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SE 5a一樣,德·哈維蘭公司的DH-4於1917年被美國政府的包寧委員會(Boiling Commission)選中,並住美國的工廠中快速製造,以便能夠在年底前及時供應給在法國的美國軍事航空部隊使用,DH-4被美國人以當時的時代精神授予“自由號”。最初,DH-4是德·哈維蘭飛機公司應英國空軍部在1916年年初提出的要求製造的。DH-4在駕駛員座位和偵察員座位之間留出很大空間,這種設計存當時是獨一無二的,之所以這樣設計,是為了給駕駛員最好的視野,同時給偵察員最好的射擊範圍。這種設計對機組人員的溝通造成不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DH-4支線客機
- 研發單位:德·哈維蘭公司
- 研發時間:1917年
- 機長:8.87米
- 翼展2.98米:12.95米
- 機身高度:2.98米
研發歷程,改型,DH-4S,DH-4B,性能參數,武器裝備,
研發歷程
當飛機在歐洲上空大顯身手時,美國的飛機製造卻由於糾纏於專利糾紛而延後了許多年。需要數以千計的零件組裝而成的飛機可遠非組裝汽車那么容易,不過美國的確生產出了擁有400馬力的十二缸自由式發動機,性能強於所有同類產品,美國也採用了雙人駕駛的英式“德哈維蘭-4”號飛機的設計。這種“DH-4”號飛機有一個綽號,叫“燃燒的棺材”,這是因為此種飛機的燃料箱安裝在兩個座艙中間,很容易被敵軍火力擊中。歐戰爆發時,因為歐洲的空軍發展得很快,美軍曾派米切爾上校到歐洲考查英法等國的航空兵的發展使用情況,通過觀察和學習,米切爾的觀點逐步形成,向美國遠征軍司令潘興上將提出了建立航空隊以爭取制空權的建議。米切爾的建議具有很強的說服力,並最後成了美國遠征部隊空軍的正式計畫,米切爾也因此擔任了美國第一集團軍的空軍指揮官。
改型
DH-4S
1917年3月,英國製造的DH-4抵達西線,美國製造的改進版——DH-4S型,也於當年年底開始量產。DH-4S型配備了超大功率的400馬力“自由”發動機。在俄亥俄州和新澤西州的三個大型飛機製造廠中,一共製造了不下4846架美同產DH-4。儘管在1918年8月開始嚮往法同的美國遠征軍發布DH-4S之前,空戰已經停止,DH-4S還是在戰爭結束前的幾個星期內被配備給了大約13個西線航空中隊。
DH-4B
由於戰鬥力嚴重不足,DH-4最終被大幅改造後,成為DH-4B機型。然而後者因出現太晚而未能用於一戰。戰後,有612架DH-4被運用美國,20世紀20年代早期,為了保持美國飛機製造業的繁榮,它們之中的大多數被改造成DH4B。DH-4型飛機為作為一般通用機,為美國陸軍作出了卓越貢獻,最後一架DH-4M-2P(波音公司製造的一種變種機犁)於1932年退役。
性能參數
機身長度:8.87米
翼展:12.95米(42英尺5英寸)
機身高度:2.98米
空載重量:1333千克(2939磅)
最大起飛重量:2084千克
最大速度:188千米/小時
最大航程:持續航行3.25小時
動力裝置:自由12A發動機
武器裝備
駕駛艙正前方固定安裝兩挺馬林式0.3英寸機槍,另為駕駛員和偵察員配備一對裝在斯卡夫環上的手動瞄準的路易斯式11 303英寸機槍;機身和翼架載撣量209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