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級教師
- 標準條件1:具備相應專業知識
- 標準條件2:擁護黨的領導
- 標準條件3:身心健康
評價標準,基本條件,具體標準,評審聘用,個人申報,考核推薦,專家評審,學校聘用,各省評審條件,
評價標準
基本條件
3.身心健康。
具體標準
1.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能有效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比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教書育人成果比較突出;
2.具有所教學科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
3.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的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4.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指導、培養二級、三級教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5.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國小、國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國小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評審聘用
中國小教師職稱評審和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評聘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有關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教師的監督作用,確保評聘程式公正規範,評聘過程公開透明。評聘工作按照個人申報、考核推薦、專家評審、學校聘用的基本程式進行。
個人申報
中國小教師競聘相應崗位,要按照不低於國家和當地制定的評價標準條件,按規定程式向聘用學校提出申報。
考核推薦
專家評審
學校聘用
中國小根據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將通過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崗位。
各省評審條件
甘肅省中國小教師系列職稱評價條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