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High-Quality Manufacture

Original High-Quality Manufacture,全稱Original High-Quality Equipment Manufacture,字面意思高品質代工生產,實指第一優先代工廠生產。

基本介紹

  • 外文名:Original High-Quality Manufacture
  • 簡稱:代工
  • 釋義:第一優先代工廠生產
  • 基本含義定牌生產合作
概念,含義,特徵,

概念

Original High-Quality Manufacture 全稱Original High-Quality Equipment Manufacture,字面意思高品質代工生產,實指第一優先代工廠生產。

含義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的基本含義是定牌生產合作,俗稱“代工”。 就是品牌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和銷售“渠道”,而生產能力有限,甚至連生產線、廠房都沒有,為了增加產量和銷量,為了降低上新生產線的風險,甚至為了贏得市場時間,通過契約訂購的方式委託其他同類產品廠家生產,所訂產品低價買斷,並直接貼上自己的品牌商標。這種委託他人生產的合作方式即為OEM,承接這加工任務的製造商就被稱為OEM廠商,其生產的產品就是OEM產品。與之相似的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設計製造商。

特徵

OEM的特徵就是:技術在外,資本在外,市場在外,只有生產在內。
OEM的廠商設計方案分為買斷或不買斷的方式供應:
1.買斷方式:有品牌擁有方買斷ODM廠商現成的某型號產品的設計,或品牌擁有方單獨要求ODM廠商為自己設計產品方案
2.不買斷方式:品牌擁有方不買斷ODM廠商某型號產品的設計,ODM廠商可將同型號產品的設計採取不買斷的方式同時賣給其它品牌。當這兩個或多個品牌共享一個設計時,兩個品牌產品的區別主要在於外觀。
名詞解釋1:OEM是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原始設備製造商)的縮寫,它是指一種"代工生產"方式,其含義是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控制銷售"渠道",具體的加工任務交給別的企業去做的方式。這種方式是在電子產業大量發展起來以後才在世界範圍內逐步生成的一種普遍現象,微軟、IBM等國際上的主要大企業均採用這種方式。
名詞解釋2:OEM是英文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縮寫,按照字面意思,應翻譯稱原始設備製造商,指一家廠家根據另一家廠商的要求,為其生產產品和產品配件,亦稱為定牌生產或授權貼牌生產.即可代表外委加工,也可代表轉包契約加工.國內習慣稱為協作生產,三來加工
OEM能為您帶來什麼
OEM客戶就意味著市場,OEM客戶越多,你的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就越高.
有專家認為,OEM是全球經濟一體化產業分工日趨細化的產物.它能為企業加大其擁有資源在創新能力方面的配置,儘可能地減少在固定資產方面的投入.
目前在國內,當一個製造商要延伸自己的品牌時,擺在其面前的路有三條:要么自己搞;要么兼併一些相關企業;要么輸出管理,輸出品牌,做定牌生產,進行所謂的"虛擬經營".在實際操作中,大多數企業傾向於採用第三種做法.
企業在掌握產品核心技術和建立了成熟的行銷網路後,可不再直接投資進行生產,而是以通過讓其它企業代為生產的方式來完成其產品的生產任務.這樣,只需支付材料成本費和加工費,而不必承擔設備折舊,自建工廠和生產管理的風險,還可隨時根據市場變化靈活的按需下單.由此可促進成品業務形成新的經營優勢,培養和壯大企業內在的擴張力,提高經營能力和管理水平,從而走向更高層次的資本運營.
