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E 669.0型電力機車
- 外文名:E 669 type electric locomotive
- 生產:斯柯達公司
- 原產國:捷克斯洛伐克
- 生產年份:1958-1959
- 產量:150台
- 最高速度:120公里/小時
- 投入使用時間:1951年
發展歷史,研製及運用,技術參數,
發展歷史
1950年代初,捷克斯洛伐克的斯柯達公司從瑞士引進先進技術,合作研製了E499.0型電力機車,事實證明這是一種性能優異、操作可靠的四軸客貨運通用電力機車。然而,如果將四軸機車單機用於重載貨運,尤其是斯洛伐克高塔特拉山地區的線路,則功率略顯不足,如果雙機重聯牽引則能力又有所浪費。1957年5月16日,捷克斯洛伐克國鐵向斯柯達公司下達了新型六軸貨運電力機車的研製任務。1958年9月和1959年1月,斯柯達公司比爾森工廠先後試製了首兩台樣車,工廠設計代號為23E,並交付捷克斯洛伐克國鐵進行試驗。該型新機車最初被定型為E698.0型,但由於機車實際軸重已經超過了18噸的設計軸重,機車後來被更名為E699.0型。
研製及運用
E699.0型電力機車是六軸幹線貨運電力機車,採用雙司機室、雙側貫通走廊的鋼結構車體,並在車體右側開有通風百葉窗,機車車頂設有兩台雙臂式受電弓。機車採用直流牽引電動機,對牽引電機採用串—並聯換接、增減串聯電阻進行調速。初期的E699.0型電力機車採用與E499.0型電力機車相同的牽引電動機和傳動齒輪比,牽引電機額定功率為508千瓦,機車持續功率為3048千瓦,最高運行速度為120公里/小時。但經過試驗後發現,在當地採用的螺桿鏈環式車鉤無法承受過大的牽引力。因此,在E699.0型電力機車基礎上,斯柯達公司於1961年研製了E669.1型電力機車,該型機車降低了牽引電動機輸出功率,並修改了傳動齒輪比,最高運行速度為90公里/小時,牽引電機額定功率為435千瓦,機車持續功率為2610千瓦。後來兩台E699.0型機車也進行了相同的改造,並改稱E669.0型。
兩台機車早期配屬於布拉格中央車站機務段,後來被調撥到捷克特熱博瓦機務段,主要擔當霍穆托夫至蒂薩河畔切爾納區段的貨運牽引任務。1995年,這兩台機車進行了修復,並恢復出廠時的車身塗裝,保存於捷克特熱博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