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蠅式”腐敗

2014年裡,“巡視反饋意見”是一個備受關注的公眾熱點。梳理中央兩輪巡視的反饋意見可以發現,其中不少反映反腐新動向的辭彙,給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並受到廣泛熱議。

“蒼蠅式”腐敗,專家點評,

“蒼蠅式”腐敗

在給北京、廣西等多個地方的反饋意見中,中央巡視組反覆提及“小官巨腐”“蒼蠅式”腐敗問題嚴重,指出基層幹部腐敗問題凸顯,要求加大查辦案件和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前有北京市海淀區最牛村會計挪用1.19億元,後有秦皇島“水老鼠”,副處級幹部家裡查出現金數億元……多起案件表明,在反腐風暴中一些曾經視為“蒼蠅”的基層幹部,他們所涉及的資金規模之大、貪腐程度之嚴重,遠超人們想像。

專家點評

竹立家認為,基層腐敗幹部往往掌握著特殊資源或者控制著壟斷資源,在特定崗位上往往具有“說一不二”的“絕對權力”,究其原因就是基層權力運行嚴重缺乏監督,解決之道仍然是對審批執法許可權等制度繼續規範和完善,切實發揮各方面的監督力量,使每一項權力的運行更加公開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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