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股市行情低迷導致IPO節奏放緩,另一邊是企業上市熱情持續高漲,兩大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導致了IPO堰塞湖這道A股奇觀。在2012年11月末,IPO待審企業總計809家。其中,上交所主機板155家,深交所中小板338家,創業板316家。此外還有92家企業已過會等待發行。根據2012年來新股發行節奏,要消化IPO“堰塞湖”少則需要3年,多則需要5年。而在這3年或5年間,還有新的公司要排隊上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IPO堰塞湖
- 影響:給市場及投資者以壓力
- 解決方案:將排隊企業向新三板進行分流
- 成因:股市行情低迷
影響,解決方案,
影響
IPO“堰塞湖”的存在的確會給市場及投資者以壓力,但這種壓力其實是件好事,它可以讓投資者來冷靜地看待當前的A股市場,對市場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不論有無IPO“堰塞湖”的存在,為融資服務都是A股最主要的功能,A股時時刻刻都面臨著IPO的壓力。有了高懸的IPO“堰塞湖”,可以更好地提醒投資者認識到其所處的市場環境,對市場行情的發展始終保持一份冷靜,尤其是在行情轉暖的情況下不會忘乎所以,頭腦發熱。
更重要的是,IPO“堰塞湖”客觀上對市場和投資者可以起到一種保護作用。對於A股市場來說,新股業績變臉目前已成一大公害,新股業績變臉的結果就是股價大幅下挫,投資者損失進一步增加。而IPO“堰塞湖”的存在可以對待審企業起到一個“漂洗”的作用,讓一些業績包裝造假的公司現出原形。
目前,已經有一些待審公司暴露出了業績變臉的問題,證監會發行監管部人士近日便在本年度最後一次保薦代表人培訓班上明確表示:“現在已披露和在審企業業績下滑的較多,下滑20%算比較穩定了,下滑50%的不在少數”。對於這些業績下滑達到50%的公司,撤銷其上市材料應該是情理之中的選擇。實際上,如果讓這些待審企業在IPO“堰塞湖”里“漂洗”兩至三年時間,相信將會有更多公司暴露出更多的問題。這對於提高新股上市質量顯然是有益無害的,也是一種對投資者利益的有效保護。
解決方案
那么,該如何對IPO“堰塞湖”進行有效“泄洪”呢?記者認為,目前至少有6種現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可供選擇。
基於國內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發展戰略,將A股IPO排隊企業向新三板進行分流堪稱是最優的解決方案。
來自國內多家頂尖保薦機構的建議顯示,“在目前800餘家排隊企業中,可將其中300家暫時分流至新三板掛牌,300家留在目前的A股發行通道中繼續履行發審程式,剩餘200餘家資質較差的企業可對其IPO申請進行勸退或否決。12月28日,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做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檢查特別關注擬上市企業12項粉飾或操縱利潤的情形。
在目前的時點上,這是一個異乎尋常的政策信號:監管部門非常有可能通過本輪財務檢查,來確定IPO排隊企業分流的具體方案。那些存在粉飾或操縱財報的擬上市企業或將是被淘汰的對象;那些年報利潤下滑較為嚴重的企業極有可能被分流至新三板掛牌;而那些財報較為乾淨、具備持續盈利能力的公司將被保留至目前的發審體系內。
在一個成熟的分流方案中,那些被分流至新三板的企業未來仍有機會向創業板或主機板進行轉板。可將分流至新三板的排隊企業考察期定為1年。1年以後,如若企業依然展現出較強的盈利能力,那么將允許其轉板;反之則繼續留在新三板。
第二種解決方案是加快以券商為主導的OTC(櫃檯交易)市場建設,並將IPO排隊企業分流至各家保薦機構所屬的OTC市場掛牌,待時機成熟時再進行轉板。
不過,由於目前國內僅有西南證券一家券商旗下擁有OTC市場,因此該方案可能耗時較長。但放在一個更長的時間段來看,該方案亦符合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的戰略。
第三種方案是向海外資本市場“泄洪”,即鼓勵和支持企業赴海外上市。證監會日前發布了《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申報檔案及審核程式的監管指引》,取消了此前“淨資產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上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等財務門檻,僅要求上市企業符合上市地監管要求即可。
上述政策的出台大幅降低了內地企業境外上市的門檻和複雜程度。但由於目前海外中國概念股頻遭做空機構襲擊,一些上市地比如美國、新加坡等掀起了一股中概股私有化的浪潮。在此情形下,目前800餘家IPO排隊企業以及數千家處於上市輔導階段的企業中究竟有多少家願意逆勢赴境外上市尚屬未知。據記者來自於保薦機構及其他中介機構的信息顯示,大多數擬上市企業不願意擅改上市地,A股上市的願望依舊非常強烈。
第四種方案是將目前800餘家IPO排隊企業進行封閉審核,發審部門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不再接受IPO材料申請,直至IPO排隊企業數量回到一個正常的數字。
記者認為,在目前國內經濟面臨較大下行壓力的環境下,這是一個不錯的解決方案。投行業務中有一個簡單的邏輯便是,在整體經濟較差的環境中,一些財務壓力較大的企業將更有衝動通過包裝、造假等手段去冒險闖關上市。通過“封閉審核”,雖然會令一些質地優良的企業延緩A股上市機會,但同時也避免了更多的企業去進行道德冒險。
第五種方案是提高在審企業的財務門檻,同時以更加嚴格的標準審核企業的規範性事項,此外為質地優良的企業提供綠色審核通道。這種方案亦可稱為“有保有控”,堪稱公平有效。如果該方案得以實施,未來IPO發審通過率將會大幅降低,但二級市場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將會得以提升。
第六種方案則是暫停IPO,同時對現有800餘家排隊企業的融資需求進行政策支持,比如鼓勵並支持這些排隊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資產支持票據(ABS)、中票、短期融資券等進行融資。待國內經濟好轉之後,重啟新股發行視窗。
監管部門曾於2008年實施過此種方案。彼時全球金融危機肆虐,國內經濟亦承受較大壓力,監管部門於2008年下半年暫停了IPO審核,直至2009年下半年經濟復甦才重啟IPO。事實證明,這種策略可操作性較強。
不過,一旦IPO暫停,相關產業鏈的各個機構將會面臨比2008年更加嚴峻的經營壓力,比如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IPO諮詢公司、財經公關公司等。前兩年A股IPO的火爆令這些機構大舉招兵買馬,IPO一旦暫停勢必將導致這些機構大幅裁員。因此,暫停IPO雖然是解決IPO堰塞湖行之有效的方案,卻並非最優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