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活動
(每年10月底的最後一個星期六)
在校中學生
國中、高中組
筆試
普及
確定獲初級選手證書名單及進入複賽名單
通信賽,95年第一屆
NOI全國分區聯賽複賽
(每年11月底的最後一個星期六)
初賽優勝者
國中、高中組
上機試
普及兼顧提高
確定全國分區聯賽一、二等獎,省各等獎及全國各級證書獲得者名單
在主要市進行,省派評審協助測評
廣東省競賽決賽
(GDOI,稱省奧賽,每年7月)
動態分配(由上年成績確定各市名額,約70-80人)
同一份題,分初、高中評獎
上機試
提高
確定省奧賽各獎項,確定參加NOI組隊選拔賽人選
84-85年通信賽,92年制定並執行省競賽條例
(註:湖北省的情況,可能不同)
冬令營暨重點中學賽
(每年寒假)
各市及各重點中學尖子,約30-35人
不分高國中組
上機試
提高集訓
確定各獎項
95年第一屆
(註:湖北省的情況,可能不同)
廣東隊組隊集訓選拔賽
(每年7月)
GDOI高(初)中前幾名,人數不超過13人。
不分高國中組
上機試
提高
選拔參加當年全國賽省隊隊員
92年開始採用此形式
(註:湖北省的情況,可能不同)
每個省隊2男1女
不分高國中組
上機試
提高
確定全國賽各獎項,確定參加國家集訓隊員
84年第一屆,92年開始採用此形式
IOI中國隊組隊選拔賽
(每年4月)
不分高國中組
上機試
提高
選拔參加當年IOI中國隊員
92年開始採用此形式
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賽
(一般每年7月)
每國4-5人
20歲以下中學生
上機試
提高
確定獲金、銀、銅牌選手
89年第一屆
內容考核
綜觀十多年青少年信息學(計算機)競賽,大體上走過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84~1986年,當時以
BASIC語言作為主要的
程式設計語言,主要考核學生對程式設計語言的理解和熟悉程度以及編程技巧。從1987年開始,進入第二階段,逐步增加了數據結構方面知識等內容,對學生的要求除了要熟悉程式設計語言外,還要學習一些
數據結構和算法的基本知識,加強上機編程調試能力的培養。自從1989年我國參加第一屆
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以來,整個計算機競賽進入了第三階段,即對學生學習計算機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有了一個整體性的全面要求,也即整個信息學(計算機)競賽已成為智力和套用計算機能力的競賽,涉及到有關計算機基礎知識、計算機軟體知識、程式設計知識、組合數學和運籌學的知識、人工智慧初步知識以及
計算機套用知識等,同時要求學生有較強的編程和上機調試的實踐能力。近年來,廣東省信息學(計算機)
奧林匹克競賽從命題到評審都有了很大的發展,整個要求和做法力求儘量與NOI和IOI競賽銜接。
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的考核方式是採用封閉式(連續3~4小時)上機編程解題的形式,不限程式語言,競賽題量通常較大。程式完成後要通過嚴格的
數據測試,這就對同學們編程能力有更高的要求:不但要能編程,編好的程式能運行,而且所設計的程式還要能通過在各種
邊界條件下和各種環境下設定的測試數據。這種嚴格的數據測試方法,對於培養同學們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無疑是很有幫助的。
競賽條例
省
信息學競賽委員會在組織競賽中創造性地制訂了一個使競賽組織更加科學化、規範化的競賽條例。這個行之有效的條例是92年制訂並執行的,在執行過程中這個條例不斷得到完善。從而使整個信息學競賽能按照競賽本身的客觀規律來組織,這對於促進我省信息學競賽良好發展起到很好的作用。這個條例的基本精神是對各市參賽名額實行動態分配,建立A、B、C類市升級、降級制度。也就是說,各市每年參加省奧賽決賽的名額,不是固定的,也不是按組織者的意志來分配的,而是根據去年參賽成績來決定(當年競賽結束時,每個市就可根據成績計算出明年的參賽名額)。因此,各市參賽名額的增加是依靠自己的努力來達到。這對於促進省內各市、各校之間的良性競爭,掀起學先進、趕先進的熱潮起到很好的作用。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具有自動調節功能的條例,讓我們先來看看它的主要內容:
