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I之病人權利與服務教育標準實戰解讀》是2014年世界圖書出版公司出版的一本書。作者是唐遠輝。
基本介紹
- 出版社:世界圖書出版公司
- 頁數:246頁
- 開本:32
- 作者:唐遠輝
- 出版日期:2014年6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JCI標準是全世界公認的醫療服務標準,代表了醫院服務和醫院管理的最高水平。唐遠輝主編的《JCI之病人權利與服務教育標準實戰解讀》對病人的權力、可及、連貫和同質的病人服務與病人及其家屬的教育的標準與要求、測量要素進行詳細解讀,剖析實戰經驗教訓,從中發現系統中的潛在風險與弱點,在實戰中持續改進,最大限度地實現以病人為中心,確保病人醫療護理安全。本書對JCI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進行了詮釋,也為有志通過JCI認證的醫院指引了明確的方向,可操作性強。
圖書目錄
PFR病人和家屬的權利
PFR—1醫院負責提供相應程式以支持病人及家屬在治療過程中的權利
PFR—1.1醫院提供服務時,應考慮和尊重病人的信仰和價值觀
PFR—1.1.1醫院制定有關的程式,以應對病人和家屬對宗教服務或與病人精神和宗教信仰方向有關的需求
PFR—1.2醫院為病人提供治療時,應尊重病人的隱私需求
PFR—1.3醫院採取措施,防止病人財物失竊或遺失
PFR—1.4保護病人不受到傷害
PFR—1.5易受傷害的兒童、殘疾人、老年人和其他高危人群應得到適當的保護
PFR—1.6對病人信息採取保密措施
PFR—2醫院支持病人及其家屬參與醫療過程的權利
PFR—2.1醫院運用病人及其家屬可以理解的方式和語言,告知他們如何獲知醫療情況、任何已明確的診斷、治療計畫,以及如何參與醫療決策和他們想要參與的程度
PFR—2.1.1醫院應當告知病人和家屬如何了解治療結果,包括非預期的結果,以及南誰來訴他們
PFR—2.2醫院告知病人和家屬有拒絕或終止治療的權利和責任
PFR—23醫院尊重病人拒絕復甦、放棄或停止生命支持治療的願望和選擇
PFR—2.4醫院支持病人得到合適的疼痛評估和處理的權利
PFR—2.5醫院支持臨終病人得到尊重和富有同情心的服務的權利
PFR—3告知病人及家屬關於醫院接受和處理投訴、糾紛和針對病人治療的不同意見的程式,及病人參與這些過程的權利
PFR—4教育如何理解病人的價值觀和信仰並維護病人的權利
PFR—5以病人能夠理解的方式和語言,告知其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PFR—6病人根據醫院所規定的程式獲得知情同意,並由經過培訓的醫務人員,使用病人能夠理解的語言來告知
PFR—6.1病人和家屬充分獲知有關疾病、治療計畫和醫務人員的信息,以便做出治療決策
PFR—6.2在現行法律和文化框架內,醫院規定在何種情況下,授權委託人能獲得知情同意
PFR—6.3病人被收治住院或首次門診就診時,醫院對治療的常規知情同意有明確的範圍和限定
PFR—6.4在手術、麻醉、使用血和血製品、其他高危治療和操作前,應獲得病人的知情同意
PFR—64.1醫院列出需得到特定知情同意的治療和操作的類別或目錄
PFR—7醫院告知病人和家屬如何參加與人體有關的臨床研究、臨床調查或臨床試驗
PFR—7.1醫院告知病人和家屬,在選擇參與臨床研究、臨床調查或臨床試驗時病人將如何得到保護
PFR—8在病人參加臨床研究、調查或試驗前,應獲得病人的知情同意
PFR—9醫院設有委員會或以其他方式監督院內所有涉及人體研究的項目
PFR—10醫院告知病人及家屬如何捐獻器官和其他人體組織
PFR—11醫院監督人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移植及其成果
ACC可及和連貫的病人服務
ACC—1在病人醫療需求符合醫院宗旨、服務內容的基礎上,為病人提供住院治療或門診服務
ACC—1.1醫院有一個收治病人人院及門診服務及登記的流程
ACC—1.1.1對急診或有緊急需求的病人,優先給予評估和治療
ACC—1.1.2根據入院時病人的情況,判斷病人在預防性、姑息性、根治性、康復性服務方的需求,確定優先等級
