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海關發展規劃

2021年7月27日,海關總署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十四五”海關發展規劃》,為全面發揮海關在安全、貿易、稅收等方面的職能作用等多方面工作制定了更加明確的發展方向和既定目標。

《規劃》指出,未來,我國海關要將改革、法治和科技作為發展的重要動力和支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四五”海關發展規劃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27日
  •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內容解讀,檔案目錄,檔案全文,

內容解讀

《“十四五”海關發展規劃》主要包括三大板塊、10個部分,對“一帶一路”合作、自貿區建設、口岸公共衛生、智慧財產權保護、國門生物安全和打擊走私等多方面工作明確了具體發展實施規劃。其中,《規劃》明確了口岸衛生防疫相關工作,未來將建立全球傳染病疫情3D可視化展示平台,建立指標型、事件型傳染病風險評估模型。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智慧型化、自動化手段,完善口岸查驗和檢疫保障體系,加快構建現代化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時監控和桌面指揮系統。

檔案目錄

一 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海關建設新征程
(一)“十三五”海關發展取得重大成就
(二)海關發展新方位
(三)2035年海關發展遠景目標
二、“十四五”海關發展指導方針和主要目標
  (四)指導思想
  (五)遵循原則
  (六)主要目標
三、堅決維護國家安全
  (七)加強進出境環節實貨監管
  (八)確保稅收安全
  (九)維護口岸公共衛生安全
  (十)嚴格進出境動植物檢疫監管和外來入侵物種口岸防控
  (十一)強化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
  (十二)保障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
  (十三)強化風險整體管控
  (十四)嚴厲打擊走私違法行為
四、服務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
  (十五)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
  (十六)推動產業鏈供應鏈最佳化升級
  (十七)推動外貿創新發展
  (十八)促進內外貿一體化
  (十九)支持區域協調發展
  (二十)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
  (二十一)加快口岸現代化建設
五、持續深化海關改革
  (二十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二十三)深化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
  (二十四)創新事中事後監管
  (二十五)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和特殊監管區域發展
  (二十六)全面提升服務決策能力
  (二十七)完善海關技術規範和業務規範體系
  (二十八)深化財務管理改革
六、全面推進法治海關建設
  (二十九)完善海關法律制度體系
  (三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三十一)強化法治保障作用
  (三十二)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七、全面提升科技創新套用水平
  (三十三)強化國門安全科技保障
  (三十四)增強海關信息化支撐能力
  (三十五)深化海關大數據套用
  (三十六)加強海關實驗室整體規劃和協同建設
  (三十七)強化口岸監管裝備研發與套用
八、構建海關大外事工作格局
  (三十八)推進“智慧海關、智慧型邊境、智享聯通” 合作
  (三十九)深化對外合作夥伴關係
  (四十)積極參與國際貿易規則制定
  (四十一)推動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和落地見效
  (四十二)深化與港澳台地區海關檢驗檢疫交流合作
九、持續推進準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建設
  (四十三)加強黨的建設
  (四十四)加強領導班子建設
  (四十五)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四十六)加強幹部教育培訓
  (四十七)加強海關文化建設
  (四十八)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十、實施保障
  (四十九)加強組織部署
  (五十)全面統籌推進
  (五十一)強化支持保障
  (五十二)狠抓督導落實

檔案全文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結合海關實際,特制定“十四五”海關發展規劃。
一、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海關建設新征程
  (一)“十三五”海關發展取得重大成就。
  “十三五”時期,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關心關懷下,海關事業實現跨越式發展,各項工作取得長足進步。5年來,口岸管理體制實現革命性變革,機構改革任務圓滿完成,關檢全面深度融合,口岸管理更加集約高效。全面深化改革縱深推進,圍繞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推出一系列改革舉措,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監管主要業務指標大幅增長,執法效能穩步提升;通關管理系統實現整合最佳化、疊代升級,科技創新套用水平大幅提升;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實施“強基提質工程”,清廉海關建設深入推進,“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令行禁止、擔當奉獻”的準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建設卓有成效。特別是2020年,面對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外貿下行壓力雙重考驗,全國海關以最堅決的態度、最迅速的行動、最有力的舉措,全面履職盡責,海關隊伍得到歷練,關檢深度融合成效經受住實戰檢驗,交出了一份保全全促發展的滿意答卷。
  (二)海關發展新方位。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國際環境日趨複雜,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貿易和投資持續低迷。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繼續發展具有多方面優勢和條件,同時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面對機遇與挑戰,全國海關必須在新發展階段的大背景下謀劃未來發展,完整準確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發揮自身職能優勢,促進內需和外需、進口和出口協調發展,以國際循環提升國內大循環的效率和水平,推動形成我國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展現海關新的使命擔當。
  (三)2035年海關發展遠景目標。
  展望2035年,社會主義現代化海關基本建成。黨的政治建設統領作用全面發揮,全國海關一盤棋的垂直管理優勢充分彰顯,服務大局能力顯著增強;海關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全面提升,建成與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相適應的海關監管體制機制,改革創新能力顯著增強;法治海關建設全面推進,制度創新和治理能力建設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開放監管能力顯著增強;科技支撐現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建成更高水平的智慧海關,研發套用能力顯著增強;準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建設全面加強,把關服務水平進入世界海關前列,幹部隊伍建設能力顯著增強。
二、“十四五”海關發展指導方針和主要目標
  (四)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海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聚焦服務高質量發展、推動高水平開放、保障高標準安全、提升高效能治理,以社會主義現代化海關建設為戰略牽引,鍥而不捨、一以貫之推進政治建關、改革強關、依法把關、科技興關、從嚴治關,強化監管最佳化服務,全面提升海關制度創新和治理能力建設水平,加快形成與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相適應的海關監管體制機制,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海關力量。
  (五)遵循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政治建設為統領,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海關工作全領域全過程,在推進海關改革發展中充分體現黨的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海關為人民,把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海關一切工作的根本價值追求。密切關注民眾需求,公正執法,精準履職,高效服務,積極回應社會期盼,努力讓人民民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依靠人民創造海關發展新成就。
  ——堅持新發展理念。把新發展理念作為海關工作的指揮棒,使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融入海關改革發展,做到一體把握、全局統籌、協同推進、聯動發展,不斷開拓海關發展新境界,為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作出海關積極貢獻。
  ——堅持深化改革開放。堅持有利於維護國家安全、有利於增添經濟發展動力、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有利於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有利於調動廣大幹部民眾積極性的改革取向,堅定不移推進海關改革,積極融入國家對外開放戰略,持續增強海關發展動力和活力。
  ——堅持系統觀念。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統籌處理好當前與長遠、頂層設計與基層創新、一般性舉措與關鍵性部署、先行先試與全面複製推廣等各方面關係,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實現海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六)主要目標。
  錨定2035年海關發展遠景目標,持續深化“五關”建設,不斷豐富“五關”建設新內涵,全面發揮海關在安全、貿易、稅收等方面的職能作用,積極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的新時代海關改革與發展之路,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海關建設,今後五年要努力實現以下主要目標。
  ——政治建關全面強化,政治建設水平大幅提升。政治信仰更加堅定,政治領導堅強有力,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顯著提高,政治生態風清氣正,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更加堅決有力,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更加積極有為,永葆政治機關鮮明本色,堅定走好“兩個維護”第一方陣,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民眾滿意的模範機關建設成效顯著。
  ——改革強關縱深推進,制度創新和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改革創新更加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更寬領域、更高水平的機構改革“化學反應”全面實現,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更高層次推進,國門安全防線更加牢固,口岸營商環境更加最佳化,海關監管體制機制更加完善。
  ——依法把關全面加強,法治建設水平大幅提升。海關法律法規制度體系更加科學完備,法治實施體系更加全面高效,行政權力監督制約機制更加嚴密有效,法治實施保障更加協同有力,法治海關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科技興關動力強勁,創新套用能力大幅提升。創新驅動導向作用更加明顯,科技研發和套用工作機制更加健全,業務科技一體化有力推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套用更加廣泛深入,實驗室規劃布局更加合理、技術體系更加完善,檢驗檢測能力明顯提升,口岸監管裝備研發與套用成果豐碩,智慧海關全面建成。
  ——從嚴治關成效顯著,幹部隊伍素質大幅提升。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清廉海關建設成效明顯,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更加科學,與準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要求相匹配的海關文化體系基本形成,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專業化人才不斷湧現,各級領導班子不斷最佳化強化,隊伍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激發,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面貌煥然一新。
  專欄1 “十四五”海關發展主要指標
指標
2020年
2025年
年均
屬性
1.“一帶一路”海關國際合作機制(個)
53
>90
預期性
2.與境外“單一視窗”互聯互通國家(地區)數量(個)
1
15
預期性
3.進口食品監督抽檢合格率(%)
98
>99
預期性
4.國際衛生港口岸創建數量(個)
35
7
預期性
5.口岸海關動植物檢疫標準化建設覆蓋率(%)
75
100
約束性
6.AEO互認國家(地區)數量(個)
42
≥60
預期性
7.海關業務信息化套用覆蓋率(%)
  100
約束性
  
