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是中華民國的國家紅十字會,前身為1904年3月10日創立的上海萬國紅十字會,後改名中國紅十字會,1933年改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1949年隨中華民國政府遷至台灣。專門從事人道工作的社會救助組織。目前全國共有5個分會、21個支會,加上總會等於有27個獨立的法人機構,總會希望透過修法,將紅十字會組織改為分支機構,使所有的分會都隸屬於總會,不會有多頭馬車的問題,民眾捐款也會只有一個對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 外文名: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性質:非營利組織、公益社團法人
  • 地點:台灣省台北市
歷史,清朝,中華民國,遷往台灣,組織,歷代會長,總會,紅十字義賣紀念票,爭議事件,
由於國際社會普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政策,目前中華民國並非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及成員國,因此不符合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章程上規定的認可國家紅會的條件,因此它沒有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承認,該會也不是國際上普遍認知的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成員,雙方間無官方之正式關係、互不隸屬,但該會仍有透過非正式溝通管道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進行相關合作。

歷史

清朝

  • 由於日俄戰爭,「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首先草創於1904年3月3日,但無法真正進入戰地執行救援工作;3月10日清末名臣盛宣懷與上海茶商沉敦和邀集中、英、法、德、美等五國人士成立上海萬國紅十字會(Shanghai Cosmopolitan Red Cross),以醫療救援遭受波及的東北民眾。
  • 1906年清廷簽訂日內瓦公約,上海萬國紅十字會正式加入國際紅十字組織,從此得國際公約保障。
  • 1910年,清廷命盛宣懷為大清紅十字會首任會長,納入官方管理。

中華民國

  • 1911年辛亥革命後,呂海寰等人將紅十字會名稱改為中國紅十字會,恢復為民間組織。
  • 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袁世凱總統任命呂海寰為首任會長,並加入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 1919年參與創辦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後在北伐前後經常參與軍閥混戰後的救援工作。
  • 1933年,國民政府通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改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中華民國內政部為主管官署,納入官方管理由此投入以醫療行動、救濟重大災害。
1937年起,活躍於中國抗日期間抵禦外侮的醫護協助活動。

遷往台灣

  • 1949年末,國共戰爭尾聲,紅十字會總會未及時撤離中國大陸,一時之間紅十字會中止運作,直至1950年於台灣逐步恢復運作,但國際紅十字運動會籍於1952年被中國大陸改組後的中國紅十字會取代,至今仍未恢復。惟國際紅十字大會開會時仍會邀請台灣當局紅十字會代表,直至台灣當局於1971年退出聯合國為止。
  • 1954年10月18日,經台灣當局公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於1955年實施後,此國家級人道組織於國內正常工作。國內外每逢重大災難,常見紅十字會登高一呼,或回響其餘民間慈善組織,積極加入災害救濟工作。
  • 1971年10月25日,台灣當局退出聯合國,聯合國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因此,1971年德黑蘭第22屆國際紅十字大會後,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的中國代表權由中國紅十字會取得,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不再參與該組織的正式活動。惟該會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非正式溝通管道迄今仍非常暢通,並經常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合作辦理推廣紅十字知識與國際人道法的活動。
  • 1999年,台灣發生921大地震後,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非正式的接受該會以台灣紅十字組織(Taiwan Red Cross Organization)的名義參與國際間的救援行動。

組織

歷代會長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
代數
姓名
任期
組織名稱變革
1
呂海寰
1904年-1907年
上海萬國紅十字會
2
呂海寰
1907年-1910年
清朝紅十字會
3
盛宣懷
1910年-1911年
4
呂海寰
1911年-1912年
中國紅十字會
5
呂海寰
1912年-1922年
6
汪大燮
1922年-1924年
7
顏惠慶
1924年-1928年
8
顏惠慶
1928年-1933年
9
王正廷
1933年-1938年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10
王正廷
1938年-1943年
11
蔣夢麟
1943年-1946年
12
蔣夢麟
1946年-1951年
13
劉瑞恆
1951年-1976年
14
盧致德
1976年-1980年
15
何應欽
1980年-1988年
16
徐亨
1988年-1992年
17
徐亨
1992年-1996年
18
陳長文
2000年-2004年
19
陳長文
2000年-2004年
20
王清峰
2012年-現職

