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英語: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主要分類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著作權)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智慧財產權
- 外文名: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簡稱:ipr
- 主要分類: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
定義
背後
事實上,隨著我國創新主體海外市場拓展步伐的日益加快,越來越多走出去的企業面臨著專利訴訟的壓力,國外同行企業和個人或為經濟利益、或為獨霸市場,紛紛拿起專利這把“利劍”開始“四處廝殺”。尤其是專利與標準互相支持的通信領域,智慧財產權紛爭猶如井噴。據統計,在華為與愛立信專利紛爭最為激烈的2010年,華為針對愛立信的部分在華專利向專利複審委提出的專利無效宣告請求案件達100餘件。而愛立信也毫不示弱,針對華為的部分專利向專利複審委提出了16件專利無效宣告請求案件。
業內專家認為,通過對愛立信、華為、中興通訊等相關專利無效案件數據的分析發現,幾乎所有案件涉及的專利都套用於蜂窩網。其中,絕大多數無效宣告請求案件均集中在無線移動通信的底層技術,而屬於切換技術領域的無效宣告請求案件占全部案件的一半以上。同時,根據已有案件的情況,通信領域企業間的無效糾紛數量在一定時期內還將持續增長。
不可否認,國內通信領域企業實力的增強加劇了世界通信行業的市場競爭,而國內外企業間的“專利”博弈也有愈演愈烈之勢。為此,業內人士指出,我國相關政府部門應當全面支持我國創新主體對無線移動通信底層技術的研發。同時,國內通信領域的企業應更多關注4G技術,不斷加大準第四代移動通信技術(LTE)關鍵技術的專利布局和戰略謀劃,逐步降低對3G通信標準相關技術的研發投入,避免無謂的專利侵權及無效糾紛。
國內外通信領域企業間的智慧財產權紛爭和專利無效糾紛頻頻爆發:中國智慧財產權第一案之稱的朗科訴華旗快閃記憶體優盤專利無效之爭;愛立信和中興通訊互訴對方涉嫌專利侵權,而剛剛與摩托羅拉就智慧財產權訴訟達成合解的華為也不甘寂寞,分別在多個國家起訴中興通訊涉嫌專利侵權等,這勢必將引起多宗專利無效糾紛。
專利複審委通訊訴訟處處長徐媛媛在接受中國智慧財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2004年至2010年是通信領域無效請求案件已呈逐年攀升之勢。國內通信領域的企業經過一定時間的技術積累,同時隨著產品行銷區域的不斷擴大,已經掌握了相當數量的專利,技術的發展也為專利侵權糾紛的發生埋下了“隱患”。而通信巨頭間的專利侵權紛爭加劇了專利無效宣告請求案件增長的速度。
據記者了解,自2007年起,愛立信在歐洲針對華為的產品陸續提出了多項侵權訴訟;華為迅速予以反擊,從2008年下半年以來,針對愛立信在華所持有的專利向專利複審委提出無效宣告請求;2010年上半年,愛立信也在華針對華為持有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其中,2008年下半年至2011年1月,以華為、愛立信為雙方當事人的無效案件量共有121件;而 2010年下半年無效案件量達到了最高峰,有72件之多;進入2011年後,由於雙方當事人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的談判初見成效,其無效宣告請求案件數量隨即明顯下降。
事實上,球電信市場的一半以。另據市場研究公司HIS iSuppli公布的數據顯示,2010年上半年,在收入達152億美元的移動基礎設施市場,中興通訊的市場占有率為10.9%,位於諾基亞西門子通信公司、愛立信和華為之後,排名第四。
專利複審委行政訴訟處審查員張鵬在接受中國智慧財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通信領域企業的侵權紛爭頻頻爆發,無外乎這些企業背後對市場利益和壟斷地位的爭奪,而專利權的無效宣告程式往往是伴隨著專利侵權糾紛的產生而提起的,因此在未來一段時間專利無效糾紛還將愈演愈烈。
蜂窩網套用技術成無效案“高發區”