三、堅決維護國家安全
  全面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底線思維,構建以風險管理為主線的國門安全防控體系,全面履行監管職責,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人民民眾利益。
  (七)加強進出境環節實貨監管。
  完善聯防聯控機制,最佳化口岸監管作業機制和流程,加強口岸監管能力建設,提高進出境貨物查檢作業的規範性和科學性。強化口岸監管和物流監控,加強口岸監管環節的反恐、防擴散和出口管制等工作,構建完善口岸核生化爆監測和槍枝彈藥的查發反恐體系。認真履行蒙特婁議定書等國際公約,對進出境禁限管制物項實施有效監管。完善加工貿易海關監管制度體系,創新邊境貿易監管方式。推進行李物品、免稅品、郵遞物品監管智慧型化、規範化建設,提升通關體驗。探索套用區塊鏈、大數據等加強聯網監管,套用智慧型審圖等新技術強化實貨監管快速監測探測,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威懾力。
  (八)確保稅收安全。
  完善海關稅收征管流程,最佳化稅收征管模式,提高稅收征管質量。打擊價格低報瞞報、不實貿易等各類逃稅涉稅違法活動,維護安全公平有序的貿易環境。深入開展稅政調研,積極參與進出口稅收政策調整。最佳化非貿渠道稅收征管機制,依託大數據等新技術促進征管智慧型化、作業信息化、繳稅便利化。深入落實各項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原產地管理,引導企業用好用足保稅、減免稅等政策,支持補齊產業鏈供應鏈短板,保障和促進產業安全。
  (九)維護口岸公共衛生安全。
  構建完善口岸公共衛生體系,建立健全多渠道疫情監測和多點觸發的預警機制,推動實施智慧口岸精準檢疫,築牢“境外、口岸、境內”三道檢疫防線。完善口岸公共衛生治理體系,創新口岸公共衛生制度,最佳化口岸衛生監督工作模式,加強口岸衛生檢疫設施設備建設,推動制定口岸核心能力建設強制性國家標準,開展國際衛生機場(海港、陸港)建設,探索建立重大疫情指定口岸和分級建設模式。強化口岸衛生應急建設,完善應急回響指揮體系、工作機制和應對預案,建立現代化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體系,實施應急隊伍“在崗-預備-儲備”三級管理模式,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深化聯防聯控常態化運作機制,推動實現聯合調查、聯合預警、聯合管理、信息共享。積極參與全球公共衛生治理,加強境外疫情監測,探索建立國際旅行衛生安全保障機制和標準。
  專欄3 口岸公共衛生防控體系建設工程
  (一)全球傳染病疫情監測系統建設。
  建立全球傳染病疫情3D可視化展示平台,建立指標型、事件型傳染病風險評估模型。
  (二)口岸檢疫查驗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智慧型化、自動化手段,完善口岸查驗和檢疫保障體系,加快構建現代化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時監控和桌面指揮系統。
  (三)強化國境病媒生物監測。
  建成病媒生物實時監測、遠程智慧型鑑定系統,建立病媒生物標本庫和生物信息庫,推進病媒生物監測處置平台建設,建成“一系統、兩庫、一平台”智慧病媒生物監測體系。
  (四)建立特殊物品國家準入評估制度。
  建立高風險特殊物品國家準入評估制度,推動建立出入境特殊物品聯合風險研判機制。
  (五)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
  推動創建國際衛生港。建設“國際旅行健康服務網”,推動國際旅行醫學人才建設。
 
  (十)嚴格進出境動植物檢疫監管和外來入侵物種口岸防控。
  健全動植檢法規技術標準體系,強化動植物疫情和外來入侵物種監測和預警,創新動植物檢疫監管制度,建立健全便利可控集約高效的檢疫監管機制、快速有效的重大動植物疫情和外來入侵物種應急處置機制。最佳化動植物檢疫作業監管模式,實施更加安全便捷的動植物檢疫措施。完善風險評估、檢疫準入、境外預檢、現場檢疫、實驗室檢測、檢疫處理等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動態調整進境動物檢疫疫病名錄、進境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名錄、動植物產品檢疫準入清單,及時收集發布國外檢驗檢疫法律法規標準。建成主要貿易國家和地區動植物檢疫要求資料庫,構建全球動植物疫情和外來入侵物種信息平台,推動開展國際動植物疫情和外來入侵物種聯合監測。
  專欄4 動植物檢疫和外來入侵物種口岸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一)動植物疫情和外來入侵物種監測與預警能力建設。
  構建動植物疫情和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體系,加強信息蒐集與整理,完善風險監測預警制度。建立監測資料庫,構建動植物疫情和外來入侵物種風險級別判定指標體系及風險預警智慧型化判定模型。動植物疫情和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點數量不少於2萬個。
  (二)動植物檢疫監管能力建設。
  建成外來物種信息和口岸截獲資料庫,建立科學的口岸查驗比例和項目動態調整機制。完善檢疫處理、進境活動物、糧食、種苗等高風險業務監管系統,推進口岸初篩鑑定室建設,實現口岸初篩檢查鑑定覆蓋率和遠程鑑定系統覆蓋率達到70%。加強旅客攜帶物、寄遞物等非貿渠道監管,防範外來物種入侵。
  (三)支持優勢農產品擴大出口。
  加強對主要貿易國家和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動植物檢疫法規標準的系統收集和研究,建成主要貿易國家和地區檢疫要求資料庫和我國優勢農產品資源資料庫。推動建立出口農產品風險分級指標體系。支持水果蔬菜、種苗花卉、水生動物等優勢農產品擴大出口。
  (四)跨境動植物疫情疫病防控全球共治。
  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動植物疫情疫病防控多雙邊合作覆蓋率達到80%。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和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等國際組織活動參與率不低於60%。完成開發中國家動植物檢疫人員技術交流培訓項目3-5個。
  
  (十一)強化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
  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最佳化進出口食品源頭治理、口岸監管和後續監管等制度設計,構建進出口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制度體系。健全輸華食品準入管理體系,最佳化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完善進境動植物源性食品檢疫審批管理,從源頭上保障進口食品安全。最佳化進出口食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機制,提升口岸快速反應能力,更加有效處置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事件。完善輸華食品國家或地區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回顧性審查機制,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信息通報制度,強化與國內相關監管部門的合作。推動出口食品安全監管制度與國內監管制度有效銜接,完善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出口食品直通放行。
  專欄5 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能力提升工程
  (一)健全進出口食品安全制度規範。
  修訂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最佳化和規範進出口食品安全多雙邊協定,完善簽訂機制。
  (二)最佳化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全面實施輸華食品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評估和產品準入管理制度、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制度。對大宗、重點輸華食品主要來源國家或地區管理體系回顧性檢查實現全覆蓋。建立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食品安全合作機制。完善出口食品境外通報問題處置協調機制。
  (三)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預警。
  構建進出口食品安全資料庫,開展進出口食品安全年度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畫,最佳化風險預警機制,提升應急指揮和決策處置能力。
  (四)構建進出口食品安全國際共治格局。
  有效參與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世界貿易組織(WTO)、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亞太經合組織(APEC)等國際組織活動並發揮積極作用,深化進出口食品安全跨境檢查執法協作和官方監管結果互認。
  
