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味蘊】,梵語 eka-rasa-skandha。指無始以來,一味延續之細微意識;乃形成輪迴之主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味蘊
- 外文名:eka-rasa-skandha
- 解釋:形成輪迴之主體
- 出處:《佛學詞典》
《佛學詞典》中的解釋,印順法師對一味蘊的解釋,
《佛學詞典》中的解釋
一味蘊(梵eka-rasa-skandha,藏phun-po ro- gcig-pa)
經量部所主張的輪迴主體。即無始以來,以同一本質相續流轉的微細意識。又稱根本蘊,為‘根邊蘊(枝末蘊)’的對稱。《異部宗輪論》謂(大正49?17b)︰‘其經量部本宗同義,謂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非離聖道,有蘊永滅,有根邊蘊,有一味蘊。’《異部宗輪論述記》謂(卍續83?465 下)︰‘一味者,即無始來展轉和合一味而轉,即細意識,曾不間斷,此具四蘊。’蓋小乘經量部主張無始以來不曾間斷的細意識,其體為受想行識四蘊,展轉和合,一味而轉,故名一味蘊。此亦即大乘阿賴耶識說之基礎。
印順法師對一味蘊的解釋
說轉部又另說有「根邊」與「一味」的兩種蘊;他們分析法為二類:一是微細說不出差別而平等一味的,叫做「一味蘊」,就是有部所說的法體。一是從這一味法體(根)生起的作用(邊),叫做「根邊蘊」。不過單引零碎的《宗輪論》文,意義是很曖昧的。《大毗婆沙論》卷十一也說到二蘊的主張,很可借它把《宗輪論》文連貫起來。《婆沙》云:
「有執蘊有二種:一根本蘊,二作用蘊。前蘊是常,後蘊非常。彼作是說:根本作用二蘊雖別,而共和合成一有情。」(《大正》27.55b)
常住的根本蘊就是《宗輪論》的一味蘊;無常的作用蘊就是根邊蘊。實際上也就是有部所說的法體與作用。法體恆住自性,所以是常(雖然有部不許法體叫做「常」);作用生起,剎那即滅,所以是無常。「根本作用二蘊而共和合成一有情」,就是說:在這常住與無常二蘊的總體上,建立起我(有情)來;這我,就叫「勝義補特伽羅」,它就是真實我。依這我,可以從前世移轉到後世。他從體用綜合(作用的互相關涉,不離法體的互相關涉)的見地建立起我。由此,可見得他與有部的不同。
有部歷然的分別了實法我與假名我;只能在作用假名上安立補特伽羅我,絕不許它有體。有部的假名不離實體,本來也已經有了充分的實在性了;可是一談到補特伽羅我的時候,則必強調否定之曰「無我」,把體與用嚴格的分開,把用的關涉如一,從法體各別的見地上分析;所以,法的體與用,有部以為絕不容許看作綜合的。經部本計的說轉部卻不同,它從有部分流出來,觀察有情流轉的前生後世間,應該有個常住相續的連貫者;於是他接受了有部的體用說,卻又把體用綜合起來,建立成為勝義補特伽羅。其真實性,是比有部更強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