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6轟炸機

B-6轟炸機

B-6是中國西安飛機工業公司在前蘇聯圖-16轟炸機的基礎上研製的高亞聲速中程戰略轟炸機,俗稱轟-6,該機能運載常規炸彈或核彈執行轟炸任務。

B-6於1959年開始研製。後來,由於種種原因,研製工作一度暫停。1964年3月恢復研製工作。製造的3架原型機中,第一架用於靜力試驗,1966年10月完成,年底交靜力試驗單位進行試驗。1968年12月24日第二架原型機首次試飛。自1969年起,B-6經小批量生產後,即投入了批生產。

B-6有多種改進型,最重要的是B-6D。B-6D是一種左右翼下可各掛一枚空艦飛彈的改進型。增加了飛彈火控系統、自動領航轟炸系統,結構作了加強。1981年8月試飛成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B-6轟炸機
  • 前型/級:圖-16轟炸機
  • 研製時間:1959年
  • 國家:中國
  • 首飛時間:1968年
  • 研製單位:西安飛機工業公司
  • 又稱:轟-6轟炸機
轟-6誕生,生產概況,主要改型,轟六甲,轟六丁,轟六Ⅰ,設計特點,整體結構,起落架,動力裝置,機載系統,武器裝備,基本性能,

轟-6誕生

早在1949年8月,中央就派遣劉亞樓、王弼 等參加劉少奇率領的中央訪蘇代表團.具體商 談蘇聯幫助建立中國空軍的各項事宜。同時,蘇聯政府應邀派出航空工藝與生產組織研究院 院長博伊佐夫等來華考察中國航空工業的建設 條件.指導擬訂關於建設航空工業的意見書。
1950年1月5日,劉亞樓與重工業部代部長何長 工聯名向中央呈報了《關於航空工業建設的意 見》.詳細提出了建立航空委員會、航空工業 管理局以及建設工廠、研究院所、學校的建 議。3月,重工業部還設立了航空、汽車工業籌 備組,由副部長劉鼎兼任組長。1951年4月中國 政府頒發了《關於航空工業建設的決定》。
1952年,周恩來總理在研究中國航空工業發展規劃的時候,就提出要建設轟炸機製造 廠.並期望中國能夠早日生產轟炸機。引進仿 制轟炸機,是1955年《中蘇經濟合作協定》確 定的項目.是蘇聯第二批援助我國國民經濟建 設78項重點工程項目之一。1956年7月和1959年 2月中蘇雙方進一步簽定了關於援建轟炸機製造 廠談判結果備忘錄和仿製圖-16的具體協定。 按照“備忘錄”和“協定"規定,中蘇雙方專 家聯合進行工廠選址調研,蘇方提供工廠建設 初步總體設計方案和施工草圖.提供工廠成套 生產設備,測試儀器,生產用技術資料,2架樣 機,一架份原材料,毛坯以及理論模線和裝配 型架等.各個階段蘇聯均派專家來華幫助。
1959年1月.2架圖-16樣機飛抵哈爾濱飛機 廠。5月.技術資料基本到齊.並派來了蘇聯專家。1959年4月,中蘇雙方又簽訂補充協定. 蘇方承諾1960年上半年供應中國20架飛機的本 體.40台份p-3M發動機(我國仿製型稱為渦噴-8)、96項機載成品及相應毛坯原料。仿製圖 -16飛機一開始是在哈爾濱飛機廠進行的哈 飛已經發完了全機試製圖紙、進行了第一架進 口大部件的總裝。1的8年在西安閻良新建的西 安飛機廠,於1959年起也承擔了轟6的試製。西 安閻良新建的西安飛機廠是1956年12月國家建 委決定建設的.該廠原定在甘肅張掖地區建轟 炸機製造廠,後因第二個五年計畫調整,工廠 地址又改選在陝西省閻良。按照蘇聯的規則, 為抓住設計權並保持生產技術的協調一致,蘇 聯工廠是主制廠,中國是複製廠,而在中國, 則哈飛是主制廠.西飛是複製廠。

