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第五章釋格物致知 “右傳之五章,蓋釋格物、致知之義,而今亡矣。閒嘗竊取程子之意,以補之曰:‘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基本介紹
1.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右傳之五章,蓋釋格物、致知之義,而今亡矣。閒嘗竊取程子之意,以補之曰:‘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釋字義】
【釋經義】
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第一句前文已解過了,第二句是結論語。明白了道以德顯而化生萬物之理,這才是在事物的認知上真正把握了大道本源的根本。)
“右傳之五章,蓋釋格物、致知之義,而今亡矣。閒嘗竊取程子之意,以補之曰:‘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上邊這一段文字,是宋儒朱熹自己加的話。並非曾子所著《大學》之語。“蓋”是疑辭。“閒”,即近。“嘗”,即曾。“竊”,即私。朱子說這《傳》之五章,疑是曾子解釋經文“格物致知”的意思。而今佚失,無從考證。然而“格物致知”的功夫,是修學的開始。若少此一節,則誠正、修齊、治平都不可能做到。所以我近時竊取程子的意思,以補之曰:經文所謂的“致知在格物”者,是說人若要推及自己本心之知,就要窮徹事物之理。何以此言?因為人的本心虛靈不昧,都有個自然的知識,天下萬事萬物不齊,都有它當然的道理,人的本心雖在於內,其所知卻可以實周於物;萬物雖在外,其理實具於人的本心。萬物之理無窮盡,所以人心的求知也無盡。所以《大學》教人求學之始,必要先學於天下的事理。吾心所不知之理,而要愈加窮通之功,今日窮究一件,明日窮知一理,務要達到個至極的究竟處。待到用力長久,而一旦心境豁然都貫通了,則凡事物之理或在表象的,或在內里的;或精妙的,或粗淺的,無一件不達到通曉透徹,則自己本心具有眾理的全體,便可以應萬事之大用,能舉一反三,一通百通,則世間無論大小之事沒有不明白的。對事物的表里,無論精粗,無有不到之處,這便是“物格”。心中對一切事物的應對,全體大用無所不明,這便是“知至”。所以說“此謂格物,此謂知之至也。”這是朱熹補的《傳》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