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M設計由英文Business strategy-Design-Monitoring縮寫組成,中文表達了“企劃、設計、監管”三層意思。
該模式最早由設計師彭彤在酒店設計的過程中首次提出,用以表達商業設計中的必要過程,明確了商業類空間的設計是為市場和投資行為服務的觀點,是相對於只進行美學和功能設計的“大設計”。
採用BDM模式的設計機構主要為商業設計服務,必須具備從市場策劃、功能設計、美學設計到建設品控的全方位服務能力。採用BDM模式進行設計一般具有準確的市場定位和客群群,相對最佳化的設計檔案和較為理想的最終建設成果。
該設計方式所生產的設計作品作品有別於一般設計作品,它是適應市場而生,有自主的生存能力,可以說BDM設計是“適應市場,滿足客源,產生效益”的新設計模式。
企劃B(Business strategy)——包括:市場調研與分析、經營、客源、設計的定位。
設計D(Design)——包括:平面功能、空間創意、深化設計等常見設計流程。
監管M(Monitoring)——包括:家具布置、燈具布置、陳設運用、植物配搭、形象設計、項目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