OEM的淵源與發展
OEM是社會化大生產、大協作趨勢下的一種必由之路,也是資源合理化的有效途徑之一,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結果。在歐洲,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已建立有OEM性質的行業協會,1998年OEM生產貿易已達到3500億歐元,占歐洲工業總產值的14%以上,OEM生產已成為現代工業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趨勢的進一步加快,OEM需求商有可能在更大範圍內挑選OEM供應商,特別是向加工製造成本低廉的國家和地區轉移。
在亞洲,日本企業為迅速占領市場,降低生產成本,最早採用國際OEM的生產貿易形式。"亞洲四小龍"的騰飛亦與OEM有密不可分的關聯。其中,台灣早已成為全球PC機最大的OEM基地,印度亦是通過OEM的方式成為世界最大的計算機軟體出口國。在IT業,從技術到零部件到軟體的功能模組,誰是全能?康柏總裁菲費爾談到這個問題時說:"用最直接的方式賺錢!",並公開表示要省去那些所謂的資產(廠房、設備、辦公樓等)帶來的負擔。甚至有人稱: OEM造就整個IT產業!美國耐克公司,其年銷售收入高達20億美元,自己卻沒有一家生產工廠,只專注研究、設計及行銷,產品全部採用OEM方式,成為目前世界上OEM經營的成功典範。
OEM在國際貿易飛速發展的原因
OEM方式在製造業界,特別是在飛速發展的信息產業行業套用是極其廣泛的。例如,據全球權威的統計機構IDC(International Digital Group)統計,全球個人計算機廠商所使用的硬碟95%以上是由Seagate, Quantum 及West Digital 這三家大的硬碟供應商,以OEM方式提供的。之所以能夠得到廣大套用的原因,是他適應了進入90年代後全球科技飛速發展所帶來的新競爭形勢的需要。OEM方式以其靈活,有效經營的特點,適應了這種新形勢的發展,從而得以廣泛套用。
OEM適應科技飛速發展的需要
科技的飛速發展導致了產品生命周期的縮短。企業的競爭戰略正從擴大生產規模,降低生產成本為主心生產型方式,向注重新技術套用,迅速推出新產品為主中心的市場經營方式轉化。據IDC的數據顯示,在50—60年代電子產品的生命周期平均10—12年,而進入90年代這一數值下降為6—18個月。在新技術層出不窮的電子資訊時代,企業經營者為了獲取競爭有時而竟相加大了對新產品的研究開發的巨額投資力度,為了儘快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商品占領市場,許多大企業不將關鍵性部件自己生產,而將輔件以OEM方式承包出去讓其他企業生產,這樣既可以保證縮短生產周期,有可以將節省下的用於生產設備的大量資金用於研究開發,使企業在時常回響速度方面保持了一個良性循環,企業還可根據市場態勢的變化,適時地調整生產規模,從而有可能保持一個適應市場發展動態的,靈活的彈性生產機制。
從另一個角度講,產品生命周期縮短,企業用於生產設備方面投資的精神磨損必然加大,為了降低機會成本而大量採用OEM方式進行生產,不能不說是充分利用外部資源的“草船借箭”之策。
OEM適應世界級品牌的發展需要
經濟競爭日益向全球範圍內展開,品牌與渠道越來越體現出在實際商品最終價值方面的重要作用,OEM方式中原廠商標的夾注正說明這一點的重要性。
在經濟競爭中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品牌的重要性,因為只有在消費者中樹立起良好的形象,才能贏得更多行銷渠道合作夥伴的支持,才能通過與渠道合作夥伴的共同努力使產品向更慣犯的消費群體滲透。為此許多經營業績良好的跨國公司一直注重品牌形象及行銷渠道的建設。因此充分利用OEM方式將已經成熟的產品或其他企業有生產優勢的產品推入自身的行銷渠道中,利用自身在增值服務方面的優勢去贏得更廣範圍的消費者,這又可稱之為“借雞生蛋”之良策。
