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型資料
一般來說,轉輪手槍雖然存在容彈量低、裝填速度慢的缺點,但由於其結構特點,卻可以使用裝藥量較多、尺寸較大的大威力彈。而半自動手槍雖然射速快、裝填速度快、容彈量大,但因為傳統手槍的彈匣置於握把內,受握把尺寸影響所以不能使用尺寸太大的彈藥。雖然偶然有像沙漠之鷹這樣發射轉輪手槍彈的怪物,但卻具有握把尺寸過大等缺點。在1979年12月15日,兩個美國人托馬斯·多諾斯(Thomas Dornaus)和麥可·迪克遜(Michael Dixon)決定設計一種新的半自動手槍,讓其具有轉輪手槍那樣的威力。他們認為,只要提高半自動手槍彈的裝藥容量,就有可能讓一種新的手槍彈威力超過.45 ACP或.357馬格南。他們希望這種全新設計的大威力半自動手槍能成為像1911那樣受歡迎的經典。在1980年1月15日,他們去向槍械專家傑夫·庫珀(Jeff Cooper)尋求建議。坐下來一談,才發現原來庫珀已經著手進行類似的研究。於是雙方一拍即合,由多諾斯和迪克遜負責工程、研製、生產和銷售,由庫珀提供概念性設計和技術諮詢。在1981年7月15日,兩個合伙人在加利福尼亞州的亨廷頓海灘註冊了“多諾斯和迪克遜企業公司”(Dornaus & Dixon Enterprises Inc.)。他們與彈藥製造商諾瑪公司(Norma)合作,對一些如.40 GA等口徑進行加大容量的試驗,與此同時,他們以CZ-75手槍為基礎進行改進,包括採用不鏽鋼結構、便於快速瞄準的戰鬥瞄具、以及其他的功能。在1982年,他們最終成功設計出一種10mm口徑的自動手槍彈,命名為10mm AUTO,並推出了發射這種手槍彈的手槍,命名為Bren Ten手槍(音譯布倫·坦,或叫布倫·十)。Bren Ten的生產大概在1983年至1986年,由於是全手工生產和裝配,所以生產速度比較慢,產量據說只有不到1500把。兩個合伙人太急於回籠資金了,還沒來得及進行嚴格的測試,他們就在1982年開始接受訂單。後來由於義大利海關禁止其戰爭物資到美國民用市場(彈匣在義大利代工),導致該手槍的第一批客戶在兩年里都無法買到備用的的彈匣。其他客戶取消了訂單,在1986年,多諾斯和迪克遜公司被迫申請破產。在1986年後,一位企業家理察·沃伊特(Richard Voit)購買了Bren Ten手槍的生產權和銷售權,並成立了一家新的公司叫“游隼和鳳凰公司”(Peregrine Falcon and Phoenix),而且還僱傭了多諾斯和迪克遜二人,讓他們重新設計和改進Bren Ten手槍的一些缺陷和功能,又僱傭了其他一些人來解決生產質量問題。然而,在1990年代初期,由於貸款醜聞等經濟原因,游隼和鳳凰公司也被迫關門歇業,因此,除了一些新的原型槍外,該公司再沒有生產過新的Bren Ten手槍。到了2008年2月1日,亞利桑那州圖森市的Vltor武器系統公司宣布,他們將重新生產該手槍,並對其進行現代化改進。Vltor公司還在2009年7月27日宣布,他們已經獲得了Bren Ten的名稱和商標使用權。如果一切順利,不久之後Bren Ten手槍將會重出江湖。Bren Ten手槍的整體設計基本上是由CZ-75略為放大和改變口徑而成的,所以算是CZ-75的仿製衍生型,結構原理和CZ-75基本相同但略有改進。該手槍有單動或雙動,並有自動擊針保險。拇指操作的手動保險有待擊解脫功能,個別型號安裝有兩側手動保險。Bren Ten採用全可調的3點式瞄具。全槍由不鏽鋼製成,表面分別有烤藍或鍍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