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全槍長:槍托展開 1000 mm
槍托摺疊 750 mm
空槍重 3.9 kg
槍管長 450 mm
彈匣容量 6 rds
歷史 弗蘭齊公司在成功地推出SPAS-12霰彈槍後,開始嘗試研製用盒式彈匣代替管狀彈倉的設計,先是在SPAS-12上進行彈匣供彈的試驗,該樣槍命名SPAS-14,但該槍在人機工程方面存在著一些缺陷,因而中止了研究工作。
1982年,美國三軍輕武器規劃委員會(JSSAP)提出了一項名為近戰突擊武器系統(CAWS)的輕武器計畫,一些知名輕武器生產商如HK公司等都參與到這項計畫中來,弗蘭齊公司在1983年也決定參加這次競爭。由於在CAWS計畫中為了提高裝填彈藥的速度,希望新型霰彈槍能採用可卸式彈匣供彈,因此弗蘭齊公司根據當初研究SPAS-14的經驗,在1984年初推出了SPAS-15的樣槍。
與SPAS-12不同的是,SPAS-15是一種更純粹意義上的軍用武器,在設計構思和結構上都沿用了突擊步槍的概念,它既滿足了JSSAP帶有超前色彩的CAWS計畫的要求,同時也具有現實意義。因此儘管CAWS計畫半途而廢,既沒有選出優勝者又沒有落實任何採購項目,導致其他競爭對手的樣槍都落得個只有試驗型而沒有適合市場的量產型的結局,但弗蘭齊SPAS-15卻能夠在1989年開始順利投產,並被許多國家的軍隊、執法機構所採用。到了2000年,弗蘭齊公司乾脆全面停產SPAS-12,只生產SPAS-15。
弗蘭齊SPAS-15霰彈槍的設計本身是針對SPAS-12的一些缺點進行了改進,其結構和原理很像突擊步槍,在外形上也跟義大利軍隊裝備的伯萊塔AR-70/90突擊步槍顯得很接近。為了提高火力,除了保留原來的導氣式操作半自動裝填外,還改用可拆卸的單排盒形彈匣供彈,可卸式彈匣比起傳統管狀霰彈槍彈倉能提高裝填速度。此外還保留了既可半自動又可改用泵動的做法,允許發射膛壓較低的非致命彈藥。
配置 SPAS-15採用短行程活塞和迴轉式槍機,機頭有3個閉鎖凸筍,導氣室和活塞筒位於槍管上方,其結構與突擊步槍很相似。槍機組與復進簧一起裝在兩根復進簧導桿上,維護時可作為一個整體部件拆卸。動作方式(半自動或泵動)也是在泵動握套(護木)上進行選擇,泵動握套的頂部有選擇按鈕,按下後用手把泵動握套稍向前推直至槍管隔熱罩上露出紅色的“自動”(AUTO)標記;如果把槍轉變回泵動模式,則同樣按下該按鈕並向後拉動泵動握套直至隔熱罩上露出紅色的“泵”(PUMP)標記。使用自動裝填時,裝填拉柄在機匣頂部,提把的下方,左右手均能操作。
SPAS-15有雙重保險裝置。常規的保險機柄在扳機護圈前端,可鎖住扳機和擊錘,在握把前方、扳機護圈下面還有一個握壓式的自動握把保險,其設計類似於美國M1911手槍或以色列UZI衝鋒鎗,只有射手緊握握把且壓下它才能解脫扳機,這樣如果槍不慎脫手掉在地上也不易走火。SPAS-15還有不到位保險裝置,如果槍機未能確實閉鎖,則不能擊發,這防止了在泵動射擊時槍機不合時宜地開鎖而產生危險。
SPAS-15的機匣仍然是用鋁合金製成的,外表面經噴砂和磷化處理,槍身的其他部件是用工程塑膠,例如隔熱罩,因此重量比較輕。在早期型號上採用固定的塑膠槍托或向左側摺疊的骨架形金屬槍托,由用戶選擇,目前生產的型號已經全部改用側摺疊式實心塑膠槍托。彈匣也是由塑膠製成,容量為6發12號霰彈。槍管由高強度鉬鉻鋼製成,內膛鍍鉻,外表磷化,槍口有螺紋以旋接各種槍口裝置,包括功能不同的喉縮/消焰器和槍榴彈發射器,能控制不同的彈丸散布或用空包彈發射槍榴彈。弗蘭齊公司另外生產有短槍管型的SPAS-15,便於狹窄空間裡使用,由於SPAS-15是採用彈匣供彈,因此不會減少容彈量。而傳統的管狀彈倉霰彈槍如果使用短槍管的話,彈倉長度也必須相應縮短,必然因此而減少了容彈量,例如縮短型的SPAS-12其容彈量就減少了2發。
