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特點
設計方案
T95的發動機是500馬力
福特GAF,為傳動副軸設定了一個單一的齒輪比所以其時速只能達到8公里/小時。實際上在2600轉/分的情況下只能達到7公里/小時。同樣超重的車體要求必須進行精巧的設計來減輕對地表的壓強到一個合理的水平。
這樣就採取了一個比較有特色的做法,一側裝兩條履帶八套懸掛,從而整車一共裝了四條履帶十六套懸掛。最外側的八個懸掛獨立可以組成一套可拆卸組件,可拆卸組件的外側是四英寸厚的裝甲
襯裙,把兩側懸掛去掉車身寬度則從179.5英寸減少到124英寸。在阿伯丁第一次拆卸外側履帶,四位乘員用了四個小時。當熟練以後,同樣一組人在第三次拆卸的時候用了兩個半小時。
名稱來源
1945年2月7日,軍火研發部門主席的一份備忘錄又把它稱做T95型105毫米火炮搭載車。
在“T95計畫”最初的發展中,採用大
長徑比、
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已經運用到了90毫米和105毫米火炮上。在1954年8月12日,90毫米火炮被賦予了T208、
T209兩個實驗番號,其中T209併入了彈藥
發展計畫中,用於早期低速實驗,而105毫米火炮則被賦予了T210的實驗番號。
1945年3月8日,正式批准了其新名稱:T95型反
坦克殲擊車。
研製投產
改進投產
1943年9月,美國一個有前景的針對火力和裝甲改進開發項目確立。經過多方協商,軍事後勤部在1944年3月簽署了5輛定單,並給了
T28重型坦克編號。1945年5月,美國太平洋汽車和鑄造公司開始設計,開始要求製造5輛樣車,總共生產25輛,不過到最後只生產了2輛。
製造歷史
美國武器研發部門的報告認為在反攻德國時,這個項目可以在突破西壁時發揮很大作用。它最初計畫裝備105毫米T5E1火炮和8英寸厚的前裝甲,使用為T1E1坦克和T23
中型坦克研發的電
傳動系統,T5E1高速火炮可以有效擊穿堅厚的鋼筋混凝土工事,而把此炮裝在重型
履帶底盤上又可以有效防禦
要塞炮的打擊。軍火研發部門的長官認為25輛此型新坦克可以在未來8到12個月內製造並完成,並有針對性的指定出一份報告,這份
時間表可以保證這些坦克趕上在歐洲本土的決戰。但陸軍的頭頭腦腦卻不同意並且重申只需製造三個樣體並且電
傳動裝置要改回
機械傳動裝置。經過多方協商討價還價,最初在1944年3月簽署了5輛定單,並給了T28重型坦克的編號,而最初制訂的前裝甲厚度已經提升到12英寸整車重量達到空前的95噸。
因為戰時生產能力緊張以及生產這種長度和寬度車體的能力有限,所以五輛車體很難找到工廠製造,不過1945年5月太平洋汽車和鑄造工廠同意接下這個大工程,其遵循原始設計並且有火炮的浮動炮架,最終設計工作也隨即開展,第一個鑄造前車體在1945年7月20日完成並與8月份完成車體總裝。
太平洋戰爭結束後,車體的需求從五輛減少到兩輛。1號車1945年12月21日被運往阿伯丁實驗場,2號車於1946年1月10日到達。1號編號40226809在阿伯丁用於發動機實驗,2號編號40226810,被運往溘諾思堡,然後運往
亞利桑那州尤馬的工程部,進行浮橋實驗。
相關數據
車體總長:11.1m
車體寬度:9.85m
車體高度:2.84m
車輛裝甲:正面裝甲厚305mm
車載火炮:T5E1型67倍105毫米口徑坦克炮,採用無炮塔結構,運用大長徑比、尾翼穩定脫殼穿甲彈,備彈62發
車載引擎:福特GAF V-8
汽油機,410馬力(2600轉/分)最大時速8km/h,3個
前進檔和1個倒檔,4個油箱總共可以攜帶400升汽油,最大行程100英里
車輛懸掛:履帶4條,行軍時外側2條可拆卸,每條寬19.5英寸
歷史意義
被否決的
M6A2E1重型坦克是為數不多的T1E1
重型坦克的進一步改進攻擊型。不過,一個更有前景的針對火力和裝甲改進開發項目已經在1943年9月份確立,軍火研發部門的報告認為在反攻