ACC—1.1.3醫院應考慮到病人在等待或延遲診斷和治療期間的臨床需求
ACC—1.2人院時,醫院提供病人及其家屬下列信息:初步的治療計畫,預期的治療結果,預計的費用
ACC—1.3醫院努力減少病人在接受醫療服務過程中的生理、語言、文化和其他的障礙
ACC—1.4根據醫院制定的標準,將病人收入或轉入轉出重症病房或特殊病房
ACC—2醫院沒計及實施各種流程,為病人提供連貫的服務並協調醫務人員之間的工作
ACC—2.1在病人治療的各個階段,始終由一名有資質的人員負責病人的醫療服務工作
ACC—3醫院有制度指導病人出院、轉診流程
ACC—3.1醫院與院外醫療專業人員和機構合作確保病人及時恰當地轉診
ACC—3.2住院病歷中有出院小結
ACC—3.2.1住院病人的出院小結必須是完整的
ACC—3.3接受連續治療的病人,其門診病歷定期有小結,包括:重要診斷、藥物過敏史、現用藥物、手術史、住院史
ACC—3.4出院或轉診時,病人或其家屬得到通俗易懂的隨訪指導
ACC—3.5醫院對不接受醫生建議、自行離院的病人有管理和跟蹤的制度和流程
ACC—4依據病人的狀態和繼續治療的需要,決定病人的轉院
ACC—4.1轉出醫院確保接受機構能滿足病人繼續治療的需求
ACC—4.2接收機構得到由轉出醫院出具的有關病人病情和治療經過的書面小結
ACC—4.3轉運過程中,有一名合格的醫護人員監護病人的情況
ACC—4.4轉院過程應記錄在病歷中
ACC—5不管門診還是住院病人,在轉院、轉診和m院過程中,有病人轉運的交通工具需求的劃
COP病人服務
COP—1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醫院的制度和程式,為所有病人提供同質的服務
COP—2醫院有整合與協調為病人提供服務的程式
COP—2.1制定病人服務計畫並記錄於病例中
COP—2.2有資格開醫囑的人員在病歷的統一位置書寫醫囑
COP—2.3各種操作應在病歷中有記錄
COP—2.4告知病人和家屬醫療服務和治療的結果,包括非預期的結果
COP—3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高危病人的治療和高風險服務的提供
COP—3.1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急診病人的服務
COP—3.2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全院範圍內的病人復甦
COP—3.3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血液與血製品的處理、使用和管理過程
COP—3.4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處於生命支持或昏迷的病人的服務
COP—3.5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傳染性疾病或免疫抑制病人的醫療服務
COP—3.6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透析病人的醫療服務
COP—3.7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約束具的使用和使用約束具病人的護理
COP—3.8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老年病人、殘疾人、兒童和有受虐待風險人群的醫療服務
COP—3.9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對接受化療或其他高風險藥物的病人的服務
COP—4根據病人營養狀況和臨床治療需要,能夠提供多種食物供病人選擇
COP—4.1飲食的準備、處理、儲存和分發必須保證安全,且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習慣
COP—5有營養風險的病人能夠得到相應的營養治療
COP—6病人得到有效的疼痛處理
COP—7醫院制度規定提供臨終關懷服務
COP—7.1最大限度地保證臨終病人的舒適和尊嚴
PFE病人及其家屬的教育