OEM適應全球化信息管理系統發展的需要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計算機集成生產系統(CIMS)逐漸被廣泛地運用於生產過程中,質量已逐漸成為了生產過程中的可控因素,這就為OEM廠商為消費者提供適合消費需求的相應質量的產品提供了物質保證。這正是OEM方式在生產自動化程度較高的信息產業行業中大行其道的原因之一,這也正像IBM,HP 這樣的只有十多萬員工的跨國企業卻推動幾百億美元銷售額的原因之一。將有限的資源投入到渠道建設中去,也為企業提高市場反應速度提供了根本保障 。
OEM適應為顧客提供完整的解決方案
在信息經濟時代,行業分工越來越細,新產品層出不窮,高科技含量逐漸提高,最終消費者不可能憑產品科技含量判斷對自身的適用性,因為他們所需要的是基於解決方案的全方位的服務。現代企業競爭從某種意義來講就是考核企業發現消費者需求並為之提供全面結局方案的能力單一產品的重要性正逐漸降低。而現實問題是如何滿足越來越複雜,越來越具個性化特徵的消費需求。
OEM方式提出了一個好的途徑:即企業以自己專有技術為基礎熔入以OEM方式生產的其他產品,從而為客戶提供適合各自需求的解決方案,這樣即推動了企業自身技術的發展,加強了自身品牌的影響力 ,又使客戶從全面的解決方案中得到了更全面及時周到的服務。從另一個角度上講,被OEM的企業也在企業的帶動下得到了發展,這充分體現了資源合理配置的原則。另外,以OEM方式進行經營可更加有效地配置有限的企業內部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管理的層次,提高經營管理的效能。
OEM適應建立新穎競爭優勢的需要
現代經濟的發展已改變了人們對單純性競爭的看法,競爭與合作已成為現代企業發展的兩大動力。在自身有優勢的產品上,使用競爭對手的OEM產品使自己的優勢更突出,同時競爭對手也有了新的發展空間,競爭變成了合作。同時在科學技術告訴發展的今天,很難有一個企業能全部掌握一次產品的全部專利技術,通過相互間以OEM方式提供產品即可保證智慧財產權的完整性。從而避免糾紛或重複開發所帶來的資源的浪費,又能推動某項技術的市場影響力,使之成為新的工業標準,或是集團聯盟的標準,使無序的競爭變得相對有序。
OEM對我國企業的啟示
我國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渠道大致有三種:
外貿企業買斷出口
企業自營出口
接受加工定單出口
從這三種所占比重來看,外貿企業買斷出口所占比重大幅下降,自營出口略有增加(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前者轉化而來)而加工貿易則飛速發展,迄今已穩居五成以上。在現代企業經營中,資源的有限性是擺在每個企業經營者面前的客觀實際,利用有限的內部資源去帶動相對無限的外部資源,是決定經營成敗的關鍵性因素之一。OEM方式則提出一條有效的途徑,也給企業經營者提供了幾點啟示。
適應企業長遠發展戰略
在企業經營中要制定出長遠的發展戰略,把對研究與開發的投入放到首要位置,而充分利用OEM方式將企業的生產結構轉化成能對市場態勢發展作出快速反映的彈性結構,這樣即在競爭中取得優勢又有利於資產的合理化配置,避免固定資產的盲目投資。從巨觀全局來講,可盤活現有資產,為實現資產最佳化最佳化重組提供新途徑。“大而全”,“小而全”的投資模式只能降低投資的效能,而很難形成有效的競爭優勢。
提供品牌經營機會
企業出口普遍採取買斷出口形式,外銷的是生產企業的品牌,市場開拓費用大部分都轉化為品牌價值。自營權企業的脫離,即斷絕了外貿型企業的貨源,又不利於外銷的規模經營,容易造成多頭對外,殺價競爭的局面。外貿經營權放開以後,生產企業完全可以以原有品牌,原有渠道外銷,完全可以饒過外貿企業這一中間環節。企業做OEM出口,走品牌經營之路。即出口企業根據生產動向,向生產企業提出產品製造要求,由生產企業設計,開發製造,再由出口企業以自己的品牌向外出口。出口企業的銷售渠道優勢,品牌優勢和生產企業的研究——開發——製造優勢,一起構成了產品的整體競爭優勢。雙方結成優勢互補,相互依存的命運共同體。