生產概況

飛機仿製工作從1959年初複製蘇聯圖紙資 料開始。按當時“大躍進”形勢的要求,原擬 分3個階段,3年完成仿製任務的計畫周期,要 求提前到1959年底完成,因此三機部決定將原 擬由172廠試製的方案改為由172廠和122廠兩廠 聯合試製。兩廠的具體分工是:172廠負責試製 飛機外翼、垂尾、平尾和前、主起落架;122廠 負責試製飛機機身(1〜6段),中央翼、中央 外翼、發房、系統、附屬檔案.全機身靜力試驗、 總裝和試飛。儘管採取了這樣的措施,由於計 劃脫離實際,根本無法完成。加上3年自然災 害,蘇聯中斷援助協定和當時航空產品質量問 題較多等原因,上級決定工廠建設和飛機試製 工作暫停,對已建廠房進行返修加固,對兩廠 已完成約占全機近70%的工裝設備和按品種計 算已完成約占全機60%的零組件進行全面(含 全機技術資料在內)的質量複查。1961年底, 三機部根據當時大幹零備件的形式和整頓直5試 制質量的要求,又決定122廠停止轟6飛機試製 工作,並將已試製完成的工裝設備、飛機零組 件及蘇聯來的與飛機有關的物資、資料全部轉 交172廠,由172廠全面承擔轟6飛機的仿製工 作,結束了兩廠聯合試製的局面。此後,172廠 一方面和122廠辦理接交手續,一方面對廠房建 設和飛機試製質量進行全面複查和整頓。
B-6轟炸機
1964年3月三機部批准《轟6甲型飛機重新 試製總方案》。此事工廠經過3年廠房返修加 固,全面質量整頓.技術練兵和對關鍵或複雜 零件的假試製,完全具備了重新全面開展飛機 試製工作的物資條件和技術能力.按照《總方 案》規定,“0"批投入3架份,試製工作全面 開始,工廠經過3的努力.在全國200多個單位 的支援下,通過採用新工藝新技術,如明膠板 繪製模線。光學望遠鏡安裝型架、環氧樹脂塑 料製造模具和突破設計工藝項技術關鍵等,於1966年10月完成了第一架靜力試驗用機,當 年底交靜力試驗單位進行試驗。
1968年12月靜力試驗完成“A”情況懸空 破壞試驗,破壞載荷達到了 134.8%,滿足了 "A"情況135%設計載荷的指標要求。12月24 日.毛主席生日前夕,採用國產渦噴-8發動機 的轟602架飛機首次試飛上天。試飛結果證明, 我國仿製的轟6型飛機完全達到了蘇聯圖紙資料 的要求.某些飛行性能優於蘇聯飛機,試製是 成功的。
轟6甲型飛機試製的成功,標誌著我國航空 工業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自1969年起,工廠 經過兩年小批量生產後.即投入成批生產。轟6 飛機的生產面積約為28萬平方米,設備2300多 台套。如果需要可穩定保證轟6飛機年產30架左 右,在隨後的生產中還進行了一些改進改型。

主要改型

轟六甲

轟六甲是西安飛機工業公司 在轟六原型機的基礎上改型的一種 高亞音速中程戰略轟炸機,它可攜 帶炸彈,也可攜帶核子彈、氫彈、導 彈、魚雷等。

轟六丁

轟六丁是西安飛機工業公司 在轟六甲飛機的基礎上改型設計的 —種髙亞音速中程戰略轟炸機,其 左右機翼下各掛一枚空對艦飛彈, 是我國第一種可攜帶空對艦飛彈的 飛機,主要用於攻擊大中型水面艦 艇及在水面飄浮的潛艇,為此增加 了飛彈瞄準火力控制系統、自動領 航轟炸系統、飛彈加溫系統和新式 雷達等。該機1975年開始研製,,1981年8月29日由翟西傑等首次試飛成功。轟六丁主要裝備海軍航空兵部隊,並有大量出口。

轟六Ⅰ

轟六Ⅰ是西安飛機工業公司^在轟六原型機基礎上改型的一種髙亞音速中程戰略轟炸機,其起飛、著陸、爬升、航程等性能均比轟六原型機有明顯的進步。
轟六系列轟炸機還在不斷發展之中,但外型及一些飛行性能相差並不大。

