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von霍夫曼,德國有機化學家。1818年4月8日生於吉森,1892年5月2日卒於柏林。
霍夫曼規則 在四級銨鹽與鹼作用時所發生的脫去一分子胺的消除反應中,所生成的烯烴主要來自帶有較少取代基的烷基。1881年由A.W.von霍夫曼提出。
1836年入吉森大學學習法律,後受到化學家J.von李比希的影響,改學化學,1841年獲博士學位,即留校任李比希的助手。1845年任倫敦皇家化學學院首任院長和化學教授。1865年回國,任柏林大學教授。 霍夫曼規則 在四級銨鹽與鹼作用時所發生的脫去一分子胺的消除反應中,所生成的烯烴主要來自帶有較少取代基的烷基。1881年由A.W.von霍夫曼提出。
1836年入吉森大學學習法律,後受到化學家J.von李比希的影響,改學化學,1841年獲博士學位,即留校任李比希的助手。1845年任倫敦皇家化學學院首任院長和化學教授。1865年回國,任柏林大學教授。 霍夫曼規則 在四級銨鹽與鹼作用時所發生的脫去一分子胺的消除反應中,所生成的烯烴主要來自帶有較少取代基的烷基。1881年由A.W.von霍夫曼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