很顯然這是有中國特色的安排,競賽首要地需要平衡各地方主管單位的利益,而不是讓更好的選手參加。而各市內部的選手產生方式各行其是,更為佐證了這種特色。
參賽名額分配
參賽名額分為基本名額和獎勵名額,獎勵名額與基本名額比例約為1:2。
①基本名額:根據上一年競賽成績,分別定出各市參加決賽名額的基數。獲團體總分前三名的市(A類市)6人,獲團體總分第四至八名的市(B類市)4人,其餘的市(C類市)1~2人(去年有參賽的市2人,去年無參賽的市1人)。
②獎勵名額:上一年競賽每獲一個高中或國中一等獎、女同學前三名、參賽隊員全部獲一、二等獎的市均給該市增加1個名額,C類市中成績最好的2個市各增加1個名額。並規定獲校團體前三名的學校各獎勵1個名額給原學校。
③根據91年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提出的“開展一個鼓勵女孩參加信息學競賽活動”的精神,全國賽從92年開始規定每個省隊至少有1個女同學參加。因此,我們在條例中也規定了A、B類市基本名額中包含有1個女同學名額,如不派女同學參加,則該名額取消。為了鼓勵女同學多參賽,條例中也作了“女同學的獎勵名額必須派女同學參加,否則該獎勵名額無效”的規定。
④為既保證各市組隊的自主性而又保證尖子培養後繼有人。條例作了“分配給各市名額,其高國中人數自定,但其差額不得大於1”的規定。
設立團體獎
設立市級和校級團體獎,對於引起各有關方面的重視,促進各市及各校之間的良性競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市團體總分計算方法是:參賽選手3名以上的隊按全部參賽學生按前N名平均成績計算(含女同學最高分,其中N為各市基本名額數)。計分時,由於省奧賽決賽是高國中組用同一份題但分開評獎的方式,所以,計算團體總分時,國中學生成績按年級加權(初一為1.15,初二為1.10,初三為1.05),而高中學生不加權。
校團體總分計算方法是:參賽選手2名以上的學校按前2名平均成績計算,國中學生加權方法同上。
十分有趣的是,採用這樣的團體獎計分方法,對參賽市能夠起到促進作用和起到“不進則退”的自動調節作用。例如,甲市去年進入A類市,今年基本名額為6名,乙市去年為B類市,今年基本名額為4名,如果甲市只有4名尖子,另兩名的水平遠不及前面4名,而乙市也有4名尖子,儘管其總體水平即使比甲市前4名尖子略遜一籌,但其最後平均成績,很可能超過被第5、6名選手拖了後腿的甲市,即甲市今年會降為B類市。也就是說,保住A類市的桂冠往往比奪取這個桂冠更難,因為要奪取A類市桂冠,只需4名尖子就夠了,但要保住A類市桂冠,必須培養6名尖子選手。這種計分方法表明:對A類市的要求比對B類市的要求更高。這種競爭,同樣會出現在B類市最後1~2名與C類市前2名之間。此外,我們在獎勵名額方面也制訂了有利於C類市升級規定,所以C類市只要努力,也是能夠在1~2年內升為B類市的。再經過幾年的努力,等到全省中等水平的市不是現在的4~5個市時,我們可以將B類市的範圍再擴大。由於條例中建立了A,B,C類市升降級制度,使上一年取得好成績的市也必須居“高”思危,有“不進則退”的危機感,而上年成績不太理想的市也有“再加一把力,就可升一級”的可能,從而增加了省內各市良性競爭。條例經過幾年國中,A、B類市激烈競爭,不斷換位,C類市倔起的例子層出不窮。
這個條例對各市參賽名額分配為什麼不採用平均分配的辦法呢?原因在於各市
計算機教育和科技活動發展不平衡。我們承認這種不平衡,鼓勵強者更強,保證了儘可能多的有發展前途的學生有機會施展他們的才華,而不會因名額限制而阻礙他們的發展。與此同時,我們也採取措施扶助弱者(暫時落後的市),從而保證我省能培養出相當一批電腦程式設計水平較高的中學生,他們在省級和全國信息學奧賽中都取得較好的成績,使我省
信息學競賽水平連續多年一直站在全國最好的幾個省(市)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