  (十二)保障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
  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充分發揮風險監測點、風險評估中心、風險驗證評價實驗室作用,科學開展風險評估,精準確定風險類型,及時採取風險預警措施和快速反應措施。建立健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規範。完善法檢目錄和檢測項目動態調整機制。採取多樣化、差異化的合格評定方式,有序推進檢驗結果採信,建立採信機構目錄管理制度。加強進口能源、再生資源等大宗商品以及重點敏感消費品、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等安全監管。持續開展“清風行動”,推動建立跨國境打假執法協作和海外維權援助機制。
  專欄6 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檢驗監管能力提升工程
  (一)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
  充分發揮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點和風險評估中心作用,完善風險監測工作機制,提升風險監測精準度和有效性,科學評估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等級,完善分級分類預警制度和一體化快速反應措施。
  (二)最佳化進口商品檢驗監管模式。
  建立基於進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等級、科學運用多種合格評定模式的進口商品檢驗監管工作機制。動態調整法檢目錄。深化進口大宗商品、危險化學品、機電產品檢驗監管模式改革,強化進口再生資源等重點敏感商品檢驗監管。對已取得質量安全準入資質的進口醫療器械、特種設備、強制性認證產品(CCC)等實施“大驗證”監管制度。建立跨境電商等新興業態進口商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
  (三)提升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基礎能力。
  最佳化商品質量安全風險管理信息化系統功能,全面匯聚商品質量安全檢驗監管信息,建成覆蓋“安全、衛生、健康、環保”要素的國家技術規範強制性要求項目資料庫。強化危險貨物及其包裝檢驗監管崗位資質管理,提升危險貨物及其包裝檢驗監管能力。
  
  (十三)強化風險整體管控。
  建立適應國家戰略的供應鏈風險防控機制、區域風險防控協作機制和進出境管控機制,構建科學高效的風險監測預警體系、風險分析研判體系和風險處置體系。強化風險情報驅動,構建海關風險情報網路,探索建立海關風險情報國際對接機制。鞏固海關內外部風險聯合防控機制,深化風險研判、稽核查、打擊走私的協同聯動,最佳化重大查發現場快速回響機制。推動建立口岸安全風險布控中心,建立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口岸安全風險聯合防控機制,構建多元共治格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持續深入推進重點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專欄7 風險管控能力提升工程
  (一)強化一體化風險防控。
  整合公共衛生、生物安全、進出口食品安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等領域的風險防控,形成海關統一的風險防控規則體系,促進全領域風險防控深度融合。推進貨物、寄遞、旅檢、邊民互市、特殊監管區域等風險防控全覆蓋。加強進口目的地檢驗、出口前監管等風險防控,促進風險防控在海關監管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有效貫通。
  (二)開展以供應鏈為單元的風險防控。
  延伸風險防控鏈條,將風險信息情報收集向境內外源頭、途中運輸、港口碼頭等全供應鏈拓展,建立供應鏈風險分析評價標準,綜合運用事前、事中、事後手段,制定科學風險防控策略。
  (三)推進風險防控區域協作。
  推動建立京津冀、長三角、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西部陸海新通道等區域協作機制,強化與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對接,對區域重大風險進行整體測量、精準評估和統籌處置。
  (四)建立風險情報信息網。
  選擇條件成熟、人才富集、具備區位優勢的海關,探索建設若干跨區域專項情報信息工作站,分領域、分渠道有針對性開展情報收集。
  (五)強化系統集成保障。
  建立健全風險作業、風險預警、風險管理、風控作戰指揮、大數據管理監控等系統,實現與各業務系統的高效對接,提升風險自動甄別與預警能力,搭建跨關區、跨領域風險一體管控信息化平台。
  
  (十四)嚴厲打擊走私違法行為。
  堅定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堅決防範和打擊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等活動,嚴防各類違禁品進境。圍繞中央關注、社會關切、民眾關心的突出走私問題,加強走私態勢掌控,持續深化打擊“水客”走私等專項工作,堅決打擊“洋垃圾”和象牙等瀕危動植物及其製品走私行為,嚴厲打擊重點涉稅商品、農產品、毒品等走私。強化打私專業能力建設,探索建立“全域動態感知、智慧型精準研判、高效監測預警”的情報工作體系和“事前預警、主動查發、精準打擊、有效管控”的專業打擊方式,最佳化“智慧緝私”建設,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加強國際執法合作。提升綜合保障水平。加強打擊走私法制建設,探索建立聯合打私機制,深化反走私綜合治理,推動地方政府落實主體責任。
四、服務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
  立足國內大循環,服務協同推進強大國內市場和貿易強國建設,充分發揮海關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重要交匯節點作用,推進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順暢聯通。
  (十五)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
  落實共建“一帶一路”倡議,促進政策、規則、標準聯通,提升沿線貿易安全與便利化水平。加快推廣“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國際互認合作,支持亞歐貨運大通道建設,加快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與對接,拓展中歐“安智貿”合作,加大“關鐵通”、海關信息交換共享平台等項目推廣力度,最佳化中歐班列和多式聯運監管,支持中歐班列國內外集結中心從“點到點”向“樞紐到樞紐”升級。研究編制“一帶一路”貨物貿易指數,強化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研究與套用,推進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互認,定期開展我國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貨物貿易評估。加強與沿線國家技術交流和能力建設合作,推動邊境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擴大食品農產品等重點商品快速通關“綠色通道”範圍,促進優進優出。最佳化中東歐國家食品農產品輸華準入評估程式,推動加快準入進程。
  (十六)推動產業鏈供應鏈最佳化升級。
  探索建立高端製造全產業鏈保稅模式,以信用管理為基礎,以信息監管為手段,通過政策疊加、制度創新、機制最佳化,對高端製造產業鏈上中下游企業實施整體監管、全程保稅、便利流轉,提升高端製造全球競爭力。拓寬保稅政策範圍,支持企業開展保稅研發、保稅檢測,支持擴大保稅維修、再製造業務領域。創新保稅監管模式,促進產業鏈內保稅料件自由流轉,促進區內區外聯動。發揮保稅政策優勢,支持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保稅區設立全球供應倉與樞紐。支持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服務國家種業發展。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新特殊物品進出境監管機制,助力生物醫藥產業健康發展。完善法律法規,強化信息共享,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監管標準和規範制度,加強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維護各類企業合法權益。
  專欄8 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能力提升工程
  (一)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行動。
  加強對國際貿易中侵權違法態勢的綜合研判,根據不同運輸渠道、不同貿易形態下侵權違法特徵,組織開展靶向性執法行動。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民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侵權假冒多發的重點領域和區域開展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進出口環節侵權高發態勢。
  (二)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信息化、智慧型化建設。
  完善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備案和執法子系統。加強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運用,增強對侵權線索的發現、收集、甄別能力,開展風險聯合研判與風險布控,通過制定不同的數據分析模型,實現對侵權貨物的精準打擊。
  (三)推動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
  加強內外協同,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加強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措施宣傳引導,積極培育企業維權意識,提升企業維權能力,促進企業便利維權。加強與行業協會合作,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利用國際海關合作機制,為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海外保護提供支持。加大培訓宣傳力度,加強社會公眾的智慧財產權意識培育。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充分發揮中國海關博物館以及青島、義烏、廈門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展廳的作用。
  (四)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國際合作機制建設。
  全面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動形成智慧財產權全球治理體系。積極參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亞太經合組織(APEC)等國際組織的智慧財產權國際事務,紮實推進多雙邊國際協定落實。加強智慧財產權邊境保護合作交流,不斷拓展合作領域,深化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智慧財產權合作,與主要貿易國家或地區開展數據交換、案件信息共享、立法及執法實踐交流等合作,完善打擊跨境侵權違法活動的國際網路。
  
