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死亡筆記規則:,死亡筆記假規則,
死亡筆記規則:
一
1、名字被寫入到死亡筆記上的人會死亡。 2、寫名字的時候,如果不在腦中想著該人容貌的話,無效。因此,同名同姓的人不能一次全部被殺。 3、寫完名字後如果在人間單位的40秒鐘時間內寫下死因的話,會依其發生。 4、不寫死因的話全部默認為心臟麻痹而死。 5、寫下死因時,會有額外6分40秒的時間可以記入詳細的死亡情況。
死亡筆記最基本的使用方法,也就是讓筆記Power On的規則。有了這五條說明,新手們就可以上路了。
月在第一話就根據這些規則使用了筆記。我們知道名字的月筆下的第一人是音原田九郎(42歲),因殺人後劫持幼稚園被新聞報導,被月好奇地作為筆記的試驗品。而貢獻了自己的生命幫月真正上路的人是澀井丸拓男,一個騷擾女性的街頭流氓,也是在這次,月第一次寫上了死因——事故死。
二
6、死亡筆記從落到人間界的那一刻起就屬於人類的東西。 7、死亡筆記的持有者可以識別死亡筆記的宿主死神的音貌。 8、使用過死亡筆記的人既不能升天堂也不能墮地獄。
解釋筆記對使用者的影響和第一話中流克的出現,對月的影響就是——看見流克,嚇了一大跳。
三
9、將死因定為心臟麻痹後,如果在40秒的時間內寫下具體的死亡時間的話。即使是心臟麻痹也可以操控死亡時間,甚至可以將時間定為那40秒以內。 10、接觸到死亡筆記的人,即便不是死亡筆記持有者,也可以識別該死亡筆記的宿主死神的音貌。
其實有了以上兩點規則,大家已經可以使用筆記做各種想做的事情了(呵呵……),但是到此為止,你只是筆記的使用者而已,想做基拉(就是玩轉別人而別人又奈何你不得的筆記使用者)的話,就需要從這裡開始努力學習筆記的技巧性規則了。度過了實習期的月,開始發揮在這條規則上的天賦。
第六話《操縱》,月開始利用罪犯的死,來向L傳達信息,利用各種奇奇怪怪的臨終留言,擾亂警方的視聽。但月真正Step by Step地告訴我們這條規則的使用方法,是在第七話,一起操縱下的公共汽車劫持案。
四
11、只要持有死亡筆記,那麼會被宿主死神一直憑依到死為止。 12、宿主死神一般會在人類使用死亡筆記後的39天以內現身。 13、宿主死神原則上不給筆記使用者幫助或阻礙。 14、死神無義務向死亡筆記持有者說明有關死亡筆記的一切規則。
死神對筆記的售後服務保證,即只要拿著筆記,他們就會「從一而終」,找到並跟隨你到天涯海角,像空氣一樣的存在,並且幫助你享受發現新規則時的快樂。
五
15、死神可以通過在死亡筆記上寫名字延長自己的壽命,但人類卻不能。 16、自己可以在死亡筆記上寫自己的名字以縮短本人的壽命。 17、死亡筆記的持有者可以用自己剩下壽命的一半跟死神交換一雙可以一看到人的容貌就知道其姓名和壽命的死神眼。 18、即使用刀或槍攻擊死神的腦袋以及心臟也不能傷害到死神。不過也有一個極少數死神才知道的殺死死神的方法。
在這裡,我們得知了筆記的一項增值服務——死神眼睛。流克在第六話向月提出,本來為了提高月對服務的滿意度,結果因為目標市場不對(月想要死神翅膀)而告吹。另外,我們知道了死神原來是靠人養著的,死神的工作就是寫筆記,由人類付給他們壽命作報酬。開始出現後面故事的伏筆,也就是死神也是可以被殺死的,關於這個,萊姆將為我們親自講解。
六 19、死亡狀況的設定必須符合常理,必須是該人能力範圍以內的事情。 20、連死神也不知道死亡狀況能否實現的詳細範圍,所以必須自己去驗證。
同樣出現在第六話,這兩條規則實際上不是流克告訴月的,而是月用罪犯試驗出來的。利用六個罪犯,月摸清了自己究竟可以操縱人的死前行為到什麼程度。
其實也難怪死神,寫筆記只不過是他們的謀生手段,寫上去了,死了人了,拿到壽命了,任務也就完成了。流克開始的濃厚興趣之一就是看筆記居然還能玩出這麼多花樣來。
七
21、死亡筆記的一頁或一小紙片,都具有死亡筆記的所有性質。
22、只要可以寫出字跡,無論任何道具都可以來寫死亡筆記。即便是化妝品或血等東西也沒關係。
23、有關死亡筆記,即使是宿主死神也有很多不知道的事情。
這條可是筆記的重頭規則之一,身上藏一片紙可比揣個筆記本方便的多,而且假裝是記錄便條而寫下筆記內容……我們可憐的南空直美就這樣的……成為了死不見屍的失蹤人口。21+22兩小項最經典的代表就是月與L成功誘捕火口,月恢復記憶時藏在手錶里的那一小片筆記碎片和一根針~,殺火口取回筆記所有權,這一切可都是在L的眼皮底下進行的呀~!月這手玩的真的是「帥到掉渣」。
23小項其實想想也就知道,死神們都有死神眼~殺個人跟捻死個螞蟻一樣,誰沒事去研究那花活呀~!
