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FP簡介
2007年12月31日,
國務院辦公廳頒布了《關於清理規範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7〕73號),通知指出,“凡經國務院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批准設定的非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要在清理規範的基礎上確定保留的項目並向社會公布。其他各類非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都要分類進行清理:國務院其他部門、各直屬機構、各
直屬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自行設定的要及時清理,確有必要的,經國務院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後納入國家統一管理,並向社會公布,其他的一律停止。”
發展的歷程
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的發展歷程:
2002年,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委託,現任國家職業技能鑑定專家委員會理財規劃師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金融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
劉彥斌發起編寫了《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標準》,並開始進行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考試輔導教材的編撰工作。
2003年,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式推出理財規劃師職業。
2004年,國家職業技能資格鑑定專家委員會理財規劃師專業委員會成立。
2005年,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委託,北京金融諮詢有限公司和
中國人民大學在北京舉辦了全國首個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實驗性鑑定培訓班,同年11月初,首批42人通過考試獲頒國字號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
2006年,理財規劃師列入全國職業資格統一鑑定範疇。
2007年有近3萬人參加認證考試。我國
國家理財規劃師的保有量已超過8萬人,已形成了中國最主流、最權威的理財師職業群體。
證書等級
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分為三個等級,即
助理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高級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已開展助理理財規劃師和理財規劃師認證工作,高級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從2009年11月開始一直在內部試點時期,2013年,高級考試在北京和廣州試點。
考試時間
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證書必須經考試取得,認證考試為全國統一考試,每年考試兩次,分別為5月中旬和11月中旬,考試地點由各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
考試科目
助理理財規劃師全國統考科目為:理論知識、實操知識兩門。理財規劃師全國統考科目為:理論知識、實操知識、綜合評審三門。高級理財規劃師考試科目:理論知識、實操知識、綜合評審。
考試題型
理財規劃師考試題型(僅供參考,以實際考試為準):
等級 科目 考試時間 鑑定內容 題型 答題方式
理財規劃師
(二級) 理論知識
(共125題) 08:30-10:00 職業道德 單選:16題
多選:9題 答題卡
實操知識
(共100題) 10:30-12:30 專業能力 單選:100題
綜合評審 14:00-15:30 案例分析 主觀題 紙筆作答
助理理財
規劃師
(三級) 理論知識 08:30-10:00 職業道德 單選
多選 答題卡
理論知識 單選
多選
判斷
實操知識 10:30-12:30 專業能力 單選
案例選擇
報考條件
國家人力和社會保障部對報考國家理財規劃師的考生有嚴格要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報考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由培訓單位開具培訓證明;
(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報考助理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4)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高級理財規劃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具有本科學歷或者中級職稱,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3)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者高級職稱,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本職業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職業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相關專業是指:經濟學、管理學、法學。
培訓教材
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職業技能鑑定專家委員會理財規劃師專業委員會規定,國家理財規劃師考試全國統一教材為《國家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培訓教程》,該教材共分三冊,包括《理財規劃師基礎知識》、《助理理財規劃師專業能力》和《理財規劃師專業能力》,目前最新版本為第五版教材書。
理財規劃師基礎知識》、《助理理財規劃師專業能力》和《理財規劃師專業能力》適用於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考試,《理財規劃師基礎知識》和《助理理財規劃師專業能力》適用於助理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考試。
合法性證明
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證書防偽和鑑定存檔
1、證書防偽
理財規劃師資格證書樣本:
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國家理財規劃師二級證書為棕色外皮,燙金色字型,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字樣及國徽標識。
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國家理財規劃師三級證書為紅色外皮,燙銀色字型,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字樣及國徽標識。
證書驗印說明:(以北京地區為例)
國家理財規劃師證書由4個鑑定機構驗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紅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職業技能鑑定專用章(紅章)、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鑑定專用章(照片騎縫鋼印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職業技能鑑定專用章(紅章)。
防偽標識字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題庫統一命題鑑定合格(照片騎縫貼印)
附:
北京市統一製作《職業資格證書》 式樣的技術說明
職業資格證書內頁在製作中採用科技防偽、印章套印、照片掃描和二維條形碼查驗4項技術。具體是:
防偽技術
材料使用的是內置可見紅色、蘭色及不可見紅色紅光、蘭色蘭光螢光彩色纖維的不乾膠紙張(365mms);
紙張帶有閉窗式安全線(內置雷射全息寬1.5mm,印有“職業資格證書——HD”字樣的安全線置於證書橫向1/3位置,為上下貫通狀態);
印刷採用了版紋紙印刷技術,內頁紙面為90g/m2㎡
彩色噴墨列印紙,技術指標按雷射列印人頭清晰為準;
內頁外圍是三層變化不一樣的花邊,疏密有序,難以仿冒且很美觀;
內頁中的底紋由間距不同的交錯線構成,隱含英文 “LDBZH”(勞動保障一詞漢語拼音大寫的聲母), 此種技術可有效防掃描;
內頁周圍有縮微文字,用肉眼看只為一條線,而用15倍以上的放大鏡可清楚看見其中的字母:“ZHYZG” (職業資格一詞漢語拼音大寫的聲母)。
印章套印技術
《北京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職業技能鑑定專用章》印章採用套印紅色蓋章用紅髮紅防偽油墨印刷,在長波紫外燈照射下顯示亮紅色螢光防偽效果。
照片掃描技術
證書中的個人照片採用數碼攝相或掃描完成,利用網路設備系統輸入到中心網路終端庫存儲,達到證書與照片一次成型。
條形碼查驗技術
證書底頁中的條形碼是由國家技術監督部門直屬的北京東方捷碼科技開發中心專門設計生成的用於證書製作的二維條形碼,套用417條碼生成軟體包併入網路系統軟體,用普通雷射印表機能直接打出印有二維條形碼的成品,而且在驗證時,只需掃描一下條形碼,就可以直接利用識讀器直觀核對證書內頁的全部內容,還可以與中心制證網路終端庫中的資料進行核對,辨別真偽。
2、鑑定存檔
已取得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的個人可以向鑑定機構申請填寫簽發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表,並將其存放於個人檔案中作為已取得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