  (十七)推動外貿創新發展。
  服務貿易強國戰略,支持做強做大一般貿易,提升加工貿易,引導企業提升產業附加值,增強談判、議價能力。加大對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範區、試點城市、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的支持力度,推動企業提升加工貿易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促進產業鏈由加工組裝向技術、品牌、行銷等環節延伸。落實促進邊境貿易創新發展政策措施,完善邊民互市貿易監管,支持培育發展邊境貿易商品市場和商貿中心。促進新型國際貿易發展,落實外貿新業態領域支持政策。按照包容審慎原則,創新適應跨境電子商務、市場採購貿易方式、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海外倉等新業態發展的通關便利化措施,推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開展。推動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協調發展,支持北京打造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
  (十八)促進內外貿一體化。
  支持優質產品進口,加強對外農業產業鏈供應鏈建設,增加國內緊缺和滿足消費升級需求的重點農產品進口,促進供給多元化。支持能源資源性產品進口,對國家戰略性重點產業鏈實施專項扶持,落實相關減免稅政策,支持擴大重點產業的原材料、生產設備、關鍵零部件進口。鼓勵優質消費品進口,積極吸引海外中高端消費回流。支持辦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展會,推動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建設。完善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機制,提升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套用、服務能力與效能。完善與國際海關間行政互助協查機制。促進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更好滿足國內市場消費升級需求。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生產的內銷商品,探索實施特殊質量安全檢驗監管便利化措施。
  專欄9 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與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一)技術性貿易措施規則研究與套用。
  加強對世界貿易組織(WTO)及自由貿易協定等多雙框線架下技術性貿易措施規則的研究套用,以及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等組織的國際標準研究,深度參與國際規則和國際標準制修訂。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評估、趨勢預判、監測預警、通報評議、交涉應對等相關基礎支撐技術研究,提升運用規則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能力。
  (二)技術性貿易措施服務平台建設。
  完善技術性貿易措施工作機制。建設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基地集群,強化政企聯合應對。建立涵蓋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技術性貿易措施通報,以及主要貿易夥伴、重點敏感產業、關鍵準入要求的技術性貿易措施資料庫,打造國家級技術性貿易措施公共信息平台。
  (三)技術性貿易措施精準服務能力建設。
  建立面向政府和企業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精準服務體系,提高技術性貿易措施影響調查評估精準度。加強對主要貿易夥伴、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重要敏感技術法規標準的跟蹤、研究、評議和預警,建立多維度多層級培訓和宣傳機制。建立國外技術壁壘交涉應對重點企業資料庫,增強企業運用規則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企業吸收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所包含的先進技術,提升合規意識和技術創新能力。深化國際交流合作,推動與貿易夥伴在技術性貿易措施上的協調與互認,合作化解技術壁壘。建立一支涵蓋多語言、多業務領域、多層次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骨幹隊伍,重點培養主任骨幹50名左右。
  
  (十九)支持區域協調發展。
  深化與地方政府的合作,推進通關制度合作與創新,推動口岸集群一體化融合發展,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區域重大戰略,以及西部大開發、東北全面振興、中部地區崛起、東部率先發展、特殊類型地區加快發展等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暢通國內大循環。發揮綜合保稅區開放型經濟平台作用,支持確有發展需要且符合條件的地區設立綜合保稅區。加強沿海沿邊地區口岸與內陸口岸通關制度銜接,支持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持續推動通道沿線通關便利化。支持建設沿邊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等開發開放平台,加強邊境重點戰略通道口岸建設。通過最佳化口岸開放布局、支持優勢食品農產品出口等,推動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十)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
  依法削減進出口環節審批事項,精簡進出口環節單證及證明材料,簡化企業註冊備案流程,取消不必要的監管要求。最佳化通關流程,推動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和通關物流類單據單證電子化無紙化。提高通關效率,穩固整體通關時間壓縮成效在合理區間。降低企業稅收擔保成本,完善多元化稅收征管改革措施,增加企業便利繳稅渠道。清理規範口岸收費,完善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公示制度,放開口岸服務準入,引入競爭機制,降低通關成本。加強與境外口岸查驗管理部門合作,推動聯合實施對等通關便利化措施。
  (二十一)加快口岸現代化建設。
  推進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綠色“五型”口岸建設,基本建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一流現代化口岸。建設平安口岸,完善口岸安全聯合防控工作機制,提升口岸風險預警、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效能口岸,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高效便捷流動,持續最佳化口岸營商環境。建設智慧口岸,圍繞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推動口岸數位化轉型,推進國際間互聯互通。建設法治口岸,健全完善口岸管理制度,提升口岸管理法治化水平。建設綠色口岸,推動口岸高效可持續運行,實現口岸資源集約利用、投入產出最優、設施共享共用。  
 專欄10 深化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工程
  (一)深化“單一視窗”政務服務功能。
  推動口岸和國際貿易領域相關業務統一通過“單一視窗”辦理,除涉密等特殊情況外,進出口環節涉及的監管證件和檢驗檢疫證書原則上都通過“單一視窗”一口受理,推動實現企業線上繳費、自主列印證件等,其他國際貿易領域相關業務辦理事項實現“應上盡上”。
  (二)拓展“單一視窗”覆蓋面。
  依託“單一視窗”基礎架構,將“單一視窗”功能逐步覆蓋國際貿易管理全鏈條,打造“一站式”貿易服務平台和跨境貿易大數據平台,推動形成良好貿易服務生態。
  (三)推進“單一視窗”國際聯通。
  拓寬聯接共享,推進與主要貿易夥伴國“單一視窗”的互聯互通和數據交換,成為我國與世界貿易聯通的數字門戶,聯接貿易、物流、金融和基礎設施等,驅動貿易鏈和供應鏈的數位化轉型。
  (四)夯實“單一視窗”信息化基礎。
  推進數據協調、簡化和標準化工作,充分運用區塊鏈等技術,實現“單一視窗”性能優越、信息安全可信、流程公開透明。加強電子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運維服務體系,提高平台穩定性,全年系統整體可用性達99.9%以上。基於電子口岸、“單一視窗”數據交換體系和統一標準規範,持續推進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數據交換共享。建設全國口岸綜合管理平台,提升全國口岸數位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五、持續深化海關改革
  以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為著力點,通過“鞏固、完善、深化、提高”關聯耦合、壓茬推進海關各領域改革,建立完善改革評估反饋機制,推進海關監管體制機制現代化。
  (二十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建立健全海關權責清單制度,準確界定海關法定職責,釐清權力邊界,規範權力運行。精簡行政許可事項,拓展“多證合一”“雙隨機、一公開”等改革,創新監管模式,努力做到監管效能最大化、監管成本最最佳化、對市場主體干擾最小化。推進海關行政相對人統一管理平台建設,整合行政相對人管理系統,建立統一的行政相對人資料庫,推動數據共用共享,實現一個平台統一辦理。推進海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誰審批誰負責”工作機制。推動部門間聯合檢查,鼓勵各地海關加強探索創新,形成更多可複製推廣的“放管服”改革經驗做法。
  (二十三)深化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
  圍繞“拓圍、提質、增效”目標,更高質量、更大範圍、更深層次地推進通關一體化改革。鞏固“中心-現場式”管理架構,加強“兩中心”核心能力建設,健全作業現場與“兩中心”之間的執行反饋機制,全面提升風險防控、稅收征管的科學化、精準化、協同化水平。強化業務運行監控,加強報關單運行監控系統建設,推動實現全鏈條實時監控和有效預警,統籌風險整體防控和業務運行管控。完善與改革相適應的組織管理體系,以條塊結合和專業化原則科學調整職能部門管理範圍,最佳化人、物、事、職、權相宜的監管資源配置。深化關檢業務全面融合,按照市場化要求,聚焦“合格入市”環節監管效能提升,重點釐清各類管理行為法律屬性和不同現場海關功能定位。推進屬地查檢業務改革,最佳化屬地查檢作業流程,科學設定查檢抽樣檢測比例,提升屬地查檢專業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強化改革系統集成,以“兩步申報”改革為引領,以“兩輪驅動”為樞紐,以制度、系統、舉措的配套銜接為重點,加強各項改革舉措關聯耦合,拓展通關環節與流程的全國一體化到海關全業務領域一體化。
  (二十四)創新事中事後監管。
  完善海關信用管理制度體系,將信用管理嵌入海關監管全過程,強化結果套用,最佳化系統建設,構建以信用管理為基礎的新型海關監管機制。創新稽核查工作模式,推行“網際網路+稽核查”。統籌開展涉稅、涉檢領域稽查,加強對檢驗檢疫違法違規問題的貿易調查和風險研判,開展檢驗檢疫領域專項稽查,拓展稽查廣度深度。最佳化海關核查管理制度,完善第三方協助核查工作機制,建立第三方結果採信制度、守法優質企業自查結果認可制度。探索包容審慎監管,健全支持服務貿易和數字貿易發展管理機制,完善跨境電商監管模式,規範外貿綜合服務和市場採購監管,促進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推行和完善主動披露制度,促進企業規範經營、守法自律。
  專欄11 海關稽查核查能力提升工程
  (一)創新稽核查工作模式。
  加強“網際網路+稽核查”系統套用,擴大企業資源計畫(ERP)系統或倉儲管理系統(WMS)聯網套用企業數量,健全智慧型監控分析模型,強化對企業後續監控分析,積極開展網上稽查。將第三方協助稽查拓展至檢驗檢疫領域,提升稽查整體效能。
  (二)深入開展專項稽查行動。
  強化對“洋垃圾”、瀕危動植物、野生動物等非法入境行為的稽查,加大涉稅、涉檢領域專項稽查力度。
  (三)建立健全海關核查工作體系。
  健全海關核查管理制度,推進分類核查改革,完善標準化作業內容,健全聯繫配合機制,構建權責明晰、統一規範、協同高效的海關核查工作體系。
  (四)推行主動披露制度。
  最佳化主動披露制度規範,引導企業主動如實向海關報告發現問題,探索將主動披露適用範圍擴大到檢驗檢疫領域,促進企業規範經營、守法自律。
 (二十五)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和特殊監管區域發展。
  更好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先行先試試驗田作用,優先在海關管理機制、管理方式、監管模式和科技手段上改革創新,並做好成熟經驗的複製推廣。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早期收穫項目建設,探索海關監管模式集成創新。科學規劃綜合保稅區布局,完善管理制度,推動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功能優勢和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擴大開放、先行先試的體制機制優勢,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統籌發展。
  專欄12 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工程
  (一)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
  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早期收穫項目落地,做好全島封關運作海關相關工作。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海關智慧監管平台。探索實施“一企一賬”“一人一碼”管理,創新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安全準入、稅收征管風險防控等體制機制。推動二級監控指揮中心實體化運作。建設一流國際旅行保健中心。
  (二)促進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發展。
  支持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建設最具國際競爭力的自由貿易園區,支持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發展,打造更具國際市場影響力和競爭力的特殊經濟功能區。
  (三)充分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試驗田”作用。
  將海關改革項目優先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先行先試。服務國家戰略,支持各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差異化創新。推動跨部門聯合創新,積極開展系統集成制度創新,加大複製推廣力度。
  (四)推動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
  支持綜合保稅區不斷完善政策,拓展功能,科學合理布局,強化綜合保稅區事中事後監督。推動綜合保稅區發展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加工製造中心、研發設計中心、物流分撥中心、檢測維修中心、銷售服務中心。
  (五)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統籌發展。
  新設綜合保稅區或自由貿易試驗區相互依託開展規劃選址。發揮政策比較優勢,合理安排區內外產業布局。大力開展集成創新,進一步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做強創新鏈。
  
