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tsch

Kitsch出自德語,“刻奇”,或譯為“媚俗”。中文中尚無對應的詞語,現人們所採用的“媚俗”這一譯法多出自韓少功在翻譯米蘭·昆德拉《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時採取的譯法。實際上,中文中的“媚俗”與kitsch的語義還是有許多出入。因此現在的翻譯界也有採用直譯,即“刻奇”。意在形容一種被視為次等的視覺藝術形式,對現存藝術風格欠缺品味地作複製,又或是對已獲廣泛認同的藝術作毫無價值的模仿,也用來形容人的一種虛假的自我滿足的情感。“我流下一兩滴淚,第一滴淚是因為感動,第二滴淚是因為我被我的第一滴淚而感動。”這第二滴淚就是“kitsch”。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刻奇、媚俗
  • 外文名:kitsch
  • 出處德語
  • 含義:一種被視為次等的視覺藝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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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Kitsch出自德語,翻譯出來“媚俗”,是一種被視為次等的視覺藝術形式,對現存藝術風格欠缺品味地作複製,又或是對已獲廣泛認同的藝術作毫無價值的模仿。這個概念亦有關於任何刻意地在作品中使用被公認為文化象徵的元素然後廉價地大量生產這些非原創的東西。 “媚俗”亦是指那些在美學上有所不足(不論是否傷感、迷人、具戲劇性或創意),在創意上只是通過重複慣例和公式,流於表面地模仿藝術作品的某些藝術種類。傷感的泛濫亦與媚俗有關。當代對媚俗的定義是帶貶意的,用以描述那些並非創作出來表達自我,而僅是為了迎合商業目的和大眾需求的作品。媚俗一般用作形容那些無重要性而又俗氣、精心計算來討好大眾、被視為造作和空洞,而非真正的藝術的作品。媚俗這個概念最初所描述的一類藝術作品,是對19世紀在美學上傳達誇張的傷悲和情緒的藝術手法(例如通俗劇)的一種回應,所以,“媚俗藝術”和“傷感藝術”有密切關係。

辭彙含義

一、自我感動及感傷;
二,難以拒絕的自我感動和感傷;
三、與別人一道分享的自我感動與感傷;
四、因為意識到與別人一道,感傷變得越發加倍;
五、滔滔不絕的洶湧感傷最終上升到了崇高的地步,體驗感傷也就是體驗崇高;
六、這種崇高是虛假的,附加含義大過實際含義;
七、當賦予感傷崇高的意義之後,容不得別人不被感動與感傷。誰要是不加入這個感傷的洪流,就是居心叵測。
八、這是最主要的,刻奇是一種自我愚弄。
因為kitsch(媚俗),人們就往往用社會意志代替個人追求。扭曲自我的價值判斷以迎合整體的價值取向。一旦兩者之間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和分裂,整個價值判斷體系就會完全失重,善與惡,美與醜,好與壞從此無從判別,甚至形成善惡兩極的同位合一。為了短期的商業效益,而不惜犧牲崇高和責任。在“眼球經濟”的招搖下,影視藝術的娛樂化、名人獵奇、商業炒作、隱私曝光等低俗的、惡俗的、庸俗的低趣味的媚俗現象大行其道,更可怕的是人們已經習以為常。媚俗就是把客群的心理體驗壓縮在了一個狹隘、淺薄的表層空間,使藝術失去了原有的深刻理性和美感,使客群失去思想的震撼和心靈的深度。遠離了崇高和責任,媚俗便成了生命之重。

新文學術語

“kitsch”並不是一個新詞,對“媚俗”的道德抨擊早已有之、自古皆然。這個概念在80年代後期至90年代重新出場,頻繁出沒於當代文學批評中卻有其特殊的文化語境。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快速確立了一種主導社會生活的商品價值觀,商品交換原則無孔不入地侵入文化領域。這顯然刺激了大眾文化的快速成長,閱讀作品的讀者搖身一變為文化的消費者,作家自然是文化產品的生產者了。根據需求而生產的市場邏輯有力地影響了文學的創作與批評,文學從眾主義從中找到了經濟學上自明的合法性。而“後現代主義”理論的適時引入又為這種迎合大眾趣味的文學觀念提供了人文知識上的合法性。文學與文化領域的“媚俗”現象在這種語境中蘊育而生,於是人們自然對“媚俗”這一文學批評術語重新產生了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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