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洛爾(Flor,1942)經歷十餘年對亞麻—亞麻鏽病(Melampsora lini)體系的研究,在1956年提出基因對基因假說:“在具有一個抗病基因(抗不含毒性基因的小種)的亞麻品種上,病菌小種雜種F2中出現一對因子的分離比;在具有2個、3個或4個抗病基因的品種上,病菌雜種F2中相應出現2對、3對或4對因子的分離比。這說明:對應於寄主方面的每一個決定抗病性的基因,病菌方面也存在一個決定致病性的基因。寄主—寄生物(病原物)體系中,任何一方的每個基因,都只有在另一方面相對應的基因的作用下才能被鑑定出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Flor的基因對基因假說
- 外文名:gene-for-gene hypothesis
- 提出時間:1956年
- 提出者:佛洛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