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和平》通諭

"《世上和平》通諭,教皇約翰二十三世於1963年4月11日發表的通諭。論述了所有人類事務的基礎,是個人的價值,人權的基礎在於上帝創造的行動;個人與國家的關係應基本上是服從權威當局的關係,因為國家是一個道德的實體,必須為公民的共同利益制定法律;所有的國家其尊嚴是同樣高貴的,國家之間的相互關係必須受道德律的限制,人際關係也是如此;現代國家之間是相互依賴的。
通諭特別呼籲世界各國要停止軍備競賽,禁止核武器,為爭取世界和平而努力。通諭同時指出各國之間為實現各自的目標必須攜手合作。它還號召天主教徒要與非天主教徒接觸、交往,為此提出區分“理論”與“運動”,區分“錯誤”與“犯錯誤的人”的著名的“兩個區分”原則。該通諭被認為是羅馬天主教教皇對全世界發表的第一個通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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