總會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 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 監事會、常務監事會
    會長、副會長
    秘書長、副秘書長
行政部門
  • 社工作處
  • 賑濟處
  • 教育處
  • 秘書處
  • 聯絡處
志工作團
  • 紅十字會救災(難)隊
  • 水上安全校友團隊
  • 居家照顧服務團隊
  • 急救教練團隊
  • 青少年服務團隊
分支會
總會(金門、連江縣支會直屬總會)
  • 台灣省分會(19的縣市支會)
  • 台北市分會
  • 新北市分會
  • 高雄市分會
  • 新高雄分會

紅十字義賣紀念票

紅十字義賣紀念票俗稱紅十字會郵票,此紀念票為收藏性質,從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分會發走,不可用來郵寄相信每個人,義賣所得將用於救濟事項。若為學校單位協助義賣活動,因有40%義賣所得留校供採購以上設備用(以健康中心採購醫療相關以上設備為名目),並非全數留在在校內供學生使用,而有校方逼迫學生購買此紀念票的事情發生。

爭議事件

1991年,記者范立達接獲調查局人員投訴,報導紅十字會內部各支會有挪用經費的情況。各支會留在用50%經費中,有20%充當經募人員的車馬費或獎金,其餘30%則以各種名義報銷。經報導後,引起社會輿論壓力,當時秘書長陳長文宣布停止紅十字義賣活動,連同紅十字會義賣郵票也停止在學校中發售募款。
2005年,《蘋果日報》報導,郝龍斌擔任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秘書長時,月薪高達12萬。他同時安插了四名秘書,月薪約為四萬才六萬。投訴人指出,其他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起薪約為兩萬。與其他三名出身軍方的工作人員,此八人上走每年上了近千萬狀元薪資,為紅十字會每年人事支出的半數。郝龍斌坦承此事,但指出一切合法。
2009年,台北市的社區議員簡余晏在議會質詢時指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把北市府捐出的九二一賑災款項用於中國大陸汶川縣大地震重建。另也曾遭質疑於民眾捐款中收取走政費用與15%佣金,與捐款去向不明白。但內政部指出,一切合法。
2011年,媒體報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為日本地震救災募得超過17億元新台幣捐款,但至三月底為止,只撥出4億千250萬元給日本,引起質疑。紅十字會的秘書長林秀芬保證捐款都會用於日本災民,這是分階段撥款,一切基於專業考察,並未違法。而後,網友找出當時的募款海報,上面已經寫明白會“轉贈零時差”。
2012年2月,日本三一一地震將屆滿一周年,賑災募款都已截止九個月,嘉義市的支會捐款因人事糾紛遭凍結,無法上繳,台中縣的會代收的捐款也沒上繳;台北市分會和台中市、台南市支會則是出現逕自把募得款項轉給日本賑災組織的混亂情況。3月12日,內政部長李鴻源也證實,紅十字會對日本三一一賑災,同募得的25億7151萬狀元,尚有16億9098萬狀元尚未捐出;而2009年莫拉克風災時所募得的款項,將滿三年後仍有快三成、接近43億元的募款沒有使用。
2012年5月25日,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召開臨時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正副會長,場面火爆,陳長文遭蛋砸,還被掀桌摔麥等,新北市分會張孟喻大罵陳長文“亂搞”、“紅十字會染黑成黑十字會”。紅十字會今年財務報表顯示,8年前南亞大海嘯起、中國汶川縣大地震災害、八八水災和日本大地震等4大天災,募款約100億元,目前該會留下達43億元未發災民。
2012年10月12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表示已於10月8日將日本311賑災硬體重建大部分剩餘款項16餘億新台幣全數匯出到日本赤十字社。
2014年7月31日,高雄發生氣爆事故,高雄市政府公告募款帳號:高雄銀行公庫部102103031319,戶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金專門戶。請註明白捐助『81氣炸』。但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也開設捐款專門戶進行募款,被網朋友質疑在當“攔路虎”。而同年8月3日,中國雲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發生規模6.5強烈地震,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王清峰第一時間就向中國紅十字組織表達關切,直接撥款人民達50多萬元(約240萬台)。
2014年8月8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長王清峰針對捐款分成一事編出回應。她舉例日本311地震項目,行政費用的占捐款的0.43%,另外像是汶川縣地震、海地地震和八八風災,行政費用麼分別為1.44%、1.62%、1.03%,也沒有超過2%,更沒有15%這些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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