設計特點

整體結構

轟-6採用懸臂式中單翼 ,雙梁盒式結構。焦點線後掠角35° ,翼弦平面下反角3°。安裝角 1°。整個機翼由中央翼、左右中外翼和左右外翼組成。機翼後緣全展長上裝有內、外襟翼和副翼。襟翼為後退開縫式 ,最大偏轉角 35°,副翼上裝有內氣動軸向補償和調整片。全金屬半硬殼機身結構,蜂腰流線形機身。機頭有玻璃鑲嵌的領航員及轟炸手座艙,駕駛艙下機腹部的凸起內裝導航雷達。駕駛艙內兩名飛行員均有獨立的操縱系統,操縱系統分硬式操縱和混合式操縱。每位機組成員均有彈射座椅,彈射時一領 (領航員 )向下、二領向下、尾艙射擊手向下、尾艙無線電通信員向下、副駕駛向上、機長向上。機上配有兩個充氣救生艇。
B-6轟炸機

起落架

起落架由前、主起落架和尾橇組成。前起落架裝有油液氮氣緩衝支柱,雙輪,有前輪轉彎機構。主起落架也各有一個裝有油液氮氣的緩衝支柱,支柱頭部各鉸接一個小車架 ,小車架上裝有前後並列的4個機輪。在機身尾部還裝有著陸阻力傘。仿製時還有一些小改進 ,如圖-16的垂直尾翼翼尖為木質結構 ,對材質要求苛刻,結構複雜,工藝方法落後,生產效率低,在試製時從大量的木材中才勉強做 出了一件。研製人員最後決定用玻璃鋼代替木材,經一年多時間設計研製出了玻璃鋼翼尖 ,其強度、電性能均滿足設計要求。又如,轟-6 天窗骨架零件由G C-4 高強度鋼製成 ,是一個結構複雜、協調關係多、成形難度大的關鍵零件 。研製人員追蹤採用熱成形工藝方法才將其解決。

動力裝置

發動機艙位於機身兩側。發動機採用西安航空發動機公司研製的渦噴-8發動機 ,單台推力7650千克力 ,最大推力9310千克力 ,瞬間推力10300千克力。由於國內工業技術的限制 ,渦噴-8發動機比原型的圖曼采夫發動機推力小3000多千克力,但經過在氣動外形上的努力 ,轟-6 的速度比圖-16 基型還略有提高。
渦噴-8的原型為蘇聯PД-3M發動機, 8級軸流式,不可調節收斂型尾噴口,從 壓氣機第5級和第7級後引出熱空氣對進 口導葉、整流支板和整流罩進行加溫;從 第8級後引出熱空氣對機翼前緣進行加 溫。1967年1月8日,完成了300小時國 家交付長期試車,1967年3月29日,航 定委批准交付部隊使用,稱為1批發動 機。在1批結構的基礎上,又研製了800 小時結構的渦噴-8發動機,1972年7月 到1975年10月,分別進行了4次工藝長 期試車考核。1973年底,在1批結構的 發動機上混裝了可靠性較高的800小時 結構渦輪轉子,首翻期壽命為400小時, 稱為2批發動機。經一年多的混裝使用, 1975年開始,全部生產800小時結構的 整機,稱為3批發動機。為了穩妥起見, 初期3批發動機的首翻期壽命暫定為 500小時。1979年,根據外場使用情況, 將3批發動機的首翻期壽命延為600小 時;1983年,根據F23042機台架交付延 壽試車的情況和外場使用實際情況,決 定將1982年以後生產的3批發動機首翻 期壽命延長為800小時。渦噴-8初期存 在可靠性、維修性方面的問題,如高溫起 動和高原起動困難,壓氣機第1級轉子葉 片葉尖排氣邊掉塊,火焰筒筒體冷卻孔 裂紋多,渦輪第2級導向器葉片固定螺釘 斷裂頻繁等。當時轟-6險些停飛,研製人員經努力終於使發動機的可靠性和維 修性提高到合理的水平。