八
24、先寫死因和死亡狀況,後寫名字一樣有效。不過這期間不能超過人間單位的19天。
25、即使不是死亡筆記的持有者,無論誰只要想著某人的樣子並在死亡筆記上寫他的名字也一樣有效。
這條規定,又給筆記很大的收縮性。經典代表是雷依,那個可憐的FBI,被月玩弄在股掌之間,成為繼月之後第一個在筆記中寫下姓名的人。導致其他12個FBI慘死。不過由此為因果~~L大人才會正式露臉。 使用過死亡筆記的人死後不能升天堂也不能墮地獄……那麼雷依現在在哪兒呢?
九
26、對出生未滿780天的人,死亡筆記無效。
27、想著同一個人的樣子,但四次寫錯該人的名字後,死亡筆記對其失效。
780天,2歲零50天。到底有什麼含義在裡面目前還不知道,也許2歲前的孩子沒起名字屬於正常情況吧。話說回來,筆記規則里出現了好多的數字~不知道作者的設定依據是什麼~也許……抓鬮來的吧~。 4次寫錯人名筆記就會無效~~這麼說來,松田被火口寫錯兩次了~再寫錯兩次的話~就會成為「超越神的存在」啦~
也許有的大人會問:「為什麼那個開始的時候被月幹掉的街頭流氓(澀井丸拓男)被月寫了7次,筆記還是有效?」 實際上,月雖然寫了7次,但在第一次就寫對了。
十
28、「自殺」也是有效的死因設定。幾乎對於所有人類來說,自殺不屬於沒有被考慮過的範疇。
29、不管是自殺死還是事故死,都不能直接導致第三者的死亡。如果死亡狀態將會導致第三者的死亡,那麼被寫下名字的人只會在不導致第三者死亡的狀態下心臟麻痹死。
自殺這條狠~看過基努.里維斯大人的《康斯坦丁》的人都知道,基督教里說自殺的人不能升天堂的~~死神一定跟閻王有協定……
29項定的好~~要殺人必須直接殺~否則的話,隨便操縱個松田就斃了L,故事就沒意思了~!
十一
30、寫好名字、死亡時間和死亡狀態後,在那6分40以內可以隨意更改。當然,必須是在其死亡之前。
31、要在那6分40秒以內更改死亡時間或狀態的話,首先在想改動的地方劃兩條橫線。
32、雖然死亡時間和狀態可以在上述範圍內更改,不過一旦名字被寫入到死亡筆記上,就肯定會死,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取消。
寫錯了還能修改~筆記也比較人性化,不過……畢竟是死神界的東西,怎麼改無所謂,只要?琣煽N成~
十二
33、死亡筆記丟失或被盜後490天以內不取回的話,自動喪失所有權。
34、交換了死神眼的人,在失去死亡筆記的所有權後,有關死亡筆記的記憶和死神眼的能力都會消失,但失去的壽命卻不歸還。
筆記的所有權可是個比較嚴肅的問題呢~!我們可憐的海砂,卻因為這條的第34項只剩下剩餘生命的一半的又一半~~!儘管海砂的剩餘壽命很可能成百上千……
十三
35、只要自己還有所有權,可以出借死亡筆記給其他人,二手出借也沒問題。 36、宿主死神不會憑依借去死亡筆記的人。死神由始至終都只憑依擁有死亡筆記所有權的人。借用死亡筆記的人不能交換死神眼。
關於筆記所有權的規則,為月拿手的筆記大轉換做了鋪墊~72話里月就徹底捨棄了筆記的所有權,就要使用權~!
