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1615/1616就是專門針對兒童睡衣的阻燃標準,要求睡衣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CFR1615適用於尺碼為0~6X 的兒童睡衣,CFR1616適用於尺碼為7~14 的兒童睡衣。
基本介紹
定義與範圍,燃燒性要求,性能檢測階段,標籤要求,
定義與範圍
16CFR1615適用於尺碼為0~6X 的兒童睡衣,但不適用於尿布、內衣、嬰兒服裝和緊身服裝,這4類產品應符合服用紡織品易燃性標準(16CFR1610)和聚乙烯塑膠膜易燃性標準(16CFR1611)中相應的要求。16CFR1616適用於尺碼為7~14 的兒童睡衣。
燃燒性要求
對平布和起毛布的阻燃性要求分為:1、2、3 三級
1 級為正常阻燃性:
平布 3.5s 或超過3.5s 火焰蔓延時間;起毛布 超過7s 火焰蔓延時問。
2 級為中等阻燃性:
主要對起毛布而言,火焰蔓延時間在4~ 7s 之間。
3 級為燃燒速度快而猛烈:
平布 火焰蔓延低於3.5s;起毛布 火焰蔓延低於4s。
3 級原料美國禁止進口。
上述標準也適用於帽子、手套、襪子及里布。其中里布作為服裝襯裡時,不用檢驗;作其他使
用時,必須和其他纖維一樣進行檢測,然後定級。
性能檢測階段
兒童睡衣燃燒性能測試分為三個階段:面料量產階段、服裝打樣階段、服裝量產階段。面料量產階段要求5000碼面料(FPU)作為一批,抽取樣品進行檢測。服裝打樣階段要求在服裝量產之前,將不同種類的接縫和裝飾物的燃燒性能進行評估。服裝量產階段要求6000件(套)服裝成品(GPU)作為一批,抽取樣品進行檢測。
標籤要求
(1) 維護標籤。各種兒童睡衣均應附有耐久性標籤,並符合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發布的規則和條例。標籤上註明某些試劑或處理會造成阻燃性降低等注意事項。
(2) 標註方法:
當產品放置在包裝中銷售時,如果購買者不易看到製品上的標籤,則必須在包裝上突出、醒目、清晰地標註上所要求的信息;
如果有關影響阻燃性的注意事項需要標註在永久性標籤的反面,則應該由突出、醒目的語句出現在永久性標籤上,如“標籤反面的注意事項”等,以便消費者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