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現已廢止。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作出修改,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2017年11月5日起,從事會計工作,不再需要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外文名:Certificate of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 定義: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現已廢止。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作出修改,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2017年11月5日起,從事會計工作,不再需要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了。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現已廢止。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作出修改,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將第三十八條修改為:“會計...
待崗的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福建省會計從業資格註冊、變更、調轉登記表》(見附屬檔案),並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向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註冊登記。2、離崗備案登記 持證人員離開會計...
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科目為:[1]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通常稱為理論考,理論考的的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
會計證年審,即《會計從業資格證》實行定期年檢制度,會計證年審,主要是考察會計從業人員的繼續教育情況;即檢查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是否有持續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組織的理論知識、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和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和保持其專業...
會計證換證 我市定於2014年5月26日起開展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換證範圍 歸屬於哈爾濱市財政局管理的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會計證)。二、換證時間 有效舊版會計證到期日的計算方式是會計從業...
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信息化調轉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全國會計從業資格信息化調轉工作,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開展跨省級行政區域、部門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業務(以下簡稱會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註冊、變更、調轉登記表》(一式三份)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IC卡 3、調入單位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調出外省市可以不提供)省直調轉 由省直調轉到省內各地市的會計人員,填表時注意事項。一、此表為一式...
(1) 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員。(2) 已取得我會簽發的出納員或會計員崗位證書需參加更高一級崗位認證考試的學員。(3) 2年內參加過初級會計師考試,且《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均在 35分以上可以申請出納員崗位...
福建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為了加強會計業資格管理,規範會計人員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和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26號令)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辦法內容 第一章 ...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是從事會計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條件,是證明能夠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準入證”,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必經之路。它是一...
中級會計即為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財政部、人事部共同組織的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統一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擔任會計專業職務的任職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從2003年開始,確定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
深圳市會計協會面向社會開展“會計從業能力評價認定”,啟動線上專項考試,向通過考試者頒發《會計從業能力證書》,作為持證人掌握基本會計業務知識、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的書面證明。考試科目 《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基礎與...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擔任會計職務應當通過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號評。如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3...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定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領取...
第七條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或者符合本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條件的人員,可按本實施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向有關的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時應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並出示身份證、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證書(或...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不得...
第十一條 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科成績合格的人員,應按本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向管理部門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人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時,應當填寫《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並持下列材料:(一) 自治區會計從業資格...
(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第七條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六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第八條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調入地工作證明(或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辦理依據 財政部2012年12月5日通過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第二十一條。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因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
根據財會[2013]3號“關於印發新舊《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有關銜接規定的通知”。為廣大網友解讀除自2013年7月1日起,凡第一次參加會計從業資格所考試的3科理論的考生,均必須3科理論在同一批次考試中同時合格外。關於7月1日前有參加...
《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實施辦法》是一個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推進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科學化、規範化、信息化,培養造就高素質的會計隊伍,提高會計...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計算機基本操作技能。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