納粹德國時這個神秘的項目可以在突破西壁時發揮很大作用。它計畫裝備105毫米T5E1火炮和8英寸厚的前裝甲,使用為T1E1坦克和T23中型坦克研發的電傳動系統和T5E1高速火炮可以有效擊穿堅厚的
鋼筋混凝土工事,而把此炮裝在重型履帶底盤上可以有效防禦要塞炮的打擊。軍火研發部門長官認為25輛此型新坦克可以在未來8到12個月內製造並完成,並有針對性的指定出一份指南,這份時間表可以保證這些坦克趕上在歐洲本土的決戰。但陸軍的頭腦卻不同意並且重申只需製造三個樣體並且電傳動裝置要改回機械傳動裝置(此類頑固作風嚴重製約了美國裝甲力量的發展)。經過多方協商討價還價,軍事後勤部在1944年三月簽署了5輛定單,並給了
T28重型坦克的編號。然而最初制訂的前裝甲厚度已經提升到12英寸整車重量達到空前的95噸。
這輛襁褓中的坦克有一個比較低的輪廓且沒有炮塔,如果僅從外型說它是一輛坦克的話有些過於牽強,它更類似一輛德國生產的超級
突擊炮,當然,諷刺的是,不擅長玩突擊炮的美國造出了世界上最大最沉最複雜的“突擊炮”,而同一時期,不擅長玩通用化坦克的德國卻造出了世界上最大最沉重的
鼠式坦克。這是兩個完全可以聯繫到一起的超級巨無霸,甚至可以說,兩者互有針對性的,老鼠在研製的時候,就已經刻意要做到超級堡壘抵擋敵軍裝甲集群這一目的,而
T28重型坦克,研製的時候就是拔
釘子戶用的,用時下流行話說,是最牛釘子戶和超級啟釘錘的關係,兩方摩拳擦掌中間隔的不是物權法而是大西洋.
105毫米T5E1
坦克炮被裝在車體前部可以做左右10度,上下-5度到20度的移動,四名乘員中的一人擔當駕駛員,炮的左右分別是兩名炮手,
車長和駕駛員分別有一個觀察塔,在車長的觀察塔上裝了一挺M2機槍,這也是此車的副武器,而且要使用它的話車長必須探出半身操作,而炮手則有一個火炮望遠鏡和一個
潛望鏡可供操作。引用LT_willy的看法是:乘員編制只有4人,而要讓105mm T5E1/E2發揮出6rpm的
射速,需要兩名裝填手,同時考慮到車內彈藥的安排,LT_willy個人認為乘員的分工可能做了這么一個安排:
車長和駕駛員都有倉口說明,當其隱蔽在可攻擊位置進行防禦時,駕駛員接替車長指揮,車長兼任輔裝填手,以使裝填手數目達到兩個人。
1945年2月7日,軍火研發部門主席的一份備忘錄又把它稱做T95 105毫米火炮搭載車,因為其並沒有炮塔而且缺乏其他火力。1945年三八,正式批准了其新名稱和定義。因為戰時
生產能力緊張以及生產這種長度和寬度車體的能力有限所以五輛車體很難找到工廠製造。
太平洋戰爭結束後,車體的需求從五輛減少到兩輛,1號車1945年12月21日被運往阿伯丁實驗場2號車於1946年1月10日到達,1號編號40226809在阿伯丁用於發動機實驗,2號編號40226810,被運往溘諾思堡。然後運往亞立桑那州尤馬的工程部,進行浮橋實驗。
T95的動力包實際上十分類似
M26“潘興”坦克,當然新型號是潘興所用兩倍之多。T95的發動機是500馬力
福特GAF,為傳動
副軸設定了一個單一的
齒輪比所以其時速只能達到8公里每小時。實際上在2600轉每分的情況下只能達到7公里每小時。同樣超重的車體要求必須進行精巧的設計來減輕對地表的壓力到一個合理的水平上。這樣就採取了一個比較有特色的做法,一側裝兩條履帶八套懸掛外,從而整車一共裝了四條履帶十六套懸掛,當然兩側八個懸掛獨立組成了一套可拆卸組件,可拆卸組件的外側是四英寸厚的裝甲襯裙外,把兩側懸掛去掉車身寬度則從179.5英寸減少到124英寸的。在阿伯丁第一次拆卸外側履帶用了四位乘員四個小時時間。當熟練以後,同樣一組人在第三次拆卸的時候用了2個半小時。
重裝甲和火力的T95並不適合美國
裝甲車輛的分類,因為坦克一般指有炮塔的履帶
裝甲車,稍薄裝甲的以裝甲換火力的則劃分為
坦克殲擊車,T95的分類顯然不適合以上的分類辦法,於是1946年,名字又變了回去,改成
T28重型坦克。因為被認為重型裝甲和重型火力更適合用來描述為坦克而不是火炮搭載車。此後T28(T95)在阿伯丁測試到1947年末,共進行128公里公路和413公里野地行走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