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
定義和用法
<script> 標籤用於定義客戶端腳本,比如 JavaScript。
script 元素既可以包含腳本語句,也可以通過 src 屬性指向外部腳本檔案。
必需的 type 屬性規定腳本的 MIME 類型。
JavaScript 的常見套用時圖像操作、表單驗證以及動態內容更新。
提示
提示:假如此元素內部的代碼沒有位於某個函式中,那么這些代碼會在頁面被載入時被立即執行。<frameset> 標籤之後的腳本會被忽略。
實例
在 HTML 頁面中插入一段 JavaScript: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document.write("Hello World!")</script>
HTML 4 和 XHTML 中<script>標籤的不同
在 HTML 4 中,內容類型聲明為 CDATA,就是說不會對實體進行解析。
在 XHTML 中,內容類型聲明為 (#PCDATA),也就是說會對實體進行解析。
這意味著,在 XHTML 中,應該編碼所有特殊的字元,或者把所有內容嵌套在 CDATA 部分中。
為了確保在 XHTML 文檔中腳本正確進行解析,請使用如下語法: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CDATA[ document.write("Hello World!")//]]></script>
必選屬性
屬性
| 值
| 描述
| DTD
|
---|
type
| MIME-type
| 指示腳本的 MIME 類型。
| STF
|
可選屬性
屬性
| 值
| 描述
| DTD
|
---|
charset
| charset
| 規定在外部腳本檔案中使用的字元編碼。
| STF
|
defer
| defer
| 規定是否對腳本執行進行延遲,直到頁面載入為止。
| STF
|
language
| script
| 不贊成使用。規定腳本語言。請使用 type 屬性代替它。
| TF
|
src
| URL
| 規定外部腳本檔案的 URL。
| STF
|
xml:space
| preserve
| 規定是否保留代碼中的空白。
| |
版本差異
在 HTML 4 .01中,"type" 屬性是必需的,但在 HTML5 中是可選的。
全局屬性
accesskey、class、contenteditable、data-*、dir、dropzone、hidden、
id、
lang、spellcheck、
style、
title、tabindex、transl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