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

“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

“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為非營利性的官方合作機制,由理事會、秘書處、“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一帶一路”稅收征管能力促進聯盟,以及專家諮詢委員會構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
  •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8日
  • 機構性質:非營利性官方合作機制
  • 機構職能:加強稅收合作,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支持貿易自由化和投資便利化
發展歷史,成立目的,組織架構,主要職責,

發展歷史

2019年4月18日,“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在中國宣告成立。
34個國家和地區稅務部門18日在浙江烏鎮共同簽署《“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諒解備忘錄》,標誌著“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正式成立。
當天,以“共建一帶一路:加強稅收合作,改善營商環境”為主題的首屆“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論壇在烏鎮開幕,這是首次由中國稅務部門主導發起並主辦的高級別國際稅收會議。
此次論壇為期三天,圍繞加強稅收征管能力建設、堅持稅收法治、提高稅收確定性等議題,來自85個國家和地區的稅務官員以及16個國際組織、多家學術機構和跨國企業代表出席論壇並展開討論。

成立目的

構建‘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的目的,就是通過加強稅收合作,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支持貿易自由化和投資便利化。

組織架構

經嚴格審議和選舉程式,理事會任命王軍為理事會主席,同時選舉了理事會副主席,任命了秘書處負責人和聯盟主席。34個稅務主管當局簽字成為機制理事會成員;22個稅務主管當局和國際組織簽字成為機制觀察員;11名國際知名稅務專家獲聘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主要職責

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要積極利用好稅收征管合作機制,求同存異,加強稅收征管協調對接;立足於“一帶一路”建設現實需求,圍繞加強征管能力建設、加強稅收法治、加快爭端解決、提高稅收確定性、通過征管數位化提升納稅遵從等,制定務實合作行動計畫,為跨境納稅人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積極搭建互學互鑒實用平台,及時分享實踐經驗。
理事會審議決定分別在哈薩克斯坦、中國澳門以及北京、揚州利用和強化現有設施設立“一帶一路”稅務學院,作為區域培訓與研究中心,為機製成員國(地區)和觀察員國(地區)稅務部門提供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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