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one's conscience;one's original idea;real intention]∶原來的心愿。
[conscience]∶舊指天生的善性;天良。
引證解釋
1、天性,天良。《
孟子·告子上》:“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此之謂失其本心。”
《
後漢書·王符傳》:“雖有明察之資,仁義之志,一旦富貴,則背親捐舊,喪其本心。”
明
唐順之《吏部郎中薛西原墓志銘》:“心學之亡久矣,有一人焉,倡為本心之說。”
清
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四》:“徐聞窗外微哂曰:‘君不敢答,猶能不欺其本心。’”
2、本意,原來的心愿。漢
阮瑀 《為曹公作書與孫權》:“加劉備相扇揚,事結釁連,推而行之,想暢本心,不願於此也。”
宋
蘇轍《閒居五詠·移竹》:“稍去千百竿,欲廣西南屋;本心初不爾,百口居未足。”
《
三國演義》第八五回:“臣與蜀 主,推誠相信,知臣本心,必不肯殺臣家小也。”
《
東周列國志》第六回:“
祭足對曰:‘齊、宋原非
深交,皆因衛侯居間
糾合,雖然同盟,實非本心。主公今以王命並布於齊、魯,即托魯侯糾合齊侯,協力討宋。’”
3、真心。唐
羅虬 《比紅兒詩》:“月落潛奔暗解攜,本心誰道獨單棲?還緣交甫非良偶,不肯終身作羿妻。”
宋
陳善《捫虱新話·歐陽公不以古文始於尹師魯》:“今觀歐陽公言,若以古文始自師魯,則前有穆脩及有宋先達甚多,此豈其本心哉?無乃亦自留一著乎?”
《
二刻拍案驚奇》卷一:“他也不是本心要看,只因千金之說上心,希圖頻對人講,或有奉承他的解意了,購求來送他。”
郭沫若《蔡文姬》第一幕:“說本心話,我很想回去,但又不願意離開你們。”
4. 草木的根株。《
漢書·蕭望之傳》:“附枝大者賊本心,私家盛者公室危。”
顏師古註:“本心,樹之本株也。”
唐
張九齡《感遇》詩之一:“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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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之謂失其本心——《孟子·告子上--魚我所欲也》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在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鐘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歟?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
孟子說:“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捨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想要的。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捨棄生命而選取道義。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禍患不躲避。如果人們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麼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用的呢?按照這種方法做就可以生存而有人卻不用,按照這種方法做就可以躲避禍患然而有人卻不做。是因為,所想要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厭惡的東西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不僅僅是賢人有這種本性,每個人都有這種本性,只不過賢人能夠不丟棄罷了。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得不到就會死。吆喝著給別人,過路的行人都不會接受;用腳踢著給人家,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高位厚祿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義就接受,那么高位厚祿又有什麼益處呢? 是為了宮室的華美,為了妻妾的侍奉,為了所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為了宮室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現在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為了(道義)寧死也不肯接受(施捨),如今卻為了所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而接受施捨。這種行為不是可以停止了嗎?(如果不停止的話,)這就是所說的喪失了人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