積極參與OEM代理
從OEM交易運做程式來看,購買企業能找到合適交易是交易達成的前提條件。然而,在這一尋找過程中,雙方都要付出一定的搜尋成本,而且,由於國際範圍內更加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找到的夥伴也不一定是合適的。市場的不完善性給出口貿易企業留下了較大的活動空間。出口貿易企業即可以作為OEM進口代理,也可以作為OEM出口代理,以賣方代表的身份與購買企業進行談判、簽約。在以上兩種代理方式中,出口貿易企業純粹是以代理人的角色出現的,僅作為 OEM交易的中介人收取代理費,而與交易雙方的交易風險無關。
充分利用OEM 外部渠道資源
企業的經營者要樹立全球的經營意識,用好國內,國際兩個資源,利用OEM方式將自身的經營重點從產品生產等可控因素上轉移到對渠道建設及對信息的綜合利用等不可控因素上來,利用OEM方式減少不必要的管理層次及對管理資源的耗費,在更廣的範圍上建立起順暢的行銷網路,而不僅僅只局限於傳統的向質量要效益的傳統經營策略。
以OEM產品供給者身份進入國際市場
在傳統的對外貿易經營體制下,生產企業的產品由外貿企業買斷出口,因而,生產企業本身與國際市場幾乎完全是隔絕的,既不了解國際市場的發展趨勢,也沒有外在的競爭壓力。這是絕大多數企業在國家保護幾十年後仍然缺乏競爭力的一個重要原因。如果採用OEM方式經營,不僅可以利用過剩的生產能力,而且能間接捕捉到國際生產的發展變化,同時,購買方隨時終止契約交易的可能也給企業帶來了壓力,使得企業不得不開發出最好的產品來,努力降低成本。除了滿足OEM 產品定單以外,條件成熟的企業也可以以自身品牌外銷。OEM出口從形式上看,仍屬於一般貿易,卻又具有加工貿易的特徵。在產品設計,開發製造過程中,企業素質也得到不斷提高,這遠非簡單的加工貿易可比。
OEM融合企業產品服務
要切實了解市場態勢及消費需求,將產品與全系列的服務融合在一起,充分利用OEM方式使企業為最終消費者提供系統的集成化的解決方案,開拓視野,擺脫單一產品對企業發展的限制。現代企業經營實踐表明,一項產品或是技術,不論其有多么的高精尖,只要有市場就總會有別人仿製甚至超出的,而惟有向消費者提供服務是塑造獨特經營形象的關鍵,是贏得消費者從而取得最終優勢的關鍵。
OEM典型案例分析
——格蘭仕國際經營戰略
在國內的家電製造、電子信息等行業,有為數不少的企業採用OEM的方式參與國際競爭,其中有為國外品牌進行貼牌生產的,也有在國外尋求生產企業為其貼牌生產。
通常情況下,我們可以想像大型百貨公司因為其本身不具有生產製造能力,採用OEM方式是推出自己品牌的唯一選擇。那么,為什麼完全具備製造能力的企業樂於採用OEM呢?或許我們可以從格蘭仕得到一些啟示。
說到OEM,我們不能不提格蘭仕這個OEM大戶,但格蘭士做的不是一般意義上的OEM貼牌生產,而是充分發揮和利用格蘭仕的自身優勢,與跨國公司開展全方位的合作。在合作中,跨國公司將其在海外的生產線搬到格蘭仕,格蘭仕為其生產產品。在這一過程中,格蘭仕既擴大了生產規模,還節省了生產線的投資,也更充分發揮出了規模效應。而且,格蘭仕的產品也通過跨國公司的網路走向了世界,出口到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幾年後,能與格蘭仕一爭高下的僅剩下位居市場第二的韓國LG。
比較競爭優勢
從格蘭仕的企業發展來看,由開始的做羽絨服到現在與兩百多家跨國公司,其中80多家世界名牌企業進行全方位合作,連續兩年位居中國家電出口兩強之一,成為全球最大的微波爐生產基地這一發展過程,與格蘭仕充分發揮自己比較競爭優勢分不開。
低成本擴張
格蘭仕的比較優勢是成本領先,其中最主要的是勞動力優勢和規模優勢。在此基礎上,格蘭仕又進一步將企業發展戰略定位於“要做全球最大的家電生產製造中心”這樣一個模式,將這些跨國公司的生產線搬過來,實現對全球家電製造生產力的整合,與競爭對手由競爭走向竟合,成功實現了低成本擴張。
建立規模優勢