  (二十六)全面提升服務決策能力。
  強化全局視野和系統觀念,進一步加強調查分析研究,以高質量的分析研究服務黨中央決策。依託真實、客觀、準確的數據,開展有立場、有方向、有質量的研究,為國家巨觀經濟治理提供高質量決策建議。做好前瞻性、戰略性、基礎性政策研究,形成上下聯動、內外協調、整體運行的政策研究合力。加強與外部智庫合作、國際交流合作,形成常態化的政策研究合作機制。深入挖掘數據價值,深化貿易數據、業務數據和其他數據的綜合分析研究,完善全球貿易監測分析中心工作機制,健全巨觀經濟分析研究、業務分析研究、統計新聞發布等工作機制。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堅持依法統計、科學統計,加快推進統計作業流程再造,不斷完善統計制度方法。探索構建具有中國海關特色、準確反映國際國內經貿發展趨勢的指數體系,建設覆蓋海關業務全鏈條的業務統計系統。提升統計調查能力,推動行政記錄統計與抽樣調查、重點調查的有效銜接,拓寬統計數據源。加強統計數據質量管理,加快推進數據安全分類分級,建立全國海關統計數據質量控制中心,構建業務數據安全與管理體系,規範數據對外交換,確保數據安全可控。
  專欄13 海關特色高端智庫建設工程
  (一)統籌推進智庫建設。
  科學界定各類智庫功能定位,以戰略問題和公共政策為主要研究對象,突出優勢和特色,調整最佳化智庫布局,到2025年重點建成2-3個具有較強影響力和知名度的海關特色高端智庫實體。對標國家高端智庫入選條件,推薦符合條件的海關單位申報國家高端智庫建設培育單位。
  (二)最佳化智庫運行機制。
  加強對海關特色高端智庫建設組織領導,推進組織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智庫運行特點的經費保障和管理制度,最佳化完善重大決策意見徵集制度和海關政策評估制度,實施研究課題項目化管理,創新成果評價和套用轉化機制。建設專業資料庫、案例庫和信息系統平台,為決策諮詢研究提供信息和技術保障。建立與外部智庫交流合作機制。
  (三)提升智庫研究力量。
  加強海關特色高端智庫人才培養,培育若干名具有較大影響力和知名度的領軍人才。探索構建智庫“旋轉門”機制,推動行政機關和智庫之間、海關內部與外部智庫之間人才有序流動,吸納一批在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外部專家學者。按照國家規定,深化智庫人才崗位聘任、職稱評定、薪酬分配等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以品德、能力和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機制和激勵政策。
  
  (二十七)完善海關技術規範和業務規範體系。
  建立全國海關統一的業務指標體系,實施目錄管理,統一發布。完善統一的數據規範體系,實現數據規範化、標準化。最佳化支撐性業務規範,統一各業務現場執法尺度、技術規範。遵循國家和國際有關標準規範,構建適用於全鏈條監管的統一技術規範,提升信息數據交換水平。加強國內外技術規範跟蹤比對研究,不斷完善海關技術規範體系。
  (二十八)深化財務管理改革。
  健全海關預算保障機制,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深入推進預算和績效一體化,建立過“緊日子”長效機制,全面提升預算執行效能。加強財務制度標準體系建設,完善海關涉案財物管理制度,健全與國家政府採購法律制度相銜接、適應海關發展要求的現代海關政府採購制度,建立具有海關特色的業務技術用房建設標準。完善符合國家政策導向、適應海關係統特色的海關事業單位財務保障機制,提升海關技術支撐和後勤服務的保障能力。科學管理海關資產,以閒置房地產處置為突破口,提升海關資產使用效益。完善應急物資保障機制,最佳化應急物資儲備結構和空間布局。提升海關財務管理信息化、智慧型化水平,全面完成智慧財務建設。進一步加大對艱苦地區邊關的支持保障力度。
六、全面推進法治海關建設
  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強化法治意識,弘揚法治精神,完善海關法律制度體系,堅持依法行政,全面加強依法把關,營造更加規範有序、公平高效的執法環境,為社會主義現代化海關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十九)完善海關法律制度體系。
  以海關法修訂為牽引,推動國境衛生檢疫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關稅法等法律以及配套行政法規、規章制修訂,積極參與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海關執法密切相關領域立法,逐步形成以海關法為核心的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海關法律制度體系。全面最佳化現行海關規章結構布局,統籌推進海關法律配套制度的“立改廢釋”工作。著力加強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科學確立立法項目,提高立法計畫執行率,完善立法程式,深入開展立法後評估,提升海關立法質量和效率。
  (三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堅持權責法定、依法行政,落實落細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健全完善海關行政執法裁量基準制度,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從源頭上規範權力行使。主動糾正違法或不當執法行為,提高行政複議能力和行政訴訟應訴水平。完善重大行政訴訟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強化制度執行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探索建立多元行政爭議化解機制,努力實現執法效果最大化。深入推行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建設智慧海關法律服務資料庫。
  (三十一)強化法治保障作用。
  健全對重大業務改革方案、配套制度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機制,重點開展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對審查內容實行目錄管理,完善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海關業務改革,做好相關改革方案的法律論證,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及時將成熟的海關業務改革經驗和舉措固化為制度規範。深化涉外法律制度研究,做好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項下海關相關配套規章制定和相關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提升跨境貿易透明度和便利化。
  (三十二)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強化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黨委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和領導幹部任前考法制度,推動領導幹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科學布局法治人才梯隊建設,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開展分層級分崗位多方式的培訓輪訓,推進法律專家制度,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在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加強法律顧問工作,從海關公職律師和其他具有法律職業資格並專門從事法律事務的公職人員中擇優選任內部法律顧問,建立以內部法律顧問為主體、外聘法律顧問為補充的法律顧問隊伍。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大力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利用國家憲法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海關法治宣傳日等重要節點,擴大海關法治文化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七、全面提升科技創新套用水平
  強化科技支撐引領,緊扣全面建成智慧海關,夯實海關科技創新基礎,構建“大平台、微服務、小終端、富生態”的科技創新生態體系,加快海關數位化轉型,統籌運用數位化思維和數位化技術提升海關整體智治水平。
  (三十三)強化國門安全科技保障。
  面向重點套用需求,突破基礎研究瓶頸,加大共性技術與裝備研發套用,推動集成示範全鏈條設計,按照一體化思路組織實施,攻克關鍵難題,建設國門安全現代化科技創新體系,提升國門安全總體防控科研能力和水平。圍繞國門生物安全,加強新發和烈性傳染病國境阻斷技術研究與儲備,完善早期預警、實時監測、遠程鑑定、快速檢測、應急處置技術研發與套用。針對輸入或潛在重大動物疫病、植物疫情、外來入侵物種等,開展綜合防控關鍵技術的研發與套用。開展進口食品安全風險因子關鍵性檢測、預警和監控追蹤技術研究。加強商品質量檢驗檢測技術研究,最佳化現場快速檢測技術手段。以“境外、口岸、後監管”環節為場景,開展技術平台構建、境外風險監測、口岸風險監測以及進出口企業管理與稽核查等領域關鍵技術研究。最佳化海關查驗作業,升級單兵查驗系統和設備,實現海關監管更加智慧型、精準、高效。
  專欄14 單兵查驗最佳化升級工程
  (一)更新換代單兵查驗設備。
  升級單兵查驗設備,統籌檢驗檢疫業務對現場查驗設備需求,以便捷實用管用為原則升級換代現有單兵設備,拓展單兵查驗設備套用領域,為現場查驗關員減負。
  (二)研發套用新型單兵查驗設備。
  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徵的非現場監管”要求,研發套用AR智慧型眼鏡等裝備,推廣非接觸式查驗。豐富設備功能,加快實現專家遠程指導,不斷提高查驗效能。
  (三)最佳化移動查驗作業套用。
  將重點檢疫人員信息、有害生物和外來入侵物種圖譜等實時植入單兵作業套用,實現移動查驗作業系統對檢驗檢疫業務現場查驗的全覆蓋。加強5G、物聯網等新技術套用,探索新智慧型化手段在監管點的套用。深化“網際網路+單兵作業”在查驗流程中的套用,服務現場查驗去繁就簡。探索完善既符合法律法規又與移動查驗作業實際相適應的新型查驗制度機制。
  
