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法院·陽光司法”活動

“開放法院·陽光司法”活動是2014年順德法院發布的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開放法院·陽光司法”活動
  • 啟動時間:2014年6月
“法院的公開庭審活動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順德區黨代表朱競南在旁聽庭審後說道。6月26日,順德法院2014年首次“開放法院·陽光司法”活動在順德法院容桂法庭啟動,活動邀請了順德區的6位黨代表、12位人大代表以及2位政協委員進行庭審觀摩及座談。
上午9時,案件在容桂法庭第一審判庭公開審理。原告吳某原在被告某股份合作經濟社從事視頻監控工作。原告起訴稱,從2013年7月起到2014年5月止被告拖欠他10個月的工資,總計16000元,吳某多次追討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庭審過程中,由於雙方意見無法達成一致,且不同意調解,法官宣布休庭。庭審結束後,順德法院院長何樹志與各位黨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進行座談,何樹志表示,希望與會的各位代表能夠對法院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促進法院司法工作。
與會人員紛紛向法院提出了各自的意見和建議。何樹志認真聽取了有關的意見和建議,並現場解答了相關的法律問題。
據了解,2014年是順德法院第五年舉辦“開放法院·陽光司法”活動,該項目2013年被佛山市委依法治市辦公室、市普法辦評為首批“佛山市‘657’普法(法治文化)品牌”。接下來順德法院將繼續開展“法院開放月”“行業聯絡日”“法庭開放日”、微博直播庭審等一系列司法公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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