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問答》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管仁林
基本介紹
- 作者:管仁林
- 出版社: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年3月
- 頁數:210 頁
- 定價:14.00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800787584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問答》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管仁林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問答》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管仁林內容簡介2003年2月19日,國務院通過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該條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是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制定的條例。2003年3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9年1月24日,根據《...
一是隨著國務院於2009年1月修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別是《特種設備安全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之後,《條例》的有關內容與上位法的規定不盡一致,需要及時修訂,以維護法制統一性。二是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高參數...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是2009年2月1日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9號)國務院關於修改《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決定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所稱的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監察現狀 我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分三層四級: ...
《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釋義》是2010年1月1日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曉光、劉兆彬、陳鋼。內容簡介 2年1月24日,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了《國務院關於修改(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決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修訂的條例 (2017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二屆...
《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條例》於2020年6月5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本條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2008年9月26日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同時...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了規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落實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安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
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下同)、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應當遵守本辦法。房屋建築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的違法行為,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3] 第二章 生產、經營、使用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三條 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及其主要...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領導,鼓勵採用...
現就13號令的主要內容解讀如下(註:凡與此後國務院發布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相牴觸的內容已經進行相應調整):一、13號令確定的調整範圍 13號令所調整的特種設備是指由國家認定的,因設備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事故,並且...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預防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
第一條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預防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
進一步細化管理,加強了特種設備安全監督。設備目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質檢總局修訂了《特種設備目錄》,經國務院批准,現予以公布施行。同時,《關於公布的通知》(國質檢鍋〔2004〕31...
《鞍山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是鞍山市地方性法規。第一條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
《條例》共41條,對於特種設備的概念、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法律責任等均作出明確規定。《條例》細化了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原則規定,較好地解決了我省監察工作中遇到的諸多問題,有利於依法行政和預防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一條 為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與監察,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氣瓶充裝,下同)、銷售、使用、檢驗檢測(以下簡稱特種...
《河北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是河北省為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政府令 ...
製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以下簡稱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特種設備質量安全責任,規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處理規定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及時準確查清事故原因,嚴格追究事故責任,防止和減少同類事故重複發生,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天津市特種設備安全條例》於2018年9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共七章六十九條,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發布 天津市特種設備安全條例 (2018年9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
蒸汽發生器是利用燃料或其他能源的熱能把水加熱成為熱水或蒸汽的機械設備。《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對鍋爐的範疇規定,鍋爐內膽水容量>30L屬於壓力容器,國家特種設備。模組蒸汽發生器直流管路內部結構不需要儲水,小型內膽式鍋爐(蒸汽...
本詞條摘自《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已經2007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關於修改〈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