格蘭仕充分利用歐美日韓等家電製造生產十分發達的跨國公司產業實行戰略轉移的機會,選擇一些對於跨國公司而言屬於低附加值長線型成熟性產業,迅猛做大,做強,做深,做透;努力使自己成為全球最大的專業化製造商和最強的專業化家電產品供應商和服務商。
掌握核心技術
在建立規模優勢的同時,通過全球化的整合,格蘭仕已經基本掌握了微波爐等小家電的核心技術和核心零部件的製造和設計能力,完成了從OEM向ODM的轉變。
實現名牌戰略
在獲得製造優勢和技術優勢之後,格蘭仕通過迅猛擴大規模,提高專業化集約化水平來提升生產力水平和核心競爭能力,並且用剛性的市場策略,迅速與對手拉開差距,從而確保企業的經營安全,同時通過薄利多銷,大規模消費引導,文化行銷,使市場容量迅猛擴大,使產品知名度和美譽度大幅上升,成為中國名牌。
雖然格蘭仕方面認為自己產業比較單一,目前還停留在產品發展初級階段,離資本輸出,技術輸出,品牌輸出,管理輸出文化的全球化輸出階段還有很大的差距,但作為中國家電業的代表,在某一產品領域獲得1/3的份額,這對處於兩難境地的中國家電業來說,無疑具有參照作用。
規模經濟和品牌戰略
規模經濟和品牌戰略成為相當多企業追求的理想目標。很多人老把這兩者放到一個戰略中說。這種認識其實不正確。規模經濟是指利用大機器生產手段,通過成批大量生產實現單位成本降低的一種狀況。雖然,規模經濟只對工廠有意義。很多人以為只有知名品牌才能造就規模經濟,其實未必。品牌和企業自身的資產規模和資產配置並無必然聯繫。品牌是一種市場經濟下的自然約定。消費者買一種品牌,其實買的不過是一種產品質量,消費安全的承諾或說信用保證。由此可見,規模經濟和品牌戰略其實是可以分開的。企業盡可以在“做工廠”還是“作品牌”中作出自己的戰略選擇。
“做工廠”和“做品牌”並不矛盾
“做工廠”和“作品牌”是否矛盾呢?答案是肯定的:不矛盾。格蘭仕就是最好的榜樣。
2001年,中國的家電行業已經出現了一種明顯的分工趨勢,有些企業專門趨向於“做工廠”,接受委託加工,即所謂的“貼牌生產”。而另一些企業則側重於“做品牌”,把資源更多地配置於產品研究開發,市場形象塑造和市場開拓。
專門“做工廠”或專門“做品牌”都是獲取利潤的好方法。貼牌生產可能不“出名”,但可以有效的規避技術研發的風險、廣告宣傳的風險,市場銷售的風險;專門“做品牌”也許會被批評為沒有根基,但可以規避大量固定資產投資的風險和技術工藝更新時資產無形貶值的風險。應當說,這兩種戰略都是好戰略。格蘭仕是把“做工廠”和“做品牌”巧妙地結合起來,兼取兩者之利的典型代表。
當前,很多家電企業都在談論應對中國“入世”之舉。從現在看,在品牌還是工廠中重新選擇就是一個很重要的戰略。很多人認為,中國家電業的缺陷之一是沒有世界級的品牌。當前打造品牌、提高核心競爭力應當作為當務之急。這個意見很對,但僅有此一個方面不行,中國還需要有好“工廠”;這裡有必要對“做工廠”的必要性多說幾句。
貼牌生產有利於走出去
中國是一個仍處在工業化過程中的國家,其經濟發展存在著許多不平衡。其中一個重要的不平衡就是,中國工業生產的擴張能力與中國人大量消費工業品的消費擴張能力在時間上存在著嚴重的不同步。
一個顯然的例證是,目前中國家電業已經具備了為全世界生產的能力,但中國自身的市場中仍有八億農民沒有足夠的支付能力或良好的消費環境來普遍消費家電。解決這個矛盾的辦法就是“走出去”,利用世界市場來緩解這個不同步。貼牌更利於走出去,那么就用貼牌的方式。這沒有什麼不好。要知道。當一個企業的生產規模達到足以左右市場供給的時候,這個企業的成本和價格就在市場上獲得了充分的發言權。事實上,從格蘭仕的經驗看,正是貼牌生產的大量加入才使格蘭仕有機會極大降低了自己品牌產品的固定成本。正是在此基礎上,格蘭仕的品牌競爭才獲得了最強有力的物質基礎。
OEM經營須注意問題
目前OEM中存在的法律問題
1) 當事人缺乏契約法律意識
2) 委託方提供的商標是第三人的商標
3) OEM廠商未經委託方同意擅自在市場上銷售OEM產品
4) OEM廠商在銷售產品時違反我國《商標法》中的的規定
5) OEM產品上標註了假冒的廠商、廠址、產地
解決方式
為了避免爭議的出現,減少不必要的損失,雙方當事人在進行OEM契約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簽定詳盡的契約
