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C分類法,是國際鐵路聯盟為各型鐵路車輛,包括鐵路機車、動車組、有軌電車等,按車輪、車軸排列方式而制定的分類方法。
簡介,解說,大寫字母,數字,小寫字母,符號,加號,括弧,
簡介
在全球多個地方廣泛使用,但在英美等國家則使用其他分類方法,例如美國的AAR分類法。這種分類系統比華氏式別(Whyte notation)更強大,一些不可能以華氏式別分類的車輛,可輕易以UIC分類法進行分類。現時UIC分類法多用於柴油及電力機車上,而蒸汽機車則多以華氏式別進行分類。
華氏式別以車輛的車輪數量進行分類,而UIC分類法則以輪對數量表示。
解說
UIC分類法以英數及符號,代表車輛的軸數、分布、轉向架、動力配置等資料。
大寫字母
表示帶動力車軸,以 "A" 代表一根獨立動軸、"B" 代表兩根連續排列動軸,如此類推。
數字
表示無動力車軸,以 "1" 代表一根非動軸、"2" 代表兩根連續排列非動軸,如此類推。
小寫字母
"o"
代表兩根以上連續排列的動軸均獨立驅動,多見於柴電機車及電力機車等,每台牽引電動機負責驅動一根車軸。
符號
"'"
代表車軸置於轉向架上。
加號
"+"
代表該輛機車或動車組採用重聯設計。
括弧
可用於表示同一轉向架內的英數代號,以 (A1A) 為例,代表一台擁有三軸的轉向架,第一及第三軸帶動力,第二軸則無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