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最低文獻要求是指,按照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專利合作條約(PCT)及其實施細則的要求,PCT國際專利申請的檢索與審查,必需具備一定數量的專利文獻和非專利文獻。
(PCT minimum documentation)
對專利申請的審查,將廣泛檢索相關文獻,通過對相關文獻的對比分析來判斷某件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
必需的專利文獻是指1920年以來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瑞士、日本、俄羅斯(包括前蘇聯)、韓國。歐洲專利局(EPO)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專利文獻;必需的非專利文獻時有調整,由國際局公布文獻清單,一般是上述八國兩組織的100多種科技期刊。
2011年9月30日下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第49屆成員國大會系列會議PCT聯盟大會批准了對專利合作條約(PCT)細則的修訂,關於將中國專利文獻納入PCT最低文獻量的提案獲得大會一致通過,並將於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專利審查中所利用的信息源在不斷增加,各種科技領域的電子文獻資料庫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