1、OEM合作雙方應當根據契約法《契約法》的有關要求籤訂承攬契約。契約主要內容
包括契約雙方各自的名稱、住所、承攬的標的,標的物的數量和質量,原材料的提供及原材料的數量和質量要求,報酬、承攬方式,契約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驗收方法及標準,違約責任等條款,使雙方的權利義務有據可依。
2、委託方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營業登記證書等主題資格證明。提供複印件的,通過代理人簽訂OEM契約的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委託代理書。
3、OEM涉及使用註冊商標的,委託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商標註冊證書;提供商標註冊複印件的,應由委託方所在地工商局或相應的機構出具有關的證明。
(二)規範OEM中的商標標識的標註行為
OEM中的商標標註應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規定。產品標識應真實、準確,不得標註引人誤解或虛假的產品標識,不得假冒或冒充註冊商標,不得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OEM產品及內外包裝上標註應當一致,不得互相矛盾。產品標識所使用的文字應符合法律規定。在國內銷售的產品應嚴格使用中文標註,對出口的OEM產品可根據委託契約的約定使用相關文字進行標註。否則,違反法律有關的商標標註規定,將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
總的來說,對於OEM委託方或OEM廠商來說,要解決好OEM過程中出現的智慧財產權等法律問題,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包括在委託協定中對相關智慧財產權問題加以明確約定,對可能涉及的智慧財產權情況進行查詢,嚴格審查對方提供的智慧財產權證明檔案等等。如果等到糾紛已經出現再考慮應對之策,對相關企業來講,損失很可能就已經無法避免了。
對OEM人的總結
重要的是,我們的加工貿易大都還停留於初級模式———代加工(OEM)。雖說發展加工貿易是目前我們在比較優勢下參與國際分工和交換的客觀需要,但要想進一步分享產業鏈分工的利益,必須加快加工貿易的轉型升級,搞好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逐步實現由OEM向ODM(代設計),直至OBM(自主品牌)的轉變。
國際製造中心總會不斷尋找生產成本更為低廉的地區,這種趨勢不可逆轉。現在不抓緊自主品牌建設,僅僅為眼前成績沾沾自喜,最終必會在國際分工中被無情拋棄。眼下,越來越多的外資企業,尤其是資金雄厚、技術和經營管理水平先進,並具備龐大海外銷售網路的大型跨國公司進入中國,這對加快外貿結構的升級同樣也是一種助推力。
當然,這種升級不必一步到位。比如,現在可以加快加工貿易中間品的進口替代,使產品的價值鏈中有更多中間環節轉移到國內,以提高產品的附加值,增加創匯,同時擴大與上下游相關產業的聯繫,進一步提升加工貿易對經濟成長的拉動作用。
由於我國勞動力眾多,勞動力成本偏低,一些勞動密集產業將長期存在。但是,結構調整、產業升級應始終擺在重要位置。要緊緊盯住中高端產業、產品,制訂政策,完善措施,大力進行研發,創造自主知識品牌,為我國經濟和對外貿易的持續、健康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堅定不移地朝著經濟強國、外貿強國的目標邁出堅實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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