十四
37、在死亡筆記被出借期間,如果死亡筆記的元所有者死亡的話,所有權會自動落在當時持有死亡筆記的人手裡。
38、死亡筆記被盜的話,如果盜竊者殺害了死亡筆記的所有者,所有權也自動轉移到盜竊者手裡。
還是關於所有權的定義,經典代表還是月和L連手誘捕火口後月成功利用手錶中藏的筆記碎片和針,在L的眼皮下殺了火口取回了筆記所有權。可憐的L樣之後因此而喪命……默哀……
十五
39、如果同一個人的名字被寫到兩本或更多的死亡筆記上,跟記入的死亡時間沒關。只有最先寫的那本筆記有效。
40、如果同一個人的名字被寫到兩本或更多的死亡筆記時的時間差不超過0.06秒,那麼該人不會死。
隨著劇情的推移,流落在人間的死亡筆記也有三本了~!規定下優先權也好。不過誰那麼背……被幾本筆記同時寫名字…… 他一定欠死神很多錢。^^
十六
41、死神本身必須要持有一本死亡筆記,那本死亡筆記既不能給人類也不能讓人類寫。
42、死神之間可以交換死亡筆記,也可以使用對方的死亡筆記。
死神嘛~~總要留點家底的~不然像斯度那樣被人類利用……實在是死神界的悲哀呀~! 第42項嘛,還是用於了月的那次筆記大轉換上~~直接導致雷姆,L的死亡~!
十七
43、如果死神對特定的人持有好感,並為了要延長該人的壽命使用死亡筆記殺人的話,死神會死亡。
44、死神死後消失,但筆記會殘留。其所有權通常會轉移到撿到該死亡筆記的死神手裡。但常識上應該將它交還給死神大王。
唯一的,殺死死神的方法,錯就錯在讓月知曉了,於是……我們死神界的大美女雷姆小姐……就這樣的去了…… 而海砂,竟然讓兩位死神為其送命,到可以說是「死神界的基拉」呢。
十八 45、即使是同樣持有死亡筆記的兩人,在沒有接觸到對方的死亡筆記的情況下也無法識別對方死神的音貌。 46、擁有死神眼的雖然可以看到其他人的壽命和姓名,但是因為只能看到被取命者的壽命,而筆記持有者的身份是取命者而非被取命者,所以不能看到包括自己在內的擁有死亡筆記所有權的人的壽命。 47、死神不能告訴人類別人的姓名和壽命。以免在人間界引起混亂。
不能看死亡筆記同事之間的壽命~月因此被海砂識破為基拉,M的隱藏地點也是因此而找到的~!伏筆埋的還真不少呢~! 至於死神……還是在旁邊靜觀的好,其實硫庫實在不成到可以來個姓名壽命交換蘋果的舉動呢~!
十九
48、在人間界被使用的死亡筆記,最初必須是活著的死神的意志讓人類使用才能生效。 49、雖然很難想像憑依的宿主死神會死,但如果死神死了,其落在人間界的那本死亡筆記的效果不變。
人死留名,樹死留皮,死神死了……留筆記。唉~死了死了,還要留下筆記本禍害人間,不愧是死神們呀~!
二十
50、用死神眼看別人的姓名和壽命時,必須看到人臉的左右一半以上;上下的話,必須看到頭頂到鼻子的部位,如果只是看到眼睛以下部位的話,無效。另外,眼睛、鼻子、口等其中一個部位被遮掩起來的話,也可以看到。至於被遮掩的部分占臉部的百分之幾才會看不到姓名和壽命,這就有待死亡筆記的主人自己去驗證了。 51、在上述情況OK的前提下,無論是多久遠的照片和錄像也可以看到該人的姓名和壽命,但根據大小和清晰度也有可能會看不到。另外,不管多麼仿真的繪畫也是無效的。
好複雜的一段文字~其實也沒什麼難理解的~~只要記住,也有死神眼看不到姓名壽命的情況就好了。至於什麼時候看的到什麼時候看不到的……那不就大腸的一句話麼?
