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答記者問

《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答記者問是在2017年01月03日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答記者問
  • 發布部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 類別:答問
  • 發布日期:2017年01月03日
  •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近日,中國保監會印發了《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以下簡稱《指引》)。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請介紹《指引》的制定背景?
答:保險產品是保險公司簽訂契約、提供服務的基本載體。近年來,保監會不斷加強保險產品監管,推動保險業不斷加強產品創新,設計開發了許多個性化、定製化、多層次的保險產品,豐富了保險產品供給,更好地滿足了客戶保險需求。隨著保險市場的快速發展,財產保險產品開發主體日益多元化,產品開發管理工作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一是部分公司存在重數量輕質量、重開發輕管理的問題。二是個別產品存在炒作概念和噱頭化的傾向,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三是少數公司產品制度機制不健全,產品管理粗放,產品管控不到位。針對這些問題,為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完善產品管理制度,規範公司產品開發,提升保險產品供給質量,保監會啟動了《指引》制定工作。
二、《指引》制定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一是堅持依法合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引》針對財險公司產品開發提出了一系列明確要求,對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和損害消費者利益的產品明令禁止,劃清政策紅線,推動行業提升服務能力和創新水平,更好的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是堅持鼓勵創新,最佳化產品供給。《指引》按照市場化的改革方向,堅持“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思路,鼓勵保險公司在依法合規的框架內設計有利於提升消費者滿意度的保險產品,有效釋放行業發展活力,提升保險供給質量,最佳化保險供給結構,主動對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社會經濟全局提供有力支撐。
三是堅持強化責任,加強公司產品內控。《指引》立足於規範保險公司產品開發行為,強化保險公司的主體責任,引導公司完善產品開發內控制度,提高產品開發質量。
三、《指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指引》共分九章53條,由三個方面的內容構成:一是從規範保險條款費率的角度,對公司條款費率的基本原則、框架要素、重點條款、費率要求和命名規則等進行規範。主要包括第二章產品開發基本要求、第三章命名規則、第四章保險條款要求和第五章保險費率要求。二是從引導保險公司建立產品開發和使用管理內控制度的角度,對產品開發機構、職責許可權、流程、經營使用和評估修訂等進行規範。主要包括第六章產品開發組織制度、第七章產品開發流程、第八章評估修訂與清理註銷。三是其他內容。主要包括第一章總則部分規定了制訂依據、基本概念等,第九章附則部分規定了適用相關事宜。
四、《指引》有哪些主要特點?
答:一是首次細化明確了產品開發原則和禁止性規定。《保險法》《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對條款費率基本原則有一些規定,《指引》在此基礎上,對條款費率開發原則提出了更細緻的要求。如第5條規定了產品開發基本要求,如依法合規、不得違反保險原理、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應當綜合考慮公司承保能力、風險單位劃分、再保險支持等因素,不得危及公司償付能力和財務穩健。第6條從正面詳細列舉了保險產品應當堅持的原則,分別規定了保險利益原則損失補償原則、最大誠信原則、射幸契約原則、風險定價原則等。第7條從反面列舉了一些不得開發的8種保險產品類型,主要是對當前市場上存在的一些問題產品的總結。這些原則要求明確細緻,操作性強,將指導公司規範產品開發行為,為監管實踐提供依據。
二是進一步強化了公司產品開發主體責任。《指引》第六章規定了公司的產品開發組織和制度。針對目前部分公司產品決策機制不健全、產品開發隨意性大、部門間缺乏溝通等問題,《指引》規定公司應當成立產品管理委員會,作為公司產品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牽頭,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負責審議公司產品開發和管理重大事項。同時,《指引》要求公司指定專門部門履行產品開發管理職能,負責產品全流程歸口管理,各業務部門和省級分公司可以配置產品開發人員。
三是進一步規範了公司產品開發流程和管控。針對少數公司存在制度不健全、管控不到位等問題,《指引》第七章規定了公司產品開發流程,包括計畫準備、研究論證、條款開發、費率定價、內部論證審核、報送審批備案(註冊)、發布宣傳等環節,並要求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產品開發流程。《指引》第八章還對公司產品評估、條款修訂、費率驗證調整、產品清理註銷等進行了規定,旨在指導公司建立起從開發到退出的全流程產品管理制度。
五、下一步保監會在財險產品監管方面還將開展哪些工作?
答:保監會高度重視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工作,今後也將持續不斷的加強和改進產品監管。一方面將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和監管需要,積極修訂完善財險公司產品管理規章制度,夯實行業發展基礎。另一方面,將進一步深化改革,不斷建立健全財險產品領域體制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監督、行業自律約束、公司自我管控等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強化財險產品管理。同時,保監會也將加大產品監督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產品嚴格採取監管措施予以強制退出,切實維護好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來源: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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