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今敘篆文合以古籀說

《<說文>今敘篆文合以古籀說》是王國維所著作品,出自於《王國維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說文》今敘篆文合以古籀說
  • 作者王國維
  • 作品出處:王國維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出處,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許君《說文·敘》云:“今敘篆文,合以古、籀。”段君玉裁注之曰:“小篆因古、籀而不變者多,其有小篆已改古、籀,古、籀異於小篆者,則以古、籀附小篆之後,曰‘古文作某’,‘籀文作某’,此全書之通例也。其變例則先古、籀後小篆。”又於“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下注曰:“許所列小篆,固皆古文、大篆,其不雲‘古文作某’、‘籀文作某’者,古、籀同於小篆也。其既出小篆,又雲‘古文作某’、‘籀文作某’者,則所謂‘或頗省改’者也。”此數語可謂千古卓識。二千年來治《說文》者,未有能言之明白曉暢如是者也。雖然,段君所舉二例,猶未足以盡《說文》,何則?如段君之說,必古、籀所有之字篆文皆有而後可。然篆文者,乃秦並天下後所制定之文字。秦之政治文化皆自用而不徇人,主今而不師古。其易籀為篆,不獨有所省改,抑且有所存廢,凡三代之制度名物,其字僅見於六藝而秦時已廢者,李斯輩作字書時必所不取也。今《蒼頡》三篇雖亡,然足以窺其文字及體例者,猶有《急就》篇在。《急就》一篇,其文字皆《蒼頡》中正字,其體例先名姓字,次諸物,次五官,皆日用必需之字;而六藝中字十不得四五,故古、籀中字篆文固不能盡有。且《蒼頡》三篇,五十五章,章六十字,凡三千三百字,且尚有復字,加以揚雄《訓纂》,亦只五千三百四十字。而《說文》正字多至九千三百五十三,此四千餘字者,許君何自得之乎?曰:此必有出於古文、籀文者矣。故《說文》通例,如段君說,凡古、籀與篆異者,則出古文、籀文;至古、籀與篆同,或篆文有而古、籀無者,則不復識別。若夫古、籀所有而篆文所無,則既不能附之於篆文後,又不能置而不錄,且《說文》又無於每字下各注“此古文”、“此籀文”、“此篆文”之例,則此種文字必為本書中之正字審矣。故《敘》所云“今敘篆文,合以古、籀”者,當以正字言,而非以重文言。重文中之古、籀,乃古、籀之異於篆文及其自相異者。正字中之古、籀,則有古、籀、篆文俱有此字者,亦有篆文所無而古、籀獨有者。全書中引經以說之字,大半當屬此第二類矣。然則《說文解字》實合古文、籀文、篆文而為一書。凡正字中,其引《詩》、《書》、《禮》、《春秋》以說解者,可知其為古文,其引《史篇》者,可知其為籀文。引杜林、司馬相如、揚雄說者,當出《蒼頡》、《凡將》、《訓纂》諸篇,可知其為篆文。雖《說文》諸字中有此標識者十不逮一,然可得其大略。昔人或以《說文》正字皆篆文,而古文、籀文惟見於重文中者,殆不然矣。
【注】:以上是原文的部分內容。

出處

此文出自《王國維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者簡介

王國維,1877年12年3日生於浙江海寧,字靜安,一字伯隅,晚號觀堂,中國近代學術的開拓者,20世紀獨步史壇的巨擘。其學淹博,幾無涯略,舉凡甲骨金文、鐘鼎彝器、齊魯封泥、漢魏碑刻、流沙墜簡、敦煌寫經、西北史地、宋元戲曲、版本目錄、典籍校勘等領域,無不卓有建樹,令人至今不敢望其項背。其所創立的以“紙上之材料”與“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證的“二重證據法”,堪稱史學研究之革命,至今為學界遵奉。1927年6月2日,自沉於頤和園昆明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