這一條解釋了為什麼美砂不能通過梅羅的畫像看到他的真名……
二十一
52、持有死神眼的人類,不管之前視力是多少,一概變為3.6以上。
日本的視力記法可是1.5的那種。3.6……乖乖~~千里眼嘛!換言之……瞎子們到是可以用自己餘下的一半壽命來換取復明的機會呢~!
二十二
53、喪失死亡筆記所有權的人,關於死亡筆記的記憶會隨之消失。但並不是指持有死亡筆記期間的所有記憶全部消失,自己的行為只是以跟死亡筆記沒有牽連的自然狀態繼續存在。
所有權連帶記憶~~月可是玩這個的高手。記憶全部消失之後的表現~~那是在如何高超的演技都比不了的。就算是L,也沒辦法讓一個沒有記憶的人承認自己做過的事情。
二十三
54、如果持有兩本或以上的死亡筆記的人,放棄其中一本後,會再也感知不到該死亡筆記的宿主死神。但只要手上還有一本筆記,有關所有死亡筆記的記憶不會消失。
也就是說,比如月手上有兩本筆記,一本是硫庫的,一本是雷姆的,他要是放棄硫庫的那本筆記,會看不見硫庫,但是因為還有雷姆的筆記~~所有有關筆記的所有事情,包括硫庫和他那本筆記的記憶都完全記得~!真不曉得筆記到底是什麼做的……互相之間還連著網呢。月在後期~~充分利用這些所有權的規則玩陰謀~!
二十四
55、死神不能無端滯留在人間界 可以留在人間界的條件如下: I. 將自己的死亡筆記渡讓給了人類
II. 物色死亡筆記渡讓的人類對象,本應在死神界做,但若是在82小時之內,也可在人間界進行。
III. 以要殺某人為目的而進一步觀察該人時,也可在人間界憑依其最多82個小時。
1的代表是硫庫,成天泡在人間界吃蘋果看大戲。2的代表是雷姆,當初拿著筆記尋覓到了火口。3就不知道誰那麼狠,惹的死神能如此對他苦大仇深的。估計前世不是一端孽緣就是欠了死神很多錢……
二十五
56、死神在人間界直接渡讓死亡筆記時,不可直接將其交予人間單位不滿6歲的小孩。
57、雖然死神不可直接將筆記渡讓給未滿6歲的小孩,但當筆記被掉在人間界時,就屬於人間界的一部份,任何年齡的人使用的效果都是一樣。
6歲的孩子……會寫字嗎?大概……能寫出自己的名字吧~~我想,6歲的孩子會把筆記整本疊飛機,小青蛙玩呢吧~~!不知道了~自己離6歲已經快20年了~
二十六
59、在「事故死」的情況下,即使當時只有被寫入名字的人死亡,但是造成極大影響而事後牽連到他人死亡的話,也被視為違反規則只會死於心臟麻痹。怕麻煩又想自然的殺法~~就是第58小項規定的人類的兩大死法之一的……「事故死」。多簡單~~貌似每天都有無數的人死於事故~~不會有人在乎多出幾個的吧~! 59小項的伏筆也好深呀~~一直埋到第2部里的美國總統去了~!核彈……那可不是鬧著玩的~不過~~這條規則到是能使得什麼40秒,6分40秒,規定的死亡時間都無效呢~! 比如……飛機駕駛員~如果在飛機飛行的時候要殺他,應該不會當時就死,要等飛機安全著陸後才會死亡的~!
二十七
60、若在死亡筆記上死因寫"病死",並指明疾病的名稱及死亡時間的話,一定要有足夠時間讓疾病生成。若時間太勉強,受害人只會在寫完40秒後死於心臟麻痹。
61、死因為"病死",但只指明死亡時間而沒指定疾病種類的話,其會在指定時間內死於適當的疾病。 但是,用死亡筆記能操縱的死亡時間最多只能有23日。人類兩大死法的另一種就是病死~~生老病死,無限循環。再正常不過的~~也是最不會被人懷疑的死法~~。這個更狠~~死都不能給來個痛快的,還要受盡病魔的折磨……好殘~~!