PFE—1醫院提供病人及家屬教育,以支持他們參與治療過程,做出決策
PFE—2評估並記錄每位病人的教育需求
PFE—2.1評估病人及家屬的學習能力和願望
PFE—3教育和培訓有助於滿足病人的持續健康需求
PFE—4對病人及其家屬的教育,應包括與病人治療相關的以下內容:藥品的安全使用、醫療器械的安全使用、藥物和食物潛在的相互作用、營養指導、疼痛管理和康復技能
PFE—5教育方法應考慮到病人及家屬的價值觀和偏好,在學習過程中給予病人、家屬與醫護人員之間充分的交流
PFE—6相關醫務人員合作為病人提供教育
PFR—1醫院負責提供相應程式以支持病人及家屬在治療過程中的權利
PFR—1.1醫院提供服務時,應考慮和尊重病人的信仰和價值觀
PFR—1.1.1醫院制定有關的程式,以應對病人和家屬對宗教服務或與病人精神和宗教信仰方向有關的需求
PFR—1.2醫院為病人提供治療時,應尊重病人的隱私需求
PFR—1.3醫院採取措施,防止病人財物失竊或遺失
PFR—1.4保護病人不受到傷害
PFR—1.5易受傷害的兒童、殘疾人、老年人和其他高危人群應得到適當的保護
PFR—1.6對病人信息採取保密措施
PFR—2醫院支持病人及其家屬參與醫療過程的權利
PFR—2.1醫院運用病人及其家屬可以理解的方式和語言,告知他們如何獲知醫療情況、任何已明確的診斷、治療計畫,以及如何參與醫療決策和他們想要參與的程度
PFR—2.1.1醫院應當告知病人和家屬如何了解治療結果,包括非預期的結果,以及南誰來訴他們
PFR—2.2醫院告知病人和家屬有拒絕或終止治療的權利和責任
PFR—23醫院尊重病人拒絕復甦、放棄或停止生命支持治療的願望和選擇
PFR—2.4醫院支持病人得到合適的疼痛評估和處理的權利
PFR—2.5醫院支持臨終病人得到尊重和富有同情心的服務的權利
PFR—3告知病人及家屬關於醫院接受和處理投訴、糾紛和針對病人治療的不同意見的程式,及病人參與這些過程的權利
PFR—4教育如何理解病人的價值觀和信仰並維護病人的權利
PFR—5以病人能夠理解的方式和語言,告知其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PFR—6病人根據醫院所規定的程式獲得知情同意,並由經過培訓的醫務人員,使用病人能夠理解的語言來告知
PFR—6.1病人和家屬充分獲知有關疾病、治療計畫和醫務人員的信息,以便做出治療決策
PFR—6.2在現行法律和文化框架內,醫院規定在何種情況下,授權委託人能獲得知情同意
PFR—6.3病人被收治住院或首次門診就診時,醫院對治療的常規知情同意有明確的範圍和限定
PFR—6.4在手術、麻醉、使用血和血製品、其他高危治療和操作前,應獲得病人的知情同意
PFR—64.1醫院列出需得到特定知情同意的治療和操作的類別或目錄
PFR—7醫院告知病人和家屬如何參加與人體有關的臨床研究、臨床調查或臨床試驗
PFR—7.1醫院告知病人和家屬,在選擇參與臨床研究、臨床調查或臨床試驗時病人將如何得到保護
PFR—8在病人參加臨床研究、調查或試驗前,應獲得病人的知情同意
PFR—9醫院設有委員會或以其他方式監督院內所有涉及人體研究的項目
PFR—10醫院告知病人及家屬如何捐獻器官和其他人體組織
PFR—11醫院監督人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移植及其成果
ACC可及和連貫的病人服務
ACC—1在病人醫療需求符合醫院宗旨、服務內容的基礎上,為病人提供住院治療或門診服務
ACC—1.1醫院有一個收治病人人院及門診服務及登記的流程
ACC—1.1.1對急診或有緊急需求的病人,優先給予評估和治療
ACC—1.1.2根據入院時病人的情況,判斷病人在預防性、姑息性、根治性、康復性服務方的需求,確定優先等級
ACC—1.1.3醫院應考慮到病人在等待或延遲診斷和治療期間的臨床需求
ACC—1.2人院時,醫院提供病人及其家屬下列信息:初步的治療計畫,預期的治療結果,預計的費用
ACC—1.3醫院努力減少病人在接受醫療服務過程中的生理、語言、文化和其他的障礙
ACC—1.4根據醫院制定的標準,將病人收入或轉入轉出重症病房或特殊病房
ACC—2醫院沒計及實施各種流程,為病人提供連貫的服務並協調醫務人員之間的工作
ACC—2.1在病人治療的各個階段,始終由一名有資質的人員負責病人的醫療服務工作
ACC—3醫院有制度指導病人出院、轉診流程
