
一子繼承法,又稱《長子繼承法》。1714年3月23日俄國沙皇彼得一世頒布的繼承法令。規定,貴族只能將其不動產(封地或世襲領地)傳給一個兒子,其他沒有分得不動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制定本法。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王位繼承法是英國1688年“光榮革命”後確立資產階級君主立憲政體的憲法性檔案之一。1701年6月12日由英王威廉三世(1688—1702)簽署生效。規定威廉死後由詹姆士二世(...
是指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排在第一順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針對第二順序繼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論男女繼承權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
1. 公布2. 法(民)發〔1985〕22號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是人民法院正確、及時審理繼承案件的依據。人民法院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