二十八
62、死因為"病死",但只指定疾病種類而未指定死亡時間的話,若該病要在24日甚至以上才能令受害者死亡時,那「操縱的死亡時間最大為23天」的法則便不會產生效果,受害者會根據疾病在適當的時間死亡。
63、在上述的情況里,可以在6分40秒內更改死因及死亡狀況。但無論怎樣更改,死亡時間不變。
既然是要用自然的病死~那就要讓其自然的發生。哪怕超過筆記的23日有效期限的法則也沒關係~!但是死因的修改的時間還是不變的6分40秒~~!趕快~~召喚個最好的病魔去施行你的詛咒~!
二十九
64、無法用死亡筆記殺超過人間單位124歲的人類
65、無法用死亡筆記殺只餘人間單位12分鐘以內壽命的人。呵~~兩者……貌似都沒什麼活頭了~~就算殺了他死神也撈不到什麼余命。不殺也罷~!
三十
66、交換了死神眼,用其看到的人類壽命是與在人間界死亡筆記本無關的本來的壽命。
67、而且,用死神眼看到的名字是「殺該人所必要的名字」。即使該人在戶籍上沒有登記名字,也會看到為殺其而所需的名字。
66小項好關鍵的~~漫畫就是寫的死亡筆記,死神眼要是能看到筆記規定的壽命……那故事就好難編了~!好多計謀都會被輕易識破了~!比方72話里月突襲M~!要是沒這條規定的話,史泰納就會都看到自己這邊的人全一個時間死~~傻子都想的出來被算計了~!
67項說的是就算你沒名字死神眼也能?A看出個名字來~~!想逃出DN的魔爪~~哼!門都沒有~!
三十一
68、無論寫多少名字,死亡筆記的頁數不會用盡。
您就敞開了寫吧~~~只有能殺光的人,沒有寫完紙的筆記。
三十二
69、若同時擁有兩本或更多死亡筆記時,想著同一人的相貌, 在其中一本死亡筆記上寫下該人名字,而將死因及死亡狀況寫在另一本死亡筆記上,有效。 同理,在一本死亡筆記上先寫下死因,之後再在另一本上寫下名字,同樣有效。
70、上述情況也可在不同所有權的死亡筆記之間進行。但此時必須是在筆記所有者互相觸碰對方的筆記的狀態下。
一本里寫名字,一本里寫死因~~!這都行…… DN呀DN~~!只要能讓你噬血就成了。不過……不知道只寫死因的那本,之後再在死因前填個其他人名還有效不?
三十三
71、如果失去死亡筆記所有權的話,便無法識別宿主死神的音貌。但之前觸碰過死亡筆記的其他人還可以繼續識別宿主死神的音貌。
72、在上述情況下,其他人因為觸碰筆記而認知的有關死神以及筆記的記憶會一直存在,直到該人得到筆記所有權後又喪失為止。
沒有所有權的但是碰到過DN的人……這恐怖的記憶將伴隨你度過一生……
三十四
73、筆記所有者不能被死神界的死神殺死。
74、以殺筆記所有人為目的而下凡的死神不能直接殺死該人
75、只有把筆記渡讓給人間界的死神才能殺死筆記所有人。也是,大家都是筆記持有者,不同的不過是死神比人多倆翅膀而已~!死神界的死神們~~還是在旁邊看大戲吧~!
74的規定~~就是埋給可憐的斯度的,智取沒大腦,力取又被禁止~~!只好乖乖當槍使,丟盡死神的臉了。 幸虧硫庫不是喜新厭舊的死神~!不然見一個換一個的,換一個殺一個~~更無聊。
三十五
76、以逃避死亡筆記制裁為目的而故意將名字寫錯四次的人,會死亡。
77、被故意寫錯名字四次的人,日後依然可以被死亡筆記所殺.貌似是最嚴重的作弊處罰~~~!而且……作的弊還沒效果…… 真是賠夫人又折兵呀~!
三十六
78、雖然死神有雄性及雌性之分,但既不容許,也不可能夠與人類發生性行為。死神之間也不進行性行為。
還好還好~~不然像塞亞人那樣在地球上留一堆混血兒出來……麻~~~煩! 不過死神之間也不許~~難怪他們會成天無聊呢~! 於是……DN的一大迷題也誕生了~!「死神究竟從何而來?」
三十七
79、丟失了所有權的死亡筆記再度獲得時,會恢復關於所有死亡筆記的全部記憶。
80、另外,即使沒有重獲死亡筆記所有權,在觸碰筆記的那一刻內會恢復記憶。關於所有權的歸屬的規則,經典代表大概就都是月的那次筆記大轉換了~! 從階下囚到放棄筆記到跟L合作抓火口到接觸筆記恢復記憶~到殺火口取回筆記,到最後成功利用雷姆殺了L~~~這套乾坤大挪移大概是目前為止DN里最經典的一場戲了~!
