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讀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讀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讀本》是200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人大常委人法制工作委員會。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讀本
  • 作者:全國人大常委人法制工作委員會
  • ISBN:7503645938或9787503645938
  • 定價:¥18.00元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11-1
內容提要,目錄,

內容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於2003年10月28日由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於2004年5月1日起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關係每一個公民的切身利益,關係到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關係到執法機關和執法者的正確執法,是公民和執法者都應當深入學習的一部法律。
為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別重視了廣大人民民眾人身安全的保護,體現了“以人為本”。法律將保護人身安全作為首要的立法目的,並在條文中予以充分體現。如關於在學校、幼稚園、醫院、養老院門前的道路上應當施劃人行橫道,設定提示標誌;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應當按照規劃設定盲道;機動車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有行人通過的,應當讓行;對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醫療機構不得因搶救費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等。
根據依法治國的精神,道路交通安全法著重強調了對交通安全的依法管理。要求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執法人員必須嚴格依法辦事,詳細規定了道路交通管理機關的職權範圍,行使的條件和程式和對道路交通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法律監督措施和法律責任。規定了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嚴格處罰,以保證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目錄

前言
第一講:立法目的和總則性規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適用範圍
(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原則和目標
(四)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負責機關
(五)道路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
第二講:法律對車輛和駕駛人的要求
(一)機動車登記制度
(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三)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
(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標誌圖案、警報器、標誌燈具的噴塗、安裝、使用
(五)禁止拼裝、擅自改裝機動車和偽造、變造、冒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六)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
(七)非機動車登記
(八)機動車駕駛證的申請與管理
(九)機動車的駕駛培訓
(十)對機動車駕駛人的要求
(十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累積記分制度
第三講:道路通行條件
(一)道路交通信號
(二)鐵路與道路平面交叉道口的安全防護設施
(三)道路配套設施的規劃和建設以及對道路和交通信號的管理措施
(四)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以及道路施工的安全防護措施
(五)停車場的建設
(六)人行橫道和盲道的設定
第四講:道路通行規定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行駛的一般原則
(二)車輛和行人通行時應遵守的交通規則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限制交通和交通管制權力的行使
(四)機動車通行應注意的情況和處理辦法
(五)對國務院的授權
(六)機動車載人、載物應遵守的規定
(七)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在排除故障時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八)特種車輛、作業車輛在通行時享有的特殊權利
(九)拖拉機的通行
(十)非機動車的通行
(十一)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應遵守的規定
(十二)行人通行的規定
……
第五講:交能事故處理
第六講:執法監督
第七講:法律責任
第八講:道路交通安全法一些名詞的含義和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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