  (三十四)增強海關信息化支撐能力。
  著力做好海南自由貿易港、粵港澳大灣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等海關信息化建設。全面推廣套用H2018新一代通關管理系統,加快各類信息系統整合最佳化,加強智慧型審圖、智慧型化卡口、區塊鏈等技術套用,提升智慧型監管水平。最佳化完善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基礎設施,升級完善政務辦公、黨建隊伍、財務管理、廉政監督等信息化套用,實現統一規範的智慧管理。完善海關安全技術體系,強化安全管理制度規範,以“零風險、零泄漏”為目標,全面落實網路安全等級、海關大數據安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等保護要求,建設網路安全態勢感知、網路安全保護業務、數據安全保護等平台,提高海關網路安全感知、監測、防護、回響、恢復水平,保障海關業務運行安全。加強信息系統準入準出管理,建立健全海關信息化質量安全保障與評價體系,推動實現海關數位化、智慧型化運維。加快國產軟硬體推廣套用,構建國產套用支撐生態,提升自主可控能力。加速基礎設施雲化進程,建設支撐新一代智慧海關的技術平台。
  (三十五)深化海關大數據套用。
  完善大數據基礎設施,匯聚多形態數據資源,形成海關大數據湖,為海關數據治理提供基礎支撐。構築集專家經驗與業務知識為一體的知識計算新引擎,建設海關特色知識圖譜,打通從數據到知識再到智慧的能力提升通道。探索構建與業務實體運行良性互動的數字鏡像,以大數據驅動風險防控、通關監管、稅收征管、檢驗檢疫等海關主要業務運行,建設大數據安全體系,形成大數據智慧型套用生態,提升大數據輔助治理能力。
  專欄15 大數據海關套用提升工程
  (一)完善大數據基礎設施。
  以海關大數據平台為核心,構建新一代海關雲計算平台、海關網路體系、邊緣計算和移動終端數據接口設備、大數據共性套用基礎支撐平台等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物理環境獨立雲平台生產環境、仿真環境、開發環境,擴大圖形處理器(GPU)計算資源。
  (二)加強海關大數據管理。
  梳理匯聚海關內外部數據,提供多類型的實時智慧型數據服務。建設企業、人員、貨物、物品、行為、運輸工具、案件、事件等模型主題庫。整合數據開發和治理流程,推進共性數據融合加工。在實施數據分層管理的基礎上,實現海關數據全域融合。
  (三)完善海關大數據套用。
  建立知識庫、模型庫、智慧型標籤庫和知識圖譜,建設海關特色知識圖譜,提升大數據海關套用智慧型化水平。構建外貿形勢評估、巨觀戰略決策、全球突發性事件決策等模型,實現全景可視化、智慧型化、智慧化作業。採用“基礎平台+套用場景”模式,建設主題庫和大數據套用模型矩陣。建立海關大數據模型管控體系。
  (四)建設大數據安全體系。
  以海關數據為核心資產,圍繞數據生命周期各階段,按照數據分類分級要求,制定數據唯一標識、數據動態維護、數據責任確權、數據授權審批、數據安全共享、數據安全銷毀等管理規範,通過敏感數據識別、數據加密和脫敏、數字水印、數據血緣追蹤等技術,實現對數據使用和共享的安全狀況可視、可知、可管、可溯和可預警。
  
  (三十六)加強海關實驗室整體規劃和協同建設。
  最佳化調整海關實驗室規劃布局。依託國家檢測重點實驗室,按專業領域遴選推進署級中心實驗室建設,引領海關各專業領域實驗室發展。加強海關實驗室分級建設與管理,結合口岸業務分布情況,加強動態調整,推動區域最佳化,持續完善海關實驗室技術體系。建設推廣海關實驗室管理系統,提高海關實驗室信息化管理水平。積極發揮實驗室對海關直屬院校人才培養的支持作用。加強海關科學技術研究中心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按專業領域推進海關基準實驗室建設,發揮其科研帶頭作用。
  專欄16 海關實驗室技術支撐工程
  (一)加強國門生物安全實驗室建設。
  聚焦國門生物安全執法把關技術保障需要,加強生物安全實驗室規劃建設。加強生物安全實驗室能力建設,滿足實驗室環境要求。加強傳染病防控、動植物檢疫、外來入侵物種鑑定、物種資源保護、食品安全等專業領域實驗室建設,進一步建設和完善實驗室環境設施,加強儀器設備配置,提高實驗室技術保障水平。
  (二)完善實驗室規劃布局。
  最佳化海關實驗室規劃布局,重點推進署級中心實驗室建設,引領本專業領域海關實驗室發展。推進風險驗證評價實驗室、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等專項實驗室建設。充分發揮實驗室技術聯盟作用,加強協同創新、資源共享。
  (三)加強實驗室管理制度體系建設。
  落實生物安全法等國家法律法規關於實驗室建設有關要求,制定出台相關管理規定,加強實驗室建設與管理。明確海關實驗室分級管理要求,提高實驗室技術能力。
  (四)加快海關科學技術研究中心建設。
  完善海關科學技術研究中心基礎設施,整合集中實驗室和科學技術研究基礎資源,建設境外傳染病樣本庫和生物信息庫,初步建立種質、菌(毒)種等資源的收集、保護和利用體系,為技術研究攻堅和基礎資源儲備利用打下堅實基礎。
  
