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tModel653卡賓槍

ColtModel653卡賓槍

柯爾特和美國海軍陸戰隊在1970年代初期繼續嘗試改進XM177系列設計,通過試驗中他們認為從導氣孔至槍口的距離至少要有4.5英寸。基於這個試驗結果,柯爾特公司重新設計了XM177,把槍管長度增加到14.5英寸(368mm)。由於這種槍管長度允許安裝M7刺刀,於是就配備了A1式的標準“鳥籠”型消焰器,儘管短槍管仍然會導致槍口焰和膛口噪聲較大。不過有另一種說法是,由於美國行政部門在1976年禁止向外國銷售裝有消聲器的武器(原先的“XM177”消焰器已經被BATF定義為消聲器,儘管這聽起來很荒謬),為了讓這種武器容易出口才採用A1式消焰器。柯爾特生產了許多這種類型的卡賓槍型,而產量最大、使用最廣泛和最有名的就是柯爾特653型(Model 653)。柯爾特653型在1973年推出,美國陸軍和美國海軍為特種部隊嘗試實驗一小批,並被發現在東南亞的美國部隊有使用。但由於美軍從來沒有正式採用它,因此653型一直沒有軍方的正式編號(連代表試驗型號的“XM”都沒有)。

雖然柯爾特653型在美軍中裝備的數量不多,但作為出口產品銷量卻很大。653型的最大使用者之一是以色列,僅僅在贖罪日戰爭期間緊急進口了一大批。菲律賓軍隊也是最早使用653型的國家之一,而且還獲得了特許生產權,由菲律賓的Elisco公司在當地生產653型,柯爾特給它命名為653-P。前幾年台灣張錫銘案中所使用的M16卡賓槍就是菲律賓的653-P。

使用軍隊,技術改進,

使用軍隊

當1980年代中期美軍開始採用M16A2和新的M855/M856彈時,這些“A1”式卡賓槍開始被採用1:7(178mm)M16A2新膛線的新卡賓槍所取代。
ColtModel653卡賓槍
以色列國防軍(IDF)是柯爾特653型的一個大客戶,不過同菲律賓不同,這些槍是原裝的柯爾特貨。在1973年贖罪日戰爭期間,美國援助以軍的大批武器裝備中就包括了大量的M16A1和柯爾特653型,以色列人對這種卡賓槍的正式稱呼就是CAR-15。戰後不久,以色列國防軍採用了以色列軍事工業公司的加利爾突擊步槍作為制式武器,所以在1970年代後期在以色列國防軍中很少見到有M16A1。不過,以軍一些精銳部隊在試用過M16A1後,便決定在城市戰中使用它,而不是加利爾SAR或當時他們常用的AK。
在1970年代後期,CAR-15/M203的組合開始成為以色列國防軍的正式裝備,這主要是由於在AK或加利爾上加掛M203不是太方便,而且重量也太大。但到了1980年代,以軍特種部隊開始逐步用CAR-15替換他們的AK和加利爾SAR,在1980年代後期,幾乎所有的以軍特種部隊都只使用CAR-15。在1987, 巴勒斯坦被占領土上爆發反以色列起義。以色列的執法機構特種部隊,也接收了大量的Colt Commando代替加利爾SAR,至此,加利爾步槍就完全從以色列執法部門中退役。在1991年,以色列國防軍正式地採用了CAR15作為制式武器裝備部隊,這包括所有的所有的特種部隊、步兵先遣隊、步兵團、工兵、海軍和其他一些步兵戰鬥單位。
現在,作為戰鬥武器,加利爾步槍只用於以色列的裝甲部隊,炮兵團和以色列空軍防空部隊中一些固定編制單位。這些單位都有一個共同的特性,就是他們不需要徒步作戰,而且很少有機會使用到配備到他們個人的單兵武器,因此他們並不需要像M16那樣輕便而且精確的武器,更重要的是,目前仍然有大量的加利爾槍族可供使用。

技術改進

在最近十年左右,這些CAR-15經過廣泛改進,用假的M4外形來進行延壽改裝,改裝後的新槍托的伸縮位置有6個固定點而不是原來的2個或4個,而且採用A2式握把和M4式的槍管外形。不過以色列國防軍還是更喜歡使用真的M4/M4A1卡賓槍,於是現在開始進行M4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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