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630-4 355kW核電廠安全級K1類高壓三相異步電動機技術條件》是2018年08月0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HY630-4 355kW核電廠安全級K1類高壓三相異步電動機技術條件
- 外文名:HY630-4 355kW Specification of safety class K1 category high-voltage three-phase asynchronous motors for nuclear power plant
- 標準編號:T/CEEIA 310—2018
- 實施日期:2018年08月09日
- 發布日期:2018年08月09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常顏芹、卡敬宇、王曉文、王殿友、林永清、張蚊、榮華。
起草單位
佳木斯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電器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和網源電氣有限公司、機械工業 北京電工技術經濟研究所。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核電廠安全級K1類高壓三相異步電動機的型式、基本參數與尺寸,技術要求、檢驗規則,標誌、包裝及保用期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CPR1000壓水堆核電站、HY630-4 350kW、安全級、鑑定類別為K1類、質量保證等級為Q1級、抗震類別為抗震Ⅰ類的核電廠用高壓三相異步電動機(以下簡稱電動機)。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核電廠安全級K1類高壓三相異步電動機的型式、基本參數與尺寸、技術要求、檢驗規則以及標識與包裝及保用期的要求。
電動機的外殼防護等級IP55/IK07、冷卻方式IC511、結構及安裝型式IM B3、額定頻率50 Hz、額定電壓6 600 V、安全等級1E級、鑑定類別K1類、抗震等級I類、質保等級Q1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