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第一件大地藝術作品名為‖走出的線‖(A Line Made By Walking,1967),是他在一塊地里來回地走,踩倒草而形成的一條直線。這是他的經典之作,具備了他以後的戶外作品中的所有元素:有一個觀念作為作品的基礎,極少主義的形式(並且在作品完成時候又可歸於自然),圖片或其他的記錄文獻。之後,理察·朗在全世界長途跋涉,在大地之中創作轉瞬即逝的作品,在現場重新組織原始材料,形成簡潔的輪廓和形狀。
以線作為母題,理察·朗順著不同的地形行走,1972年在秘魯(Peru);1974年在加拿大;1976年在日本。他又製作石線(Lines of Stones),1970年在田納西河;1975年在喜馬拉雅山;1977年在澳大利亞;1979年在富士山。1974年,他在路旁每隔一英里放置一塊石頭,形成了一條164英里(264公里)長的線。1981年他又在玻利維亞(Bolivia)搬開石頭以裸露土地而形成線條,1983年在尼泊爾(Nepal)通過掃走落葉而形成線條。直線成為其他一些基本形狀的源頭:圓、正方形、螺旋、十字形和Z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