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機構改革方案

安慶市機構改革方案

安慶市機構改革方案,2019年1月28日,《安慶市機構改革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批准,《中共安慶市委、安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已經印發。我市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慶市機構改革方案
  • 發布日期:2019年1月28日
總體部署,機構設定,市委機構,政府機構,其他改革,

總體部署

機構改革後,我市共設定市級黨政機構47個。市委機構14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3個;市政府機構33個。有關部門(單位)將立即著手掛牌工作,一個月內基本實現對外掛牌運行,3月底前市級機構改革工作要基本完成。
此次機構改革,突出從機構職能上把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主要機構及其職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對應、與省級機構改革有效銜接,確保上下貫通、執行有力。

機構設定

市委機構

在市委機構改革方面,一方面建立健全和最佳化市委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組建市監察委員會、市委財經委員會、組建市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市委審計委員會,將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將市委全面推進依法治市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將市國家安全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國家安全委員會,將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將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組建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另一方面,加強市委職能部門的統一歸口協調管理職能: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市委統戰部統一管理民族宗教、僑務工作,對外加掛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
此次機構改革,以深化權責清單制度體系建設為抓手,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切實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政府機構

在政府機構改革方面,對一些機構進行新組建和最佳化職責:
一是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和市城鄉規劃局。
二是組建市生態環境局,在市級機構改革中同步組建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分局,作為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不再保留市、縣環境保護局。
三是組建市農業農村局,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不再保留市農業委員會。
四是組建市文化和旅遊局,加掛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五是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不再保留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是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七是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八是最佳化市司法局職責,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九是最佳化市審計局職責。
十是組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掛市知識產權局牌子,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和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十一是組建市醫療保障局。
十二是最佳化市林業局職責,市林業局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十三是市扶貧開發辦公室更名為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
此次改革統籌各領域改革,最佳化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

其他改革

在深化市級人大、政協機構改革和群團組織改革方面,組建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組建市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市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支持和鼓勵群團組織承接適合由其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增強群團組織團結教育、維護權益、服務民眾功能,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繫人民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
在深化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改革方面,組建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不再保留市委黨史研究室、市地方志辦公室;安慶市廣播電視台調整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歸口市委宣傳部領導;將剝離行政職能後的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更名為市市直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將剝離行政職能後的市重點工程建設局更名為市重點工程建設處。
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方面,全面清理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區分情況推進改革,根除“事業局”。改革後保留設定的事業單位,名稱不再稱“委、辦、局”。除行政執法機構按照中央及省部署推進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在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方面,下放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強化鄉鎮(街道)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提升管理服務能力,夯實基層基礎。理順縣級部門與鄉鎮(街道)關係,把條的管理和塊的治理協同起來。
在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面,認真落實中央及省委關於加強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5個領域綜合執法工作部署要求,將這些領域的執法職責和隊伍整合到位,實行統一執法。
在統籌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方面,深化權責清單制度建設,深化“1+X”權力運行監管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建設,深化公共服務清單和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建設,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和直接服務民生的公共事業部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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