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上海閔行搶金案,2010年9月8日晚,3個身穿迷彩服的蒙面男子,拿著“炸彈”、“手槍”和砍刀,衝進了上海閔行銀都路的易買得超市。2分鐘後,3人撤退,搶走了3公斤重的黃金、鉑金飾品,價值人民幣90餘萬元,震驚全城。上海警方迅速出擊,六天七夜輾轉貴州、重慶等地,將3名犯罪嫌疑人悉數緝拿歸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9·8上海閔行搶金案
- 時間:2010年9月8日晚
- 人數:3個
- 地點:上海閔行銀都路
案發經過,一審判決,
案發經過
2010年8月下旬,重慶市綦江縣農民張德剛、王飛因經濟拮据共謀搶劫。由張德剛向王飛提議,到張曾經擔任過保全的小區附近的上海閔行易買得超市底樓的一家黃金飾品店實施搶劫,之後兩人糾集同村張彬共同參與。為此,三人在重慶購買了火藥、迷彩服、單刃尖刀等作案工具伺機搶劫。三人乘火車到達上海後,租借了位於閔行區的一處農宅,並多次前往作案現場查看。期間,張德剛在王飛、張彬協助下,用飲料瓶自製了多個爆炸物。
2010年9月8日晚20時許,張德剛、王飛、張彬戴著頭套、身著迷彩服,攜帶玩具手槍、榔頭、單刃尖刀、自製爆炸物等作案工具,闖到易買得超市底樓九佳珠寶櫃檯,由張德剛引爆爆炸物並持刀、玩具手槍等威脅和控制櫃檯營業員及周圍民眾,張彬、王飛分別持榔頭、單刃尖刀刀柄敲砸櫃檯玻璃,並劫取櫃檯內黃金、鉑金等飾品。嗣後,三人逃離本市,並將將所劫財物予以均分。經鑑定,三名被告人劫取的黃金、鉑金等飾品,總計價值人民幣101萬餘元。
不久,案犯張彬向公安機關投案,同時案犯王飛、張德剛也分別被公安機關抓獲。偵查人員從王飛處查獲其所分得的黃金飾品,從張德剛處查獲被劫黃金項鍊1根。
一審判決
2011年6月9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對閔行搶金案的三名案犯作出一審公開宣判。
案犯張德剛、王飛、張彬均因犯搶劫罪,分別被處刑:被告人張德剛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王飛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張彬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三名被告人均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還對三名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判令予以追繳,追繳不足的部分責令退賠。