ACC—3.1醫院與院外醫療專業人員和機構合作確保病人及時恰當地轉診
ACC—3.2住院病歷中有出院小結
ACC—3.2.1住院病人的出院小結必須是完整的
ACC—3.3接受連續治療的病人,其門診病歷定期有小結,包括:重要診斷、藥物過敏史、現用藥物、手術史、住院史
ACC—3.4出院或轉診時,病人或其家屬得到通俗易懂的隨訪指導
ACC—3.5醫院對不接受醫生建議、自行離院的病人有管理和跟蹤的制度和流程
ACC—4依據病人的狀態和繼續治療的需要,決定病人的轉院
ACC—4.1轉出醫院確保接受機構能滿足病人繼續治療的需求
ACC—4.2接收機構得到由轉出醫院出具的有關病人病情和治療經過的書面小結
ACC—4.3轉運過程中,有一名合格的醫護人員監護病人的情況
ACC—4.4轉院過程應記錄在病歷中
ACC—5不管門診還是住院病人,在轉院、轉診和m院過程中,有病人轉運的交通工具需求的劃
COP病人服務
COP—1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醫院的制度和程式,為所有病人提供同質的服務
COP—2醫院有整合與協調為病人提供服務的程式
COP—2.1制定病人服務計畫並記錄於病例中
COP—2.2有資格開醫囑的人員在病歷的統一位置書寫醫囑
COP—2.3各種操作應在病歷中有記錄
COP—2.4告知病人和家屬醫療服務和治療的結果,包括非預期的結果
COP—3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高危病人的治療和高風險服務的提供
COP—3.1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急診病人的服務
COP—3.2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全院範圍內的病人復甦
COP—3.3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血液與血製品的處理、使用和管理過程
COP—3.4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處於生命支持或昏迷的病人的服務
COP—3.5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傳染性疾病或免疫抑制病人的醫療服務
COP—3.6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透析病人的醫療服務
COP—3.7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約束具的使用和使用約束具病人的護理
COP—3.8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老年病人、殘疾人、兒童和有受虐待風險人群的醫療服務
COP—3.9醫院有制度和流程指導對接受化療或其他高風險藥物的病人的服務
COP—4根據病人營養狀況和臨床治療需要,能夠提供多種食物供病人選擇
COP—4.1飲食的準備、處理、儲存和分發必須保證安全,且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習慣
COP—5有營養風險的病人能夠得到相應的營養治療
COP—6病人得到有效的疼痛處理
COP—7醫院制度規定提供臨終關懷服務
COP—7.1最大限度地保證臨終病人的舒適和尊嚴
PFE病人及其家屬的教育
PFE—1醫院提供病人及家屬教育,以支持他們參與治療過程,做出決策
PFE—2評估並記錄每位病人的教育需求
PFE—2.1評估病人及家屬的學習能力和願望
PFE—3教育和培訓有助於滿足病人的持續健康需求
PFE—4對病人及其家屬的教育,應包括與病人治療相關的以下內容:藥品的安全使用、醫療器械的安全使用、藥物和食物潛在的相互作用、營養指導、疼痛管理和康復技能
PFE—5教育方法應考慮到病人及家屬的價值觀和偏好,在學習過程中給予病人、家屬與醫護人員之間充分的交流
PFE—6相關醫務人員合作為病人提供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