  (三十七)強化口岸監管裝備研發與套用。
  開展貨物監管物聯網裝備、大宗散貨線上監測等口岸監管裝備的智慧遠程監管技術研究。開展入境固體廢物快速鑑別、危化品現場快速篩查、走私物品快速查驗、智慧型查驗機器人、新一代口岸貨櫃核生化爆監測、檢疫生物雷達、車輛底盤查驗等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現場監管裝備研發。拓展人工智慧、5G、物聯網等新技術在智慧海關建設中的套用途徑,強化實用性關鍵核心技術研究和設備研發,實現科技裝備小型化、便攜化、智慧型化。加快先進技術和裝備的引進吸收、推廣運用,實現口岸監管裝備的聯網集成、數據共享和綜合套用,持續最佳化機檢設備智慧型審圖。
  專欄17 強化前沿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套用工程
  (一)推廣人工智慧(AI)等信息技術套用。
  加大人工智慧(AI)、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尖端技術在相關領域的研究套用,推進全鏈條商品管控,保障源頭可溯、去向可循、狀態可控,實現無人式、智慧型化、泛在化、實時化遠程管理,探索新智慧型化手段在監管點的套用。
  (二)加大5G等網路技術套用。
  利用5G“超高速、多點同時連線、超低延遲”技術特性,實現超高解析度影像傳送等大量數據同時多方交換,快捷、便利、準確、實時地在多個地點間進行通信。
  (三)擴大射頻識別技術(RFID)等感知技術使用。
  整合影像識別、輻射檢測、智慧型感知、智慧視頻等技術套用,推進監管前置管理。將無人機等技術裝備或新技術手段套用於進出口監管查驗、打擊走私等工作,加大機器人對核物資、危化品、放射性超標等有害物品監管查驗,建立覆蓋口岸的智慧型監測系統。
  (四)加強生物識別技術研究套用。
  推進生物識別技術創新套用,提高旅客出入境信息匹配的準確性。擴大生物識別技術套用範圍,全面提升對出入境人員以及進出海關監管場所人員的識別能力。
  (五)突破關鍵核心技術。
  強化人工智慧(AI)、5G、物聯網等新技術在智慧海關建設中的套用,加強海關監管智慧型化技術研發,構建國門生物安全技術體系,推進口岸傳染病防控技術、食品安全關鍵技術、口岸動植物檢疫技術研發套用,開展國際貿易保障技術研究。
  
八、構建海關大外事工作格局
  以“智慧海關、智慧型邊境、智享聯通”建設和國際合作為抓手,以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為重點,全方位推動機制性海關檢驗檢疫合作,逐步構建海關大外事工作格局,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在推動構建新型國際關係和人類命運共同體中體現中國海關責任擔當。
  (三十八)推進“智慧海關、智慧型邊境、智享聯通”合作。
  提升科技創新套用水平,推進基礎設施、海關管理、海關監管的智慧型化,以數位化處理、網路化傳輸、智慧型化判別為主要手段,深化“智慧海關”建設。豐富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功能,最佳化口岸營商環境,提高邊境監管手段、各邊境部門協同監管、跨境合作的智慧型化水平,實現信息互通共享、風險聯防聯控,推動“智慧型邊境”建設。利用新簽或修訂合作檔案推介“三智”理念,重點推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機制性海關檢驗檢疫合作,提倡海關網路的智慧型互聯、海關治理的智慧型對接、全球供應鏈的智慧型合作,推動“智享聯通”建設。加快推動與中東歐國家海關開展“三智”合作試點,積極推動建設中國-中東歐國家海關信息中心、中歐陸海快線沿線國家通關協調諮詢點。
  
  專欄18 全面推進“三智”建設和合作工程
  (一)加強“三智”理念的深入研究。
  深刻理解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智”及“海關貿易安全”理念豐富內涵,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海關貿易安全和通關便利化合作,率先探索同中東歐國家海關開展“三智”合作試點。
  (二)加強“智慧海關”建設。
  依託與170個國家和地區海關檢驗檢疫合作關係,將智慧卡口、智慧旅檢、智慧型審圖、產品信息溯源平台、人臉識別、智慧型單兵、無人機、機器人等我國海關先進經驗融入合作項目,推進“智慧海關”經驗交流與合作。
  (三)加強“智慧型邊境”建設。
  深化國門安全合作。推動“點對點”“點對網”“網對網”等互聯互通,建立風險信息特別是重點商品信息互換機制和合作防控機制。建立電子證書聯網核查機制,對進口產品檢驗檢疫證書實現電子數據實時查詢和真偽比對。
  (四)加強“智享聯通”建設。
  結合世界海關組織(WCO)執法等有關網路建設以及新技術套用等,推動建立國際供應鏈預警體系。深化與重點國家海關在保障供應鏈安全與便利領域的合作,商簽合作檔案,貢獻海關合作成果。依託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和海關“一帶一路”信息交換共享平台建設,推進中國海關多雙邊信息交換。
  (五)推動“三智”上升為國際海關最佳實踐。
  圍繞貨物快速通關、邊境監管結果互認、貿易統計數據比對分析等共同需求推進邊境“智慧型化”合作,同時固化雙邊和區域“三智”合作成果。推進“三智”與世界海關組織(WCO)戰略對接,合作設立示範落地項目。在國際海關界積極分享中國經驗和中國方案,提升“三智”國際影響力。
  
  (三十九)深化對外合作夥伴關係。
  以服務國家重大主場外交為重點,積極參與國家間高層對話機制,形成更多有影響力的海關國際合作成果。全方位加強海關檢驗檢疫國際合作,推進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務實合作,深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機制化合作,積極探索檢驗結果互認。推動與更多國家開展供應鏈互聯互通合作,持續深化中歐陸海快線、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沿線以及中歐班列沿線海關合作,積極推進“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安智貿”、海關信息交換平台、“關鐵通”、國際貿易“單一視窗”、風險管理等合作項目。促進貿易安全與便利,持續深化打擊走私等國際執法合作,加強政策溝通和技術交流。鞏固和發展現有中俄、中哈、中蒙、中越等雙邊口岸合作機制。
  (四十)積極參與國際貿易規則制定。
  深入參與世界海關組織(WCO)、世界貿易組織(WTO)、亞太經合組織(APEC)、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等國際組織事務並發揮建設性作用,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改革領域相關工作,深入研究有關國家(地區)自由區法律法規、監管制度等,推動多框線架下涉及海關議題的談判磋商,積極參與數字領域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提升運用規則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能力。深度參與制定貿易便利與安全領域國際規則和標準,推動在華舉辦全球“經認證的經營者”(AEO)大會等有影響力的國際會議。積極競選(聘)國際組織重要職務,資助和承辦國際海關能力建設項目,培養和擴大海關國際“朋友圈”。深度參與防範核及其他放射性物質非法販運國際合作。積極參加與貨物貿易相關的氣候變化國際合作,主動參與碳邊境調節機制相關談判。
  (四十一)推動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和落地見效。
  服務自由貿易區提升戰略,立足中國海關實踐和改革發展方向打造中方提案,推進中日韓等自由貿易協定涉及海關議題談判進程。提升自由貿易協定規則運用能力,牽頭做好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式、檢驗檢疫等議題談判,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做好新簽和升級自由貿易協定的對接,加強與相關部門政策協調,推動關稅減讓、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式、檢驗檢疫、技術標準等規則的落地實施。提高自由貿易協定利用率,提升自由貿易協定項下享惠便利化水平,完善我國原產地規則制度體系。加強與自由貿易協定夥伴的機制化合作,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亞洲及太平洋跨境無紙貿易便利化框架協定》等涉及海關工作,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
  (四十二)深化與港澳台地區海關檢驗檢疫交流合作。
  建設性開展內地與港澳地區海關檢驗檢疫合作,推進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食品安全、商品檢驗、經貿協定、智慧財產權保護、口岸通關、打擊走私等領域規則銜接、制度對接和數據共享互通。服務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推動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積極創新大灣區口岸監管模式,加強執法合作,促進人員、貨物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動,支持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穩步推進海峽兩岸海關在通關模式、“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智慧財產權保護、打擊走私等方面交流合作,推動兩岸食品、農產品、消費品監管合作。支持對台小額貿易持續健康發展,深度參與閩台合作,服務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開發,全力推動兩岸“應通盡通”。
九、持續推進準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建設
  持續加強政治機關建設,堅定走好“兩個維護”第一方陣,深化全面從嚴治黨,“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令行禁止、擔當奉獻”的準軍事化海關紀律部隊建設取得更大成效。
  (四十三)加強黨的建設。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切實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確保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健全體現三級黨委體制更高要求的黨建工作機制,完善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推進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鞏固拓展“強基提質工程”成果,突出機關帶系統,深化“四強”支部建設,挖掘基層熱源,打造示範樣板,做實做亮黨建品牌,推動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深入挖掘和傳承海關紅色基因,建設紅色海關課堂、教育基地,教育廣大黨員幹部堅定理想信念,做對黨絕對忠誠的國門衛士。落實信息化精準化規範化要求,用心用情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加強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建設。
  (四十四)加強領導班子建設。
  加強政治思想建設,堅決落實講政治要求,補足精神之“鈣”、築牢思想之“魂”,全面提高政治能力。選優配強領導班子,形成年齡梯次配備、專業優勢互補、來源渠道廣泛的合理結構,增強班子整體功能。落實“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好乾部標準,健全選育管用環環相扣又統籌推進的全鏈條機制。強化思想淬鍊、政治歷練、實踐鍛鍊、專業訓練,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注重加強企事業單位和隸屬海關領導班子建設,統籌使用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暢通公務員與企事業單位人員交流渠道。充分發揮政績考核指揮棒作用,科學制定政績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實行分級分類考核。綜合運用多種方式考准考實領導幹部,強化考核評價結果運用。
  (四十五)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大力實施人才強關,以最佳化人才結構為重點,以培養高端人才為關鍵,以創新人才發展機制為保障,切實推動人才工作高質量發展,培養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充滿活力的人才隊伍。著力培養引進高層次人才,改進完善海關專家制度,重點培育海關特色智庫人才、創新型科技領軍人才。大力開發急需緊缺人才,補充引進國門安全監管領域專業執法人才,擴大國際合作人才隊伍儲備,科學布局法治人才梯隊。統籌培養重點領域人才,大力推進綜合管理人才、行政執法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完善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流動、激勵機制,強化人才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持續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和成長路徑。
  專欄19 海關人才發展工程
  (一)著力培養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海關專家人才培養工程,分專業領域培養首席專家30名、一級專家150名,建立10000人以上的專家人才庫;實施特色智庫人才開發工程,培養儲備各類智庫人才約200名;實施科技領軍人才提升工程,引進工程院院士1名、長江學者1-2名,培養具備衝擊兩院院士條件的科技領軍人才2-3名,建好建強8-10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培養引進50名以上博士後人員。
  (二)大力開發急需緊缺人才。實施專業崗位執法人才補充工程,培養或引進具有專業背景、專業技能的急需緊缺人才3000人;實施國際合作人才儲備工程,完善覆蓋各語種、海關各專業的海關外事工作骨幹庫,入庫人才達到1000名;實施法治人才梯隊建設工程,培養150名左右套用型複合型創新型法治人才隊伍。
  (三)統籌培養重點領域人才。實施黨政人才培養工程,持續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最佳化班子結構、增強整體功能;實施青年英才培養選拔工程,既考慮今後5年需要,又著眼今後10年乃至更長遠發展,建立數量充足、質量優良、結構合理的青年英才隊伍;實施邊關人才支持保障工程,選派幹部援藏援疆不少於30人,推薦博士服務團成員不少於10人,選派幹部參與“西革老”項目、鄉村振興項目不少於200人,組織東西部互派業務骨幹交流鍛鍊不少於300人。
  