“目前,無效宣告請求案件主要集中在專利申請日為1999年前後的專利,主要以3G技術為主,幾乎所有案件涉及的專利都套用於蜂窩網。”張鵬向記者介紹,通過對1995年至2010年無效案件所涉及的技術點進行分析發現,就技術領域而言,絕大多數無效宣告請求案件涉及無線移動通信的底層技術,如信道選擇、同步、切換技術等,尤其是屬於切換技術領域的無效宣告請求案件占全部無效案件的半數以上;較小一部分無效宣告請求案件涉及無線移動通信的商業套用,如彩鈴、個性化選擇、計費等。
從全球申請量來看,華為自1999年才開始申請無線通信領域的專利,截至目前,其在全球的專利申請總量已經超過了3萬件;而愛立信在全球的申請總量約為2萬件,但是其中約有35%的專利是在1999年之前申請的。有業內人士認為,華為與中興通訊作為我國通信領域企業的“領頭羊”雖然起步較晚,但是他們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非常及時。而愛立信的專利申請量時間段較早、分布也相對均勻,因其持有的專利基礎性強、“含金量”較高,所以涉及的專利糾紛也相對較多。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2000年到2005年是3G關鍵技術的高速發展期,其中寬頻分碼多工存取(WCDMA)技術在2006年之後該技術已較為成熟,世界各大通信領域的企業均減少了對該技術的研發投入,技術發展速度相對緩慢;而在時分同部碼分多址(TD-SCDMA)關鍵技術專利分布中,其申請量位於前10的大部分是國內企業,如大唐、中興通訊等公司的專利申請量較多,與國外同行企業相比占有絕對優勢,尤其是從2005年到2007年,該技術的申請量速度快速增長,但是2007年之後由於技術趨於成熟,專利申請量開始下滑。
“通過對3G主流標準和核心技術進行分析,國內通信領域企業的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雖然較大,但是核心技術卻掌握在國外同行企業中,如愛立信、高通、諾基亞和摩托羅拉等公司由於起步較早,專利申請和授權無論在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不容忽視。”徐媛媛如是說。
加強LTE技術的專利戰略布局,避免無謂的專利侵權及無效糾紛
3G關鍵技術已經較為成熟,國內企業在該技術領域並非占有比較優勢和先發優勢。而下一代無線移動通信網路——4G關鍵技術,屬於典型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也將這一新一代信息技術同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七大產業界定為具有先導性和支柱性的產業。因此,一位業內人士在接受中國智慧財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通信領域的企業應重點關注4G關鍵技術的專利布局。
“LTE作為3G到4G的過渡技術,從2005年到2009年,我國通信領域企業在該技術領域的專利申請量基本保持逐年遞增趨勢,其中2009年的專利申請量達到最高峰。”徐媛媛向記者介紹,不僅如此,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申請的專利數量也呈逐漸增長趨勢。可見,國內通信領域的企業不僅已充分意識到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申請了大量專利,還在LTE技術領域占據了一定優勢。
據統計,截至2010年,就在中國申請LTE技術領域專利的申請人國別來看,中國專利申請人的專利申請量達到了86%,其次是美國、韓國、瑞典和日本,分別占6%、3%和2%。其中,在LTE技術領域專利申請量排名前10位的多位中國通信領域的企業,中興通訊、大唐和華為的專利申請數量最多,分別位列前3位。
徐媛媛認為,專利申請量未來仍將處在上升階段。但是,隨著該技術的逐漸成熟以及技術標準的確定,國內通信領域企業都應該不斷加強LTE技術的研發力度;同時,進一步加強LTE技術領域的專利分析與預警,提前進行專利布局,以避免無謂的專利侵權及無效糾紛。
此外,如在國家重點課題、資助資金等方面向該技術主體傾斜;於此同時,充分利用學術機構的學術資源,加大其與企業間的合作研發力度,實現“產學研”的無縫“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