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肝岐視罰單

因對求職者實施B肝歧視,江蘇省吳江市一家企業前不久被罰款700元。據悉,這是自2008年8月1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就業服務與管理規定》實施以來,我國首個對B肝就業歧視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B肝岐視罰單
  • 類別:罰款
  • 起因:歧視B肝患者
  • 地點:江蘇省吳江市
  • 罰款金額:700元
概述,源起,罰單,評價,

概述

2010年6月25日,江蘇省吳江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接到了一起在就業中遭遇B肝歧視的行政投訴信件,經過調查確認相關事實後,於8月5日,給中糧地產控股的蘇州蘇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達了罰款700元整的行政罰款決定書。
記者了解到,9月5日,吳江市法院還對這起B肝就業歧視的索賠案件進行了調解,蘇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李曉娜(化名)支付了3000元賠償金。

源起

李曉娜是一位已經工作十幾年的經驗豐富的工程師,今年4月16日,她通過網路了解到國有企業背景的蘇州蘇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開發吳江同里的項目中,急需造價工程師,而她的各方麵條件都基本符合該公司在網上公開的崗位招聘條件,在寄出個人簡歷後不久,就獲得了該公司的面試通知。經過幾輪面試,李曉娜順利地被正式錄用了,並接到該公司人事部門通知,4月19日開始上班。4月28日,該公司人事部門通知她第二天到吳江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入職體檢。
“當時是我個人去醫院體檢的,所以只做了普通的入職體檢,公司人事部門拿到我的體檢單後,通知我說該體檢未做B肝兩對半,需補做。”李曉娜說,5月19日,人事部門再次通知她必須和又一批新進的員工一起去醫院補做B肝兩對半的檢查,結果顯示1、5兩項顯陽性。
雖然只有兩項指標不合格,連“小三陽”都不是,從醫學上說,傳染性極小。但得知她是B肝病毒攜帶者後,5月24日該公司通知她要解除與其已經存在的勞動關係,並提出了她的工作能力無法勝任才作出此決定。在李曉娜的質疑和詢問中,該公司最終承認是因為她B肝兩對半的體檢不合格,才導致她被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
“他們明知是違法的,所以給我的一份準備好的辭退報告上寫的是不勝任這項工作。”李曉娜說,當時她一直堅持不肯簽字,但人事部門的人說無論簽不簽,結果都一樣,不用來上班了。迫於無奈,李曉娜在6月18日與單位簽訂了“協商解除勞務關係協定書”後離開了單位。“當時我簡直都要瘋了!”李曉娜認為單位的做法嚴重侵害了自己的平等就業權利,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6月25日,李曉娜向吳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正式遞交了投訴信。

罰單

李曉娜說,房地產行業並不是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B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禁止從業範圍,強迫體檢B肝兩對半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何況還在雙方已經建立了實質性的勞動關係之後。
令人欣慰的是,吳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投訴信進行了詳細調查,確認了相關違法事實,並於2010年8月5日向房地產公司正式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將B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7名招用人員的體檢項目作出了700元罰款的處罰。
為了獲得合理的賠償,李曉娜委託律師於7月中旬向吳江市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經過開庭審理後,9月5日,雙方達成了調解協定,蘇源房地產公司向其支付了3000元的賠償金。

評價

“這個處罰決定意義重大。”全國最大的B肝公益網站“肝膽相照論壇”法律諮詢版版主楊占青認為,這個罰單表明了當地勞動部門貫徹執行<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的決心,也警示用人單位在招錄人員中要充分尊重B肝攜帶者的平等就業權。
據人民網刊登的一份北京益仁平中心公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從三部委新規生效4個月內,僅有不到一成的醫院在執行禁檢“B肝”政策。
從今年3月30日開始,該中心通過電話共調查了我國29個省份的208家醫院,多是省會城市的大型綜合醫院。在本次調查所成功訪問到的207家醫院中,只有17家是堅決不給查B肝的;無條件可以查的醫院數量達到了161家,占調查總數的77.78%。而目前全國至少還有20多個省市並未按法律規定的要求及時清理B肝相關政策。
國內著名反歧視公益人士陸軍認為:《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相關罰款額度太低,對用人單位而言只是非常低的違法成本,歧視B肝求職者的違法行為也就難以得到有效的糾正。 一位法律界人士認為,不僅僅要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還需要採取對醫療單位的相應體檢規定和明確一定的處罰措施,以從源頭上解決隨意檢測行為,侵害勞動者權益現象的發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