  (四十六)加強幹部教育培訓。
  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課、主課貫穿始終、覆蓋全面,充分發揮幹部教育培訓在海關業務改革和隊伍建設中的先導性、基礎性、戰略性作用,以素質培養為中心,完善全面系統的培訓內容體系,建立分級分類的培訓對象體系,構建務實高效的培訓方式方法體系,健全科學規範的培訓制度體系,建設堅強有力的培訓保障體系,著力構築、完善、提升海關幹部教育培訓體系,提高幹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精準性、有效性。
  專欄20 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工程
  (一)全面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培訓。處級以上領導班子成員每2至3年到黨校、幹部學院和經幹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至少接受1次系統理論教育,5年內累計不少於2個月。
  (二)完善全面系統的培訓內容體系。大力開展政治訓練、專業訓練和執法訓練,建立完善基於崗位職責的培訓內容體系,評選署級“好課程”50個、“好教材”50套。
  (三)建立分級分類的培訓對象體系。分類分級開展黨的理論教育、專業能力培訓,每年組織黨政主要負責人、各級領導幹部、職級公務員、新考錄公務員、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參加專題培訓。
  (四)構建務實高效的培訓方式方法體系。根據業務發展和幹部隊伍需求制定年度培訓方案,統籌運用集中調訓、網路培訓、實操培訓等多種方式有針對性開展培訓,豐富拓展其他形式培訓,創新培訓方法。
  (五)健全科學規範的培訓制度體系。健全完善需求調研、培訓管理、評價評估、理論研究等培訓工作制度,推進一批重點課題研究,提升培訓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水平。
  (六)建設堅強有力的培訓保障體系。建設一批署級實訓基地和黨性教育現場教學點,培養500名署級兼職教師,深化師資、教材、需求、評估等信息化管理,加強幹部教育培訓經費的管理保障。
  
  (四十七)加強海關文化建設。
  大力加強海關職業道德教育,發揮文化思想保證、精神激勵、道德滋養的獨特作用,增強海關幹部職工自豪感、榮譽感、使命感,提升隊伍凝聚力和戰鬥力。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持續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實施海關品牌建設工程,創作海關精品力作,豐富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打造一批具有行業特色的品牌項目,推進建設具有鮮明海關特色的文化體系。實施媒體融合發展工程,構建網上網下一體、內宣外宣聯動、全員參與的海關新聞輿論工作大格局,探索建立“新聞+政務服務”的運營模式,提升海關新聞輿論工作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做好重大活動、重大事件和重大項目的專項檔案工作。
  (四十八)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堅持嚴的主基調,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健全完善與主體責任清單配套的檢查考核機制,突出政治監督、做深日常監督,充分發揮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作用。不斷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建立完善“四風”問題常態化收集核查機制,持續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健全基層減負常態化機制。強化“制度+科技”成果運用,推進廉政風險源頭防控,嚴厲查處“效率尋租”、吃拿卡要等侵害民眾利益問題。聚焦重大決策部署、重大改革舉措落實情況等開展督察,全面推行督察項目清單管理,依託信息化強化督察數據分析,加強聯合督察。落實審計全覆蓋要求,有序推進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有重點地開展專項審計,推廣“集中分析、分散核實”聯網審計,提升審計監督質效。深化內控機制建設,完善以崗位為單元的內控節點清單管理制度,實現海關風險預警處置和審計監督平台覆蓋行政執法全領域及非執法主要領域。完善海關執法評估體系,客觀、量化評估海關政策措施落實成效。創新巡視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工作機制,實現巡視工作全覆蓋。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推動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繼續從嚴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從業行為,深化以案促改,加強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創建,深入推進清廉海關建設。
十、實施保障
  在總署黨委的領導下,最大程度激發各級海關和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盤活資源,有序推進,形成強大合力,保障“十四五”海關發展規劃有效實施。
  (四十九)加強組織部署。
  深入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到實處。總署黨委加強對“十四五”規劃實施的統一領導,全國海關各單位、各部門均要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工作機制,按照各自職責,細化發展目標,落實工作任務。加大發展規劃的專題宣貫,營造規劃實施的良好氛圍。
  (五十)全面統籌推進。
  加強行政運轉綜合保障,推動內外協同,以規劃統領全面深化改革、有效履行職責等各方面工作。加強規劃銜接,專項規劃要以本規劃為基本依據,互相兼容,形成完整的海關規劃體系。加強與國家相關部委、地方政府等溝通協作,發揮社會組織作用,深化政務公開,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共同推動規劃組織實施。
  (五十一)強化支持保障。
  加強組織人事與規劃實施的協調,強化重大規劃項目實施管理。強化財務保障與規劃實施的銜接,科學編制預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積極爭取國家主管部門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做好“十四五”時期海關重點建設項目的落實。
  (五十二)狠抓督導落實。
  制定規劃任務分工方案,把規劃落實情況納入政績考核體系,加強跟蹤問效。開展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推動規劃全面落實。緊緊圍繞規劃貫徹落實情況加強巡視、巡察等,以強有力的政治監督保障“十四五”規劃順利實施。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督導,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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