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調度是指依據發電廠併網運行管理規定和《關於促進電力調度公開、公平、公正的暫行辦法》,嚴格按照華北區域發電廠輔助服務及併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及其修改條款)的規定,結合電網實際情況和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的需要,按照公平、合理和協商的原則,按調度關係與併網發電廠簽訂併網調度協定,對併網發電廠實施運行管理考核。
首先,嚴格執行併網調度協定,遵循電力系統運行運行的客觀規律,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制定調度計畫;其次,根據年度購售電契約的履行情況適時調整調度計畫,使同一電網內併網發電廠履行年度購售電契約進度大致相當。最後,針對電力交易及市場信息進行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