三十八
81、喪失死亡筆記所有權而失去記憶,又因為重獲所有權或者觸碰死亡筆記恢復記憶的次數,一本筆記最大為6次。
82、上述情況中,如果在6次之後再度獲得死亡筆記所有權的話,會以無法恢復記憶的狀態重新使用死亡筆記。也就是說……亂換所有權也是有限度的~~估計6次下來連筆記自己都要搞暈呼了~~只好一切清檔從新開始嘍~~ 不過……貌似已經換的最多的那本月最初拿到的筆記已經還給斯度了……這條規則究竟什麼時候能用到呢?
三十九
83、和死神交易的死亡眼所看到的人的壽命是不能被筆記所左右的其在人間界本來的壽命。因死亡筆記而死的話,剩餘生命歸於死神。其實……和上面的第30條有些重複~大概大腸自己也忘記了吧~~
四十
84、交易了死神眼的人,看已死亡的人的照片時,即看不到該人的名字也看不到其壽命。
人都已經死了……還看到名字和壽命有什麼意義嗎?不過因為這條規則到是可以利用成判斷對手是否死亡的依據呢~在72話里就用到了~
四十一
85、死在人間界的死神所遺留下的死亡筆記,如果被人類揀到,就成為了人類的東西。
86、但是,在上述這種情況時,只有能識別該死神音貌的人,才能看到並觸摸到那本死亡筆記。
87、雖然可能性極小,但是如果被死神揀到,那本筆記的所有權歸其所有。雷姆的筆記~~就被月這樣的弄到了手。不過因為牽扯到歸屬權的問題~~當然不能那麼公平的讓大家都有機會~~不認識之前憑依的死神的話就免談~! 死神揀到也一樣~~傑拉斯的筆記就這樣歸了雷姆的~~
四十二
88、以死神眼看到的人的姓名是「要殺掉該人所必要的名字」。即使戶籍等沒有登錄其姓名,也能看到為殺死該人所必需的名字。哈哈~~~以為沒有名字就能逃脫死亡筆記??看來~~真的像電影《死神來了2》里說的那樣「能逃脫死神的……只有死亡」
四十三
89、在死亡筆記上寫下的名字,文字等,無法用橡皮,墨水消,修正液等消除。用賭博業的一句話來說就是「買定離手」死亡可不是兒戲~~可不能胡亂開玩笑的~!真要像前篇里鏡太郎他們那樣的話~~還不得瘋了~~ 今天寫完了死了,半夜橡皮一擦~~停屍房裡又活了……這一個活了不要緊,回頭再嚇死倆小護士的…… 善哉,善哉~
四十四
90、在人間界的死亡筆記會改變人類的命運。即使沒有被寫入死亡筆記也有可能縮短壽命。 這樣的話,不管死於什麼情況,死神眼看到的也只是其原本的自然壽命。哈~~爭論了許久的關於夜神老爸壽命問題,死的值不值得的問題,還有月壽命以及死神眼看到的壽命能否明白的問題~~都有解釋了。死亡筆記就是死亡筆記,到處都透著死的氣息。果然~~死神的東西就是不吉呀~~光拿著就可能減命~~ 不知道大家看到這條規則後還會否那麼想要死亡筆記了~呵。
四十五
91、死神本身所擁有的死亡筆記不經意間掉落到人間界時,可以為取回死亡筆記而滯留在人間界。
92、如果此時,人間界還存在其他的死亡筆記的話,不能洩露那些死亡筆記的地點和所有者。這條其實就是限制死神斯度的,要不,它那個笨蛋腦袋,月肯定栽在它嘴上,可能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了~ 不過~~憑心而論,斯度還是蠻可愛的。「朱古力好好吃~」
四十六
93、死神本身所擁有的死亡筆記被其他死神騙取等導致丟失的話,只能從憑依在那本死亡筆記的死神手裡取回。如果其筆記沒有憑依的死神而被人類所有時,只要觸碰筆記就能憑依在該人身上。只有在該人死亡後,搶在其他人觸碰筆記之前取回,或者該人直接返還死亡筆記。還是寫個斯度的,它也夠笨的,白白被M當槍使,而且…… 突擊的時候,硫酷說不讓它動,它就還真一動不動,連已經無主的死亡筆記都不知道去揀~~真是笨到家了。還好月還它了,要不估計它到死都拿不回來筆記。
四十七
94、死神祇要一次看到人類的相貌而得知其姓名和壽命的話,就可以從死神界的洞穴探知該人所在。
死神最適合去當私家偵探啦~~ 找失蹤人口,第三者之類的~肯定能賺到好多錢~哈
四十八
95、死神如果違反死神界戒律的話,會有從特級到八級共九種刑法。如果犯三級以上刑法,處以死刑。
96、例如,死神用死亡筆記以外的手段殺人的話,為特級刑法。
死神的戒律終於浮出水面拉~~終於能解釋為什麼死神在人間界這麼畏首畏腳的了.這樣看來,死神的死法不只那一個,到是突然對死神界的戒律產生了些興趣~~ 既然定出了九等~ 相信以後會用的到~期待期待~!