機載系統

轟-6的機上燃油系統分為主系統和 啟動燃油系統。主系統又分左、右兩個分 系統,分別向兩個發動機供油。燃油箱加 注惰性氣體,可防止燃油爆炸,並設有緊 急空中放油裝置。機上設有主液壓系統 和剎車液壓系統。主液壓系統負責起落 架收放,前輪轉向,以及起落架艙、彈艙 門的開啟關閉。通信系統包括通信電台、 短波指揮台、超短波指揮台、機內通話器 和應急救生電台。機上還安裝了空調和 除冰系統。前後氣密艙的空調用來自發 動機壓氣機的壓縮空氣進行增壓和加溫。 為防止機翼前緣和發動機進氣道前緣結 冰,利用由發動機引出的熱空氣對其進 行加溫。垂尾和平尾前緣及飛行員、領航 員前面的玻璃,採用電阻絲加熱裝置進 行加溫。電源系統由發動機帶動的直流 發電機、電池及變流器組成。
轟-6的火控系統主要由第二代自動 領航轟炸系統組成,包括都卜勒雷達、轟炸雷達、光學轟炸瞄準儀、計算機、航向 姿態系統、自動領航儀、無線電羅盤、無 線電高度表、自動駕駛儀和速度感測 器。機上裝有7門23毫米自衛機炮,機 頭一門,機身上、下、尾部炮塔各兩門, 由射擊瞄準雷達或光學瞄準具控制。機 上PX-1型炮塔(PX“炮塔系統”的 縮寫,又分上、下、尾部三種不同結構 的炮塔,尾炮塔名稱為WPT-1 )使用無 消焰器的23-2機炮;機頭前向機炮為 23-2H機炮,帶長消焰器。PX-1炮塔 由114廠研製,1973年未定型即開始裝 備使用,後於1984年針對各種問題經過 改進後正式定型。1984年,原計畫以 PX-1為基礎為轟-5研製的PX-2型炮 塔,因轟-5早已停止生產,而轟-6的 PX-1炮塔又與之相似,因此取消了研 制計畫。

武器裝備

轟-6的炸彈武器包括核彈和早期 採用過的250-1500-1型普通炸彈。之後 250/500/1500/3000-2 型高阻爆破 炸彈等陸續裝備轟-6使用。250/500/ 1500/3000-2系列炸彈是在蘇聯中 AB-M54系列爆破炸彈基礎上改進研製 的,於上世紀60年代中期服役,適於 轟-6彈艙內掛,中高空投擲。另外,強-5殲-6殲-7殲-8等也可掛裝使 用。該系列炸彈有相同的結構和性能特 點,只是在外型尺寸、裝藥等方面略有 差異。全彈由圓柱型彈體、雙圓筒試尾 翼裝置、頭部/尾部傳爆管、雙彈耳和 相應裝填係數的TNT炸藥等組成。彈體 由彈頭、彈尾、尾錐體、彈道環組成。彈 頭由鑄鋼鑄成,彈道環焊在彈頭外部, 專門用來提高炸彈下落進入跨音速飛行 時的穩定性。
高阻航空炸彈外形啟動阻力大,不 適合高速作戰飛機外掛,也不能用於低 空、超低空轟炸。但其短而粗的外形,能 充分利用轟炸彈艙的容積。且只需 加裝適當的減速裝置及開傘控制和安全 保護裝置,即可構成適用於高速低空、 超低空轟炸的減速炸彈,從而擴大高阻 航空炸彈的使用範圍。更先進的250/ 500/1000-3型低阻爆破炸彈是中國自行研製的,適用於高速飛機外掛投擲, 轟-6並未裝備。

基本性能

轟6飛機為亞聲速轟炸機,最高飛行速度 限制在M0.9以下,超過這個速度之後.飛機 有可能失去操縱。飛機的速度受飛機的強度限制;如高度在6250米以下重量不大於70000千克 時,錶速不得超過685千米/時、重量不大於 55000千克時,錶速限制在700千米/時;高度 為7000米時最大速度為980千米/時。轟6飛機 的最大速度為992〜1014千米/時。巡航速度一 般為770〜800千米左右。目標上空作戰時速為 850-960千米/時。
轟6以最大重量起飛並上升,飛機升限達 11000米。當飛機重量為54000千克時.升限可 達13200米。從爭取最大航程出發,飛機出航高 度為10500米,隨著燃料的消耗.飛機逐漸上 升.到達目標時的高度約為12000米。
轟6飛機的航程與飛機的載彈量和飛行條 件有著很大關係。轟6航程一般為5760〜5955 千米,如載彈3000千克.最大重量起飛,最大航程可達6000千米,作 戰半徑2960千米;如果 外掛空對面飛彈會造成 阻力急劇增加.飛機航 程也要大大縮短。在外 掛兩枚空地飛彈的情況 下作戰半徑不超過1500 千米。偵察型的轟6乙 作戰半徑一般為2000〜230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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