SPAS-15採用開放式的可調整瞄準具,柱形準星在導氣箍頂端,有護翼,缺口式照門在提把上。提把本身可加裝不同類型的瞄準裝置,例如紅點瞄準鏡或雷射指示器,這一點比SPAS-12要方便得多。
SPAS-15可發射多種彈藥。其發射的標準鹿在40m距離上的散布直徑為900mm,即使概略瞄準射擊命中率也很高,彈丸在40m存能比7.65mm手槍彈在同樣距離的存能還高出50%。其發射的獨頭彈與7.62mm NATO彈終點能量相當,同口徑的催淚彈(內裝CS毒劑)和超口徑的槍榴彈射程可達150m。
用途 SPAS-15戰鬥霰彈槍是一支高質量、可靠和多用途的輕武器,而且它被許多國家的執法機構和軍事部門,例如義大利軍隊已經採用此種霰彈槍。不過執法機構中使用SPAS-15的單位多為特種部隊,就像它的前身SPAS-12一樣,普通的執法人員很少使用這類價格昂貴的武器。此外彈匣供彈雖然裝填迅速,但在管狀彈倉霰彈槍上可採用“隨打隨裝”的戰鬥方法(參見鄭三炮《警用霰彈槍》一文),而SPAS-15的彈匣容量只有6發(在當年CAWS計畫中,SPAS-15的彈匣容量是所有競爭者中最少的),很快打光,因而在這供彈方式上並不占有很大的優勢。此外SPAS-15上沒有類似SPAS-12的彈倉隔斷器,在戰鬥中如果需要更換彈種來應付情況的變化並不便捷。而相比之下即使沒有彈倉隔斷器的管狀彈倉霰彈槍在即時更換彈種時也比SPAS-12方便得多,再加上價格便宜,所以彈匣供彈霰彈槍不能成為警用霰彈槍的主流。
現狀 使用國 SPAS-15的概念和SPAS-12相反,目前只會給各個執法和軍事機構使用的,包括義大利軍隊(1999年採用)、
愛爾蘭 、法國、馬來西亞等的一些單位。但是義大利憲兵團“Tuscania”和
GIS 這兩個單位亦都採購了伯奈利M4 Super 90霰彈槍以取代原來的SPAS-15,這可被視為對於SPAS-15感到“不滿意”。雖然可拆式
彈匣 和管狀
彈倉 相比可以快速更換,但由於本身的體積太大,令機動性受到損害。
美國的法律地位 1994年,美國的一條槍枝法律(暴力犯罪控制和執法法案),和SPAS-12一樣,已經完全禁止了SPAS-15民間使用上的進口。根據
美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 (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Firearms and Explosives,BATF)宣布,它和SPAS-12一樣是一枝“毀滅性武器”。但它仍然可以合法擁有和銷售。
加拿大的法律地位 根據加拿大槍枝法(特別是刑法條例)所指,SPAS-15和SPAS-12一樣是已被視為“毀滅性武器”(憑藉參照其設計和產品名稱),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況下,否則完全不能進行購買或合法擁有的。
機體完全資料 SPAS-15
類型 霰彈槍(戰鬥霰彈槍)
原產國 義大利
服役記錄
用戶 義大利、愛爾蘭,法國,馬來西亞
生產歷史
研發者 路易吉·弗蘭基
研發日期 2000年
生產商 路易吉·弗蘭基
生產日期 2000年-現在
基本規格
總重量 空槍(標準型):3.9 公斤(8.5 磅)
全長 槍托縮折:750 毫米(29.53 英吋)
槍托伸展:1,000 毫米(39.37 英吋)
槍管長度 450 毫米(17.72 英吋)
彈藥 12號口徑霰彈
口徑 18.53 x 69.85 毫米(.12 x 2.75 英吋)
槍機種類 半自動操作:
氣動式
轉拴式槍機
泵動式操作:泵動式
發射速率 半自動射擊:4 發/秒(24—30 發/分鐘)
有效射程 40 米(43.74 碼)
供彈方式 3、6、8 發可卸式單排彈匣
瞄準具型式 提把式瞄準具:金屬機械缺口式照門及準星(照門在提把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