四十九
97、因將死亡筆記的所有權轉交給他人或放棄等原因,導致喪失關於此本筆記的記憶時,只限於在筆記寫下姓名、殺過人的情況。僅僅是擁有過所有權並未寫下姓名的話,關於那本筆記的記憶不消失。但是,因擁有所有權而能感知到的死神音貌,會因此無法繼續感知。換取的死神眼也同時喪失。
終於出來了,討論許久的筆記所有權的問題,以上的這條規則足以解釋了在梅羅用人質交換筆記時,筆記所有權的轉換流程中的疑點。看出來了,這單行本里出規則,大概就是等連載出來後,大場他們收集回饋的BUG,再在隨後的單行本里用遲到的規則解析說明圓謊……高~實在是高!
五十
98、死神即使不睡眠也不會死。原本就不需要睡眠。死神的睡眠明顯與人類的睡眠不同,僅僅是怠惰而已。
99、特別是將筆記渡讓給人間界的死神。沒有戒律規定因要目睹筆記使用者的最期,而不許怠惰的條例。
完了完了,流酷那點底兒都讓規則給洩漏了~敢情他成天吃了蘋果睡覺的……是在偷懶呀~~唉……真舒服~簡直就是我偶像嘛,過著我最嚮往的日子——「坐吃等死」,他甚至還不死……
五十一
100、人間界同時存在的死亡筆記最多為6本。當然,死神自身所有的那本筆記不計其內。因此,借將筆記讓人類所有為由,滯留在人間界的死神也最多為6隻。
一本筆記就足以鬧的天下大亂了……6本……乖乖~~ 突然想到一種設定:上古死神流傳下6本死亡筆記,得筆記者得天下,於是圍繞著6本筆記展開了曠世已久的紛爭,最終在萬年前創立了6國…… 互相牽制,萬年來勾心鬥角,明爭暗鬥……編纂了一部《六國編年史》……
五十二
101、一隻死神,同時渡讓筆記給不同的人類時,最多為三人。
102、將筆記渡讓給三個人類時,可以採取讓每人擁有兩本筆記等手段。這樣,一隻死神可以讓人類所有的筆記最大為6本。
103、因此,也能讓一個人使用6本筆記。
繞那麼亂~其實就是制定個限定~~ 不然來個筆記大氾濫~ 誰受得了…… 不過,現在來看月最多也就拿過3本,那這個規則是給誰制定的呢?難道說……DN還有漫長的路要走……嗎?
五十三
104、假設人間界存在第7本筆記時,即使被人類使用,也無任何效果。好像充數的一條規則…… 大家注意了~ 也許你手裡的那本死亡筆記就是真品也說不定呢~不過就是現世存在的太多你的沒效果而以~哈哈
五十四
105、人間界存在7本以上筆記時,只有最早渡讓給人類的6本有效。
106、若非因燒毀等方式使筆記喪失效果,或由死神所有以及帶回死神界的話,第7本筆記不發生效力。
看到了吧~ 什麼都要排座次的,第7本~ 你想要有出頭之日要麼忍要麼就去玩點手段吧~這世界爭就一個字!
死亡筆記假規則
1,在死亡筆記中寫下名字後連續13天內不寫下另一個名字的話,使用者死亡。
2,如果撕毀或燒掉死亡筆記的話,所有接觸過死亡筆記的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