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7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被挪用和騙取事件

93.7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被挪用和騙取事件指審計署2014年7月18日發布公告,公布了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公告顯示,安居工程資金管理和建設運營不斷規範、總體情況較好,但一些地方和單位仍存在違反規定或管理不規範等問題,被挪用和騙取的工程資金達93.7億元。

公共內容
公告稱,237個項目或單位挪用安居工程財政補助、銀行貸款、企業債券等專項資金78.29億元,主要用於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業園區開發、還貸出借、投資經營、彌補工作經費等非安居工程支出。
同時,38個單位和部分個人通過虛報資料、重複申報等方式,套取騙取棚戶區改造資金15.41億元;55個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安置實施不規範,違規分配安置住房933套、發放改造安置資金1291.84萬元。
公告顯示,一些地區由於資格審核把關不嚴、糾錯清退等基礎工作薄弱,有4.75萬戶不符合條件家庭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售)1.93萬套、住房貨幣補貼5035.99萬元。
此外,2.65萬套保障性住房被代建企業等單位違規銷售,或被用於經營、辦公、轉借、出租、拆遷周轉等其他用途。72個項目或單位存在未辦理轉用審批手續占用農用地、違規獲取或處置安居工程用地的問題,共涉及土地2033.34畝。
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審計署及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已分別按照各自的審計範圍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和下達了審計決定,要求相關單位糾正問題,並提出了規範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工作、加大資金籌集管理力度、嚴格保障房分配管理和建設執法監管等建議。對嚴重違紀違規和涉嫌經濟犯罪的問